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王谢(100)
“有这两条在,你和他结亲就不会吃亏。等过一两年有了孩子,这门亲事也就可有可无,你替他写一纸放妻书,跟他离婚,再把孩子带回来,冠上你的姓氏,这就是你的孩子,以后为你袭爵送终,岂不美哉?”
美哉个鬼啊……
王琅听得嘴角抽搐,忍不住打断他的畅想:“阿兄,又不是我替他写放妻书,他就会同意放妻。”
王允之一笑:“你离婚还要他同意?”
他从盘里拿起一枚橘子,随手抛了抛,神态轻松:“本朝贵女与夫家离婚,何曾需要夫家同意,不都是留下一纸放妻书便自行归家。就算他有不满,但他籍在会稽,你马上要授会稽内史,他还能去官署告你不成?”
她这个兄长是准备搞一出东晋版“堂下何人状告本官”吗……
王琅光想象一下那个场面就不由捂脸,无可奈何提醒道:“他确实是白身,可他父亲现在升到吏部尚书,主管官员考核。”
王允之嘴角轻撇:“吏部尚书很了不起吗。”
停了停,又道:“这只是最坏情况。我看他性情温和,对你也很迷恋,如果你好好跟他说,他不一定会拒绝。”
你口中这个性情温和的人连桓温加九锡的上疏都敢拖到桓温病死,你现在这样欺负人家,当心赔了妹妹又折兵。
王琅想叹气又忍住,揉揉额角,坐直身体:“阿兄别戏弄我了,我们说正事。”
第52章 势门摊牌(三)
王允之说晋朝贵女离婚不用经过丈夫同意, 并非信口雌黄,而是有很多案例支持。
乱世的一大特点是法律与道德都难以再起到有效约束作用,更多情况下会让位给权势。
所以既有《孔雀东南飞》里刘兰芝与焦仲卿的悲剧, 又有遍布南北朝史书的悍妻妒妇事迹,两者的区别就在于前者多是贫家女出嫁, 后者多是豪门女下嫁。
东晋士族女郎主动与丈夫离婚最有名的例子, 莫过于几十年后, 谢安的弟弟谢铁之子谢邈娶高平郗氏女, 但在娶妻之前, 谢邈先纳了妾,并且不曾知会妻家。郗氏女过门之后发现丈夫竟然未娶妻先纳妾,不由大生怨怼, 留书与谢邈告绝,自己返回娘家。
这桩离婚案的后续发展非常惨烈。
谢邈怀疑绝婚书并非出自郗氏之手,而是门生代替郗氏所作, 门生一怒之下投靠孙恩, 最终在吴郡被孙恩叛军攻破之后, 谢邈满门遇害,就此绝后。
当时谢安、谢玄都已经去世, 陈郡谢氏的地位有所下降, 不复当轴士族实力,但相比高平郗氏来说, 还是谢氏门第更高。
在这种情况下, 郗氏女仍旧毅然决然地与丈夫和离, 可见东晋士族阶层的和离在一方有强烈意愿的情况下一般能得到承认。虽然两族之间很可能因此而结仇, 但和离本身会成功。
而王家当前的地位远高于谢家, 如果想与谢家离婚, 甚至不需要经过谢家同意。
这就像谢家当轴时期,谢安不满王珣猜嫌,直接让女儿与王珣离婚,又把弟弟谢万的女儿也接回家,与王珣之弟离婚。
总体来说,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当事人强烈希望和离,就如郗氏女的案例,另一种是当事人未必有和离意愿,但家族中人觉得应该和离,譬如王衍把已经成为太子妃的女儿接回家,以及谢安之女的案例。
而无论哪一种,和离过程中都基本不会受到对方的阻碍,只要一方铁心想离,就一定能离成。
王琅自己忖度,如果她真想和离,那摆事实讲道理把原因说清楚,离婚手续就算完成了。不过谢安是她心目中的宰相人选,无论结婚还是离婚,最好还是能保持良好的关系,因此王琅倾向于一动不如一静,保持现状,等待对方热情自然冷却。
而王允之持乐观态度:
“其实山山你完全不需要有所负担,如果婚事对谢家不利,谢裒根本不会来提亲,他只要敢上门,就是觉得这桩婚事值得他冒险一赌。”
王琅微微一怔:“有利吗?”
王允之很不乐意听到这个问题,在他看来能和妹妹做一日夫妻已经足够成为理由,但王琅明显还有顾虑,他不得不从客观情理角度为妹妹解释:“你想想看,就算你带走孩子,对谢家也不算损失。只要你放他和离,他完全可以再娶一个后妻,该怎么过还怎么过。那时你的孩子感念他是生父,一定会对他存一分情谊,等于他多了一个王家的孩子,何乐而不为?”
上门找两人说事的王悦进入厅堂时正听到这一句,不由笑着摇头:“人家都是劝和不劝分,哪有渊猷你这样做兄长的。”
晋人隐私观念极弱。生人登门要先送名刺,经由中人引见,亲朋好友登门却可以不经通报,直接进入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