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午饭呢?”
周群怎么也没想到他竟然是说了这么句话,愣愣的哦了一声:“还没做······”
任苒闭上眼,睫毛湿漉漉的:“我饿了。”
周群答应着:“好,想吃什么我做。我们先去医院吧?”
任苒闭着眼睛摇摇头:“去过了······针也打了点滴也吊了,你让我歇会儿吧······”
他觉得自己像四肢都绑着沉重的铅块,人像是躺在流沙上面,沉沉的,要向下坠。
其实他应该是没睡着,能听着周群在屋里走动,厨房传来哗哗的水声,好像还听到他出去了,过了似乎没有多久又开门进来。
他从哪找的钥匙啊······
“小然,起来,我煮了稀饭。”
任苒觉得眼皮像抹了胶水,周群把他扶着坐起来,帮他背后垫上枕头,舀着稀饭送到他嘴边,汤匙触到嘴唇,他就张嘴喝一口。粥很热,但又不会烫得嘴舌发疼发麻,这种热度恰到好处的唤醒了舌头上的味蕾和口腔中对食物的敏锐感觉。
任苒挣开眼,这一回,他终于看清楚了对面的人。
周群好像没怎么变······
不,也变了一些。
不过任苒看起来,他还是记忆中的模样,在他面前,周群永远都是一个样子。
从始至终。
“烫吗?”周群有点不确定,他又用唇试了试:“正好,不算烫。热着喝下去,好发发汗。”
任苒抬起手:“我自己喝。”
“你手别拿出来,捂汗吧。”
周群手脚利落训练有素的把一碗粥都给任苒喂了下去,再放他躺下,用被子严严实实的把他裹了起来,就留个头在外面。
“在睡会儿吧。”
任苒问他:“你怎么知道我住这儿?”
“我······今天没看到你上班,所以,嗯,去问了你公司的人······”
任苒皱起眉头:“你别说你整天拿着小望远镜玩偷窥啊?”
“不不,”周群摇手,一脸焦急无措的样子还是和过去一样,窘迫的说:“我、我在你公司对面······工作······”
“我们公司对面?”任苒想了想,对面那栋大厦一楼二楼有茶座、快餐厅,楼上也都是一些公司租来办公的······
“你不会在那个金汤匙快餐上班吧?”
那个牌子异常醒目,走过路过的人都不会错过那个亮光闪闪的大汤匙标志。
“不,不是那个······是才开的,叫‘老街’。”
任苒忍不住莞尔:“最近老街这两个字见的实在不少,这间新馆子多半是跟那本畅销书的热潮才起这个名字吧?”
周群嘿嘿一笑,伸手又去抓头。
“工作还顺心吗?”
“嗯,满好的。”他说:“刚开业人气不是很好,但是最近客人慢慢变多了,都是回头客,或者是听了别人的推荐来的。”
“你什么时候知道我在书店上班的?”任苒觉得有点奇怪,他天天早出晚归,一天到晚都待在书店里,连午饭都常让同事帮着带回来。周群要偶遇他,还真是不大容易。
“嗯······其实,我是先找到你,然后,嗯,才把店开在那里的。”
任苒很意外。
一是周群先找到他。
还有——“你自己开的店?”
“嗯······就是租地装修还有添置桌椅什么的花了些钱。”周群还和从前一样,一五一十的跟任苒交代:“你知道的,餐馆主要就是租金的钱占大部分,菜钱和人工这些流水帐倒不怕周转不来。”
“本钱哪来的?”就算任苒自己没干这行,也知道这么个地段,还有对面那栋大厦的店面,绝对不会便宜的。
“嗯,那个,”周群的脸更红了:“你就先别问了。”
以他的个性,去偷去抢去骗那是打死也干不出来的,不过要是光明正大的积蓄,又干嘛不说?
“那,你今天跑这儿来,你的馆子怎么办?”
“没事,我也有请帮手。再说,我就算去了,人在那儿心不在那儿,也做不好事。”周群又把被头掖紧了点:“你快睡吧。”
任苒无力的微微笑,如果按着他以前的个性,会叫他一起上来睡。
但是······这一回他已经决定,自己不再决定什么事情。
周群目前做的,就像一个朋友一样——比普通朋友亲近的,好朋友。
如果周群觉得做朋友比较好,那就做朋友吧。
热粥真的让人很舒服,肠胃舒服、人舒服,心里也舒服,暖洋洋的,从里到外都放松下来了。
任苒原来觉得他不会睡着,起码不会这么快。
他想错了。
再醒来的时候,天都黑了。
任苒动动脖子,身上出了点汗,黏黏的不太舒服,但是烧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