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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族]跟冰山上将闪婚后(48)
作者:凌冬未巳 阅读记录
只是,离终点越近,他的心里谢钧的形象就越满,控制不住松懈地出着神。慢慢地,竟都是谢钧的面容了。
山顶的平面近在眼前,按虫族一贯的规则,只要虔诚地跪拜三天,剩下的,都在回程路上了——赶得上十天之约。
他心跳得厉害,手心浸出了汗,巨大的希望萦在心头,能感受到的只有激动与幸福,像在做一场美梦。
即使潜意识知道刀锋就在喉间。
他差不多要直接跑过去。
然而,身后突然一道破空的劲风落在他肩颈,秦时侧身堪堪躲过,回身看去。
那是一个高大的军雌,面容板直,五官僵硬。如果谢钧在这儿,就能认出,这是在医院里送金笼的保镖——大皇子的人。
那虫一句废话都不多说,见秦时躲过,又是一刀逼近……
打来斗去,秦时身上挂了不少彩,把树都撞的掉皮了。又是侧头躲开一次致命的攻击,他也总算明白为什么仇家会只派一个虫也剿杀他——明明入口就在眼前,这个虫就是能逼着他一步也靠近不了。
秦时的黑铁匕首早就被斩成两半,失去了唯一的武器。
而他已经做文明人很多年,打架斗殴难免生疏。而且虽然他功夫不错,却也比不上这些魔鬼训练十余年、真刀真枪跟异族拼杀数年还活下来的军雌中的佼佼者,更别说这个佼佼者手里还有两把削铁如泥的剑,抱着必杀他的死志来的。
他打得费力,又没有武器,只能借面前军雌对无极山一叶一木的忌惮,往树后去,一边躲攻击,一边往山顶移。
那雌虫看出了秦时的意图,一把剑破空而刺,扫过秦时侧脸斜插在他侧前方两步远,秦时进退无门。偏偏,一声骚动从远至近,身后又来了两个杀手,绷紧手臂的肌肉紧盯着他。蠢蠢欲动。
洛晟还真是看得起他。又是一击,秦时撞在树上,抹了把嘴角的血,忍不住挑眉感叹。
一秒喘息的机会都不给。三虫一齐冲上来,秦时暗叹糟糕,一边左右避让,一脚踹上迎面而来的剑。
腿都还没收回来,一个刀刃又直逼进而来。秦时一个下滑险险躲过身后的剑锋,就地一翻,就近了斜插入沙的剑,他横握住剑柄,撑着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那三个军雌掷去,然后甚至来不及站起来,就势一滚,向尽头而去。
他上次这么逃命还是六个月大,软在床上语言贫乏地只会啊啊哦哦跟天花板大眼瞪小眼的时候,一天天无聊的半死不活,于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到自己变成了一颗土豆,还是暗黑恐怖酷跑闯关类的,如果被抓到就要被贬为家用土豆做成爱心早餐。那真的,他这辈子都没跑的那么快过。
那么狼狈,这是第二次。异族都没有把他逼成这样过。
索性,要结束了。
秦时轻了口气。
他一只手搭上顶部,双脚在山壁上用力一登,要借力翻上去。
然而,
脚下是空的。
那种失重,连着身体直接往下陷,手臂没有支撑点,秦时挣扎了几下,还是跌了下去。
又阴沉沉了。
什么都看不见,听觉却格外敏锐。
身体撕破风,压断了好几棵崖上的枯树,最后是一声沉闷的砸地声。
秦时一瞬失了知觉,身体控制不住地痉挛,随之而来的,是刺骨的疼痛感,然而,他却连是哪里在疼都分辨不出来。手费力撑地好几次,想坐起来,却只是手指动了一下。
只有意识越来越沉,眼皮沉重的厉害,秦时一直告诉自己不能睡,用力睁开眼睛,手指摸索着,攥了把尖锐的碎石,不断地研压,来保持清醒。
但并没有起多大作用。眼前的光圈越来越小,越来越虚幻,他终于闭上眼睛,手指松开,湿润的石子从他满是刮痕的指尖滑下,黏腻滚落在地上。
