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她摇摇头,「从某种程度上说,你以前算是救过她。」
『我真的不记得见过她,更别说救过她了。』我的语气很无奈。
她看了我一眼,说:「一起到公园走走好吗?」
『当然好。』我说,『但留你妹妹一个人看店,她不会很可怜吗?』
「她叫莉莉。」她说,「古诗有云:粒粒皆辛苦。所以叫莉莉的人,原本就该苦命。」
『你好狠。』我笑了笑,站起身。
走出店门时,苦命的莉莉朝我笑了笑、挥挥手。
社区旁边就是一座公园,面积很大,除了树木青翠、草色碧绿外,还有条小溪蜿蜒流过。
今天是假日,公园裡虽然很多人,但并不嘈杂,处处是欢乐的气氛。
我和莉芸边走边聊,很轻鬆。
『以前我常来这座公园,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很少来了。』我说。
「你通常在日落前半小时到公园走走,因为你觉得那是一天当中最美的时间。夏天是6点20左右,冬天则是5点半。」她说。
我吃了一惊,停下脚步。
「怎么不走了?」她往前走了几步,回头说。
『为什么你连这个都知道?』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且想太多的人。」
『喂。』
莉芸似乎想说点什么时,迎面走来一个牵著狗的年轻女子。
「好久不见。」女子笑著打招呼。
我原以为她是跟莉芸打招呼,因为我不认识这个豔丽的女子。
「上次真谢谢你。」没想到她走到我面前,又说:「我听了你的劝,把狗拴住了,以免牠乱跑。」
我低头一看,她的狗正站起前脚,趴上我的膝盖。
『不……』我吞吞吐吐,『不必客气。』
女子又跟我说了几句话,我只能支支吾吾回应。
而她的狗一直拼命摇著尾巴,还兴奋地朝我吠了几声。
『有大众脸真的是件麻烦的事。』女子走后,我说。
「为什么你一直觉得你有张大众脸?」莉芸问。
我想了一下,告诉她我第一次去某家麵摊吃饭时,老板认错人的事。
「那家麵摊隔壁是dvd出租店,你去租过几次dvd,租完后会顺便在麵摊吃饭。」莉芸笑了笑,「你并不是第一次去那家麵摊。」
『啊?这……』
「后来你因为老是忘了还dvd,被罚了很多钱,索性就不再去租片,结果麵摊也没去了。」
我吓呆了,完全说不出话。
我开始努力回想,却发觉脑海裡根本没有关于租dvd的回忆。
倒是不小心找到被陌生女子打了两耳光的记忆。
虽然记忆不太完整,但那两耳光实在太火辣了,很难忘掉。
我马上跟莉芸说起这件事,因为我想证明我确实有张大众脸。
「你开始工作后的第二年,认识了一个在医院急诊室工作的女孩。」
莉芸说,「有趣的是,你们每次见面都约在急诊室门口。」
『我……』我吞了吞口水,『我不记得啊。』
「不过你老是忘了约会的时间,女孩心裡越来越气。有次你到急诊室门口时,却忘了是要去见她,你竟然走进医院的家医科看医生。」
『后……后来呢?』
「家医科的护士认得你,便跑去叫那女孩。当她来到你面前,你说:可惜我只是小感冒,如果病得重一点,就可以待在急诊室了。女孩很生气说:最好以后别让我在急诊室遇见你!我一定拔你的管!」
『我后来有在急诊室遇见她吗?』
「没有。」莉芸说,「那是你们最后一次约会,交往只维持四个月。
如果依照你的说法,你后来是在餐厅再度遇见她。」
『你确定那女孩真的认识我吗?』
「你这辈子到目前为止,只跟那位女孩有过短暂交往。」
『你会不会认错人?或是她认错人?或是大家都认错人?或是……』
我已经开始不知所云了。
「往好处想,被打两耳光总比被拔管好得多。」莉芸淡淡笑了笑。
我心裡很慌乱,完全无法思考。叹了一口气后,说:『难道刚刚那个牵著狗的女孩真的认识我?』
「那个女孩的狗原本是不拴住的,很活泼好动。有次牠在公园乱跑,不小心掉进水裡。你立刻跳进水裡抱住牠,上岸后你全身都葬了。
你把狗抱给女孩,只说:这公园有河,白目的狗还是拴住比较好。
然后你就急著回家洗澡。」
『真的吗?』
「那条狗也认识你,不是吗?」
『没想到连狗的记性都比我好。』我叹了口气,『真是有够悲哀。』
但最悲哀的是,碰到那么豔丽的女子,我竟然只说无关痛痒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