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入膏肓(6)
Z大是举世闻名的高等学府,也是苏黎世颇负盛名的景点之一,每日穿梭校园其中的,除了校务管理人员、教授、讲师、助教、学生,更多的,怕是游人。
不过两者很容易分辨,一般神情雀跃,举着个相机四下拍摄的,十有八九,都是游客。至于像谢灵境艾玛这样的学生,他们恨不得一天有四十八个小时,好去让他们在完成学业的同时,也能稍微享受下生活。
而一顿美味的晚餐,就是她们为数不多的享受之一。
前脚才迈下了数级台阶,紧跟着,就听见后头呼喊谢灵境的声音——是她们同级的女生,和谢灵境一样,是这批来自美国的交换留学生之一,她很认真地来跟谢灵境请教一个课上问题——谁都知道,谢灵境过目不忘——这是每一个医学生,可能也是每一个学生,都极度渴望的天赋。只可惜