他做了一个梦。
朦朦胧胧间,他觉得自己是死了。阎罗殿内,又走了遍自己的一生。
面前是一扇朱红的门,简约巧致。灿烂的夏季风光向四面铺开,阳光朗照,暖洋洋的金色光线洒满天地,路边浓茂的树上,鸟儿喳喳地叫,树下,一个穿着校服的小男孩在练自行车,骑的歪歪扭扭。
只有秦时,一身虫族打扮,裹着厚厚的外衣,衣服、鞋子都沾满沙土。
阳光下,他身上所有的伤口无所遁形,明明来自这儿,却显得格格不入。
他站在门外,静静看着门,眼神安静的看不出情绪,双臂僵硬地垂在身侧,丝毫没有进门的打算,像在阻挡要一些而出的回忆。
良久,他像被迫着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手搭上门把,轻轻一推。
门敞开,里面的一切清晰映入眼中。
从十二岁,他再也没有回来过,本来以为自己早就忘了个干净的,原来,还是这么清晰。
蓝色的沙发,上面的大号的奥特曼玩偶,花瓶里永远最新鲜的茉莉花。
厨房门半开,隐约能看见一个年轻男人好看的背影,穿着白衬衣,围了绣有茉莉花的蓝色围裙,悠然温柔地熟练翻炒菜,透出很香的清蒸鱼味道。
男人关了火,一边盛菜,一边半回过头很温柔对他笑,满身阳光:“阿时,去叫妈妈过来吃饭。”
秦时觉得血液下流,身上倏地发凉。
他没有动。
然而已经发生过的不会因为他此刻的不配合而停止发生。
菜很快摆满了桌子,一个女人走下楼梯,头发懒懒盘起,一身宽松的白色针织衫,脸颊白里透红,在阳光下看不到一丝瑕疵,她看到餐桌边忙碌的人,还怔忪的眼睛一下亮起来,弯起漂亮的桃花眼,嫣红的唇展出一个很幸福很纯粹的笑,扑过去抱住男人的腰身,头靠在他背上,盘起的头发都散下来一缕。
像一个纯情的少女,从生到死。
秦时一瞬觉得喉头哽了口血,不受控制地想吐。
面前的影像还在继续,衔接得紧密。
男人回头对她一笑,温柔自持,低头在她酒窝映上一个吻,拉她坐在身侧。
女人手中端着青瓷小碗,用筷子一粒一粒挑着米吃,看似是低头吃饭,但眼睛一直偷偷往上瞟,在那个男人脸上、身上,嘴角是掩饰不住的甜蜜笑意。
她一直是这样,死之前都是。
白衬衣的男人只是无奈笑了下,把她颊上发丝勾到耳后,然后把挑好刺的鱼肉夹在她碗里。
他又往对面的碟子里夹了块花菜,唇角带笑,声音像淙淙的流水清澈,严厉又不失温柔:“阿时,不能挑食。”
明明再再温馨不过,秦时却像受到惊吓,这惊吓中又掺杂着厌恶,下意识后退一步,冰冷而僵硬。
“明天我教你做红烧肉。”
“不用,我对肉过敏。”秦时在门口冷漠反驳,固执而病态。
但他们听不到他说话,流动地都是伤人的记忆。
男人笑了笑:“阿时很棒,学得快,以后做给喜欢的姑娘,她一定会喜欢你的。”
“他不喜欢。”
明明那么大的人了,但面对这个男人,秦时还是幼稚地,排斥他的一切。
第四十九章
吃完饭,收拾了餐具,秦清越穿好衣装外套,要去公司,他这几年都很忙。
他们结婚十年,林父终于不再那么排斥打压他,而近年林父病重,有意补偿让他彻底接手公司,事情自然繁杂起来,秦清越总是忙得昼夜颠倒。
林月舒很细心给他挑了条宝蓝色领带,腻着他亲手把领带系好,轻轻把他西装上的褶皱抚平,然后像往常一样仰起脸踮起脚尖吻他唇一下,睫毛眨着,轻柔地扫在他脸上,眼睛黑溜溜的,很亮,乌黑的发映着桃花一样的脸,漂亮极了。
秦清越很自然地搂住她的腰,在她脸颊吻了下,低声笑说:“亲爱的,我爱你,等我回来。”
林月舒终于松开手,手指纠结着低头咬唇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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