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子群跳起来,“真的?人品怎么样?”
“一等一。”
“哗,身家清白?职业高贵?”
“然。”
“几时让我们见见?”
“十划还没有一撇,见什么?”
“你们到什么阶段?”
我仰起头想一想,“喝啤酒的阶段。”
“当心变为兄弟姐妹!”
我笑一笑。
“他知道你的事?”又来了。
“是安儿介绍我们认识的,你说他知不知道?”
“安儿,越来越糊涂。”
于是我将来龙去脉说一遍。
子群张大嘴:“奇遇奇遇,姻缘前定。”
我说:“我还没嫁过去呢。千万不要把这件事在爹妈面前提起,还有大哥大嫂,反正嫁得掉大家坐下来打牙祭有顿吃。”
“请他们吃?他们不配。”子群噘嘴,“人谁没有高低起落,就咱们一家特别势利。”
我沉默一会儿,“也许我在得意的时候颇有小人踌躇满志之态,得罪人。”
“姐,你怎么把一切事都揽上身?”她有点不忍道。
“哎,我特别喜欢别出心裁,独树一帜,我不姓赖,凡事都是我自己学艺不精;老公跑掉,我学艺不精,与人无尤;家人瞧不起我,亦是我学艺不精,不讨人喜欢。”
子群不搭腔。
我叹口气。
她说:“你要把他抓紧。”
“我有多大的力气,能把他抓住?也得牛肯饮水呵,所以像姜太太之流,也未免将自己估价太高,女人到我们这个阶段,被动多过主动,要不就人到无求,品格高尚的做老始婆。”
“哪来这许多牢骚。”子群笑。
“这年头,要男人娶你,还是不容易啊。”我感触。
“老姐,我看好你,你努力一下,绝无问题。”她挤挤眼睛。
“你少同我嬉皮笑脸的,我剥你皮。”
结婚吧,出尽一口乌气,免得姜太太之流老想与我平身。许到时她又说:子君居然嫁掉,那咱们也有希望。
悠悠人口,如何堵得住?让她高兴一下吧,我不应吝啬,助人为快乐之本。
因翟君垂青的缘故,我恢复自信,容光焕发,人们一直说:女人在恋爱中到底不一样。不不,完全不是这回事,完全与恋爱无关,不知如何会有这种讹传。
就像人们对爱情的看法错了好几个世纪,爱情是甜蜜的。他们说:每个人一生之中至少应当爱一次。我的看法略有出入,爱情是一场不幸的瘟疫,终身不遇方值得庆幸。
结婚与恋爱毫无关系,人们老以为恋爱成熟后便自然而然的结婚,却不知结婚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人人可以结婚,简单得很。
爱情……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只有在言情小说中,男男女女遇上,没头没脑地相爱,至今我想破了头,也不懂得黄蓉如何爱上郭靖。
我之容光焕发,由一种胜利的快乐感觉所引起:仍然有人欣赏我,我不寂寞,我有了寄托。
把感情分析得这么纤毫毕现,实在太没意思,我也希望我可以说:我在恋爱。
很快我就摸熟翟君的脾气以及生活上的细节。
大致上我们两人也有相同的地方。譬如说年龄相仿,都不计较吃,比较爱静,选淡雅的素色来穿,喜阅小说,早睡等。
他待人比我更冷淡。
我自唐晶走后,只余老张,他呢,全无交际。
问他如何可以做得到。他说:“人家请我吃饭,我不去,我又永远不请人家吃饭。”
我笑,说穿了不外如此简单。坊间有不少经纪人之类,晚晚告诉妻儿他有推不掉的应酬,益发显得滑稽。
每隔三五天,子群就来追问:“你们要拉天窗了没有?到底拖什么?成年人三言两语,一拍即合,难道还要约在冰室内叫一杯冰淇淋苏打用两根吸管额头顶着额头对饮不成?我嘴巴痒极,就快熬不住,要把你这大喜的讯息泄漏出去。
“使不得使不得。”我连忙说。
“左右不过是告诉爹妈,为什么不呢,让他们高兴一下。”
“他们从来没有代我高兴过,请问此刻又如何会高兴得起来?”
