这是我死去的第十年(13)
罢罢罢,随他去。
修了近千年得的人身,我怎好意思替他拿主意。
冬天天短,吃过晚饭我便让醉墨把炉子烧旺,睡前围在一起烤火。
醉墨总是在剥瓜子,瓜子仁给玉白,瓜子皮给我。我从来不争,人界的瓜子我尝不出味道,或者说人界所有的吃食,我吃起来都像是瓜子。
醉墨早就知道我是鬼,他知道我吃什么都一个样,也不爱吃瓜子。
他说偷吃我的烤鸡的时候便猜我不是人,鸡肉没有调味,而且外熟里生,这哪里是人吃的东西。
我不太服气:“就这?”
醉墨:“你这日光下没有影子。”醉墨永远记得他见到薄爷的第一面,那天大风,吹散了天上的云彩,太阳很烈,刺得他睁不开眼。可他眼睛一眨也不眨,看着懒散地躺在秋千上的薄爷,挪不开眼。有多好看呢,大概是即使眼睛酸得要流泪,还是舍不得离开目光吧。醉墨再没有见过那样好看的鬼。
玉白不知我是鬼,看我一到吃饭总是兴致缺缺,总是额外挂心,变着法给我倒腾花样。我说不用,她依旧故我,便随她去了。
她说我是她见过的最好的人,待她这样的贱命丫头都能如此、如此……
如此什么?
我不知道,她结结巴巴,没再接着说下去。
夜深了,我让他们去睡觉。
我独自去到了院里,地上有薄雪,月光撒下来晶莹剔透,晶莹里没有我的影子。
醉墨说对了一半,我不仅在阳光下没有影子,我在月光下也没有,来人界一趟,孑然一身,如此而已。
玉白竟然说我是她见过的最好的人,呵,这真是对本鬼的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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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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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几年,我的假期合计二十一年,明年下雪的时候,我就不在这儿了。
醉墨已在我身边十五年,朱玉已长成窈窕淑女,正是婚配的时候。
很快,我允她嫁人了。新郎官是我把的关,品相不错,家世清白,识文断字,像是值得托付的良人
这些年多亏玉白打理,我家像个人住的地方,她走的时候我送了份薄礼,人嘛,总要略微表示表示的。
玉白仍是一身素衣,嫁衣随意挂在柜子里。她的包裹已经理好了,还没有铜盆大,一瞬间我觉得我亏了她,要嫁人了,竟寒酸到无物可带走。
“薄爷,若我更想替你打理家舍,打理一辈子呢?”
她看着我从怀里掏出来的锦袋,并不接。我轻轻放在她的包裹上,道:“十年够久了,我打了一副金镯还你,再十年我就要卖房还你,再再十年就该卖地了。朱姑娘幸遇良人,日后享不尽的福,新婚大喜,可万万饶了我吧。”
醉墨想把最好的都给朱玉白,他觉得我为玉白觅的夫婿穷酸了些,同我怄了好几天的气。眼看事已成定局,巴巴地跑去运势爷那求。
他要赔上千八百年修来的人形,求朱玉白平安喜乐,换朱玉白后半生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小松鼠抹着鼻涕和眼泪求运势爷,“让他中状元!让他做大官!让他一辈子衣食无忧。我阿姐她从小的愿望就是每天都有肉吃,每天都有新衣服穿。”
运势爷自然愿意,我不肯。
那是我对醉墨发的最大的一次火,因为他要舍去千百年的修为。
好歹我也是只掌薄的鬼,我赖着老脸,找填运气薄的老头子,让他改朱玉白丈夫的仕途,要他做高官,带着朱玉白享尽荣华富贵。
运势爷给了我几分面子,答应给朱玉白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我心想如此算是了却了醉墨的心愿。
小姑娘长成了大姑娘,嫁了人。十八台花轿抬出去的,凤冠金打的,嫁衣也掺了金丝线,秀了千八百的珍珠。皇帝老儿嫁宝贝公主也不过如此。
醉墨自从运势爷那儿回来便一直化作原型,我不知他为何依旧不满意,干什么都是冷冷淡淡的。
我还送了朱玉白一副金镯子,醉墨送的贺礼比我要简单得多,或者说,他送的礼更像是妖怪送的。他送了她一麻袋剥好的坚果仁儿。
半人高的麻袋。
我万料不到,赖着老脸改的富贵命反害了玉白。
是我大意了。
我忘记了人从来都是善变的,善变且贪婪。
有些人就是只能共苦,不能同甘。
玉白嫁过去的幸福生活非常短暂。因为丈夫仕途顺利,很快便有了二房,不过三载,便已是妻妾成群。
玉白的日子跟寻常女子一样,并不好过。
最自责的是醉墨。
那男狗男人又娶了一房,大红花轿从我家门前过。
醉墨恨生生地杵在路中央。
敲锣打鼓声将他的磨牙声淹没,队伍浩浩荡荡走过,他没有妨碍到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