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虽说母仪天下,可也就是个名头,谁对老百姓好,老百姓心里亮堂着呢,魏家这次得罪的不仅仅是镰州的百姓,是整个大周的百姓,这个时候闻姝出来安抚难民,百姓未必会记得这是朝廷的恩典,但一定记得闻姝,这样好的事,沈翊怎可能让它旁落。
闻姝都被这番话说得热血沸腾起来,“整个大周遍布善兰堂,那得付出多少艰难呀,哪有这么容易。”
“但你说的对,这样我的确可以忙起来了。”闻姝虽忐忑,担忧自己办不好,却不会再推却,她知道这是沈翊为她促成之事,只要办好了这件事,不仅仅利于她的名声,也利于整个燕王府。
她终于,也能为四哥做点什么。
先前她也想过要不要做点生意,既能打发时间,也能赚点银子,可燕王府根本不缺钱,名下那些铺子都有专人打理,她本也不是精于商贸之人,她觉得自己未必有人家会赚钱,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现下有了善兰堂,就不再怕闲得慌了。
“四哥,你说我可不可以邀请如黛和绮云一道帮忙呀?绮云很会算账,可以让她接管善兰堂的账务开支,如黛很热情,还会武,肯定很受小孩子的喜欢。”闻姝好友少,有什么好事自然也想着她们。
沈翊不管这事,吃饱喝足,从榻上起身,“你想就可以,总之皇上都说了这件事交给你打理,你想怎么做都行。”
闻姝点了点下巴,已经在心里规划起来,从前她费尽力气才能保得住自己的性命,如今她也能去保护别人,心里头暖融融的,巴不得两天就把这事给办成了。
“先别想了,走,去给母亲上香。”沈翊牵起闻姝的手。
闻姝欣慰地笑了下,“是该告诉母亲这个好消息。”
两人一走,踏雪也跟了上去,当真像个“一家三口”。
来到祠堂,沈翊从凌盛手中接过一个巴掌大的木盒,展开放在曲菡的牌位前。
闻姝看了一眼,瞧着像一颗牙齿。
沈翊说:“这是魏宗的牙,本想弄一根骨头,可怕鲜血淋漓脏了母亲的眼,就让人取了他一颗牙。”
因着昨日闻姝和沈翊说了那般交心的话,所以今日他便在闻姝跟前显露出了一丝残忍的血腥。
其实,沈翊想过最残忍的,是把魏家人带到锡州,埋葬母亲的火场中,一片片削下魏家人的血肉,以慰母亲。
闻姝燃了香,递了一对给沈翊,“母亲在天之灵,一定能知悉。”
两人上了香,沈翊握住闻姝的手说:“迟早,我要用魏家所有人的血,祭奠母亲。”
闻姝与他十指相扣,望着曲菡的牌位说,“四哥,我们一定可以。”
是“我们”,不是“你”,因为她要与四哥一起。
十日前,要是有人说想要魏宗的命,别人一定会以为他是疯子,可十日后,沈翊当真做到了,他从不是空谈之人。
“四哥,今日大喜,我们晚上喝点酒吧,今年酿的青梅酒刚好能喝了。”走出祠堂,闻姝晃了晃沈翊的手询问道。
青梅酒是闻姝从侯府带来的,不过王府也有青梅树,明年他们就可以在王府酿青梅酒了。
沈翊心情甚好,是值得庆祝一下,“行,我喊了周羡青晌午后来商谈公事,待忙完了我再来,你让管家张罗,做点可口的小菜,今晚我们小酌两杯。”
“好嘞。”闻姝笑着和沈翊分开,一人去书房,一人回兰苑,踏雪在分岔路口看看沈翊,又看看闻姝,最终跟着闻姝去了,跟着“娘亲”有鱼吃。
闻姝回兰苑换了身常服,去小厨房做荷花酥,还做了爽口的冰制酥酪,往酥酪上洒了点今日才开的金桂,十分有意趣。
还有半个月就是仲秋节了,府里有些桂花开得早,已经能嗅得到桂花香。
夜幕降临,依旧将晚膳摆在兰苑的花厅,闻姝不招蚊虫,夜晚微风拂过,听着蛐蛐虫鸣,嗅着花香,别有一番趣味。
沈翊坐下来,瞧见有荷花酥便笑了,“又劳烦你下厨了。”
闻姝给他倒酒,有模有样地说:“王爷给妾身挣了这么大的脸面,可不得好好感谢王爷。”
沈翊接过她递来的酒杯,揶揄道:“既然要感谢,那喝个交杯酒?”
闻姝脸上的笑容被他的话吓得顿住,小声说:“四哥,你当真是……”
是了半天,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沈翊总是能别出心裁地逗她。
“王妃不乐意?可见不是诚心感谢本王啊。”沈翊放下手中的银制酒杯。
闻姝嗔了他一眼,随即转头看了眼四周,月露等人都站得远远的,晓得二人独处时不喜打扰。
闻姝端起酒杯,娇笑着说:“来吧。”
沈翊这下精神了,端着酒杯和与她挽臂,一同抬首饮尽杯中酒。
大婚那日,两人喝合卺酒时也是这样,可那时闻姝面对那么多宾客,心里头乱糟糟的,连酒的味道都没品出来,此刻晚风拂面,岁月宁静,两人喝酒时呼吸交迭,气息咫尺,青梅酒的酸甜味涌入心里头,连心尖都变成了酸甜味。
“好酒!”沈翊松开她,叹道:“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能与他交心,能为他担事,还能一同与他品酒分享喜悦,这世间独一无二,最懂他的人,是他的妻,何其有幸!
“有夫如此,我也别无所求。”闻姝要是嫁给旁人,只能在后宅相夫教子,如今嫁给四哥,却能光明正大地抛头露面,去做一番自己的事业,将来善兰堂真能做大,便是流芳百世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