“也许知道你的喜事,会对你改观。”子群说。
“我不管他们想什么。”
子群还是喜孜孜地去告诉父母。
两老的反应相当别出心裁,我与子群都没有料到。
老母说:“又结婚?”顿时板起脸:“对方是个什么人?她现在不是顶好?史家还很眷顾她,莫弄得驼子跌跤,两头不着。一会儿又得生孩子,一大堆儿女不同姓氏,太新鲜的事,我们适应不来。”
子群很生气,跑来向我诉苦。
我说:“是不是?现在你成为小人,到处讲是非。”
“她怎么可以说这种话?你是她亲生女儿呀。”
“你问我,我问谁?”我不在乎。
“你对他们一向不错,那时候要什么都叫你跟史涓生磨。”
那时候……现在再有机会,我也不会一面倒,女人对娘家的痴心要适可而止。
“老娘还说些什么呢?”我问
“叫你抓紧他的钱。”
“我一向没这个本事。”
“他有没有钱?”
“不知道。”
“看情形?”
“不太会有。”
“姐姐——”
“我知道你要说些什么,我目前的情况我自己最了解。”我笑,“不劳大家操心。”
“你很快乐?”子群问道。
女人最享受是这一段时光,责任尚未上身,身边又有个可靠的人。
我引翟君为荣,无论在什么场合遇到熟人,都把他介绍出来,我尽量做得含蓄,希望不会引起反感。
我偷偷地跟翟君说:“拿你来炫耀。”
他答:“我的荣幸。”
到第三个月的时候,他便安排我见他的父母。
两老无异是老派人,却不寻常的慈祥及明理。一句闲话都不问,对于我的学历、职业、背景、年龄一言不提,处处传达出“只要儿子欢喜,我们也喜欢”的讯息,我深深感动,突然有种图报知遇之恩的冲动。
见完爹妈我俩找了间咖啡馆吃蛋糕,刚坐下,有人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我直觉的反应便是拂开那只手,且不管是男是女。接着抬头一看,是可林钟斯,我更是怒形于色地瞪着他。
可林钟斯尴尬地呆一会儿,忽然说:“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翟君略为提高声音:“下次看仔细些。”
可林钟斯欠欠身离开。
我连忙分辩,“这个人……”
翟君打断我道:“不要再去说他。”
我沉默一会儿,“我以前的事……”
他连忙说:“谁关心呢?”
衷心感动之余,鼻子有些微发酸,尚不忘耍嘴皮子,“以前我拿过诺贝尔奖呢,也不关心?”
他侧侧头,“对不起,一视同仁,作不得数,明年请再努力。”
我大笑起来,笑出眼泪。
第二天可林钟斯打电话来,被我臭骂一顿。
“干吗动手动脚,人人搭我肩膀,我岂不是累得发酸?大庭广众之间,你故意暧暖昧昧的,想引起谁的误会?你这个长毛鬼,下次再不检点,我召警拉你。”
隔很久他才有反应,他说:“你很重视他。”
“牛头不对马嘴。”
“看得出你在乎极了。”
我不响。
“所以连老朋友也一笔勾销,”他叹口气,“对他,你是认真的。”
我仍然不出声。
“他们都说你已经找到对象,我还不信,亲眼看到你对他倾心的模样……”可林钟斯说。
是,他说得对,我对翟君是倾心的。他的性格全属光明面,可说是几乎没有缺点,我对他没有怀疑。
“他比我好多了。”
我愕然,“什么?”
“他胜我十倍,败在此人手中,我心服口服。”
听见可林钟斯称赞翟君,我欢喜得笑出来,嘴巴尚不饶他,“要你服?听在别人耳中,还以为我跟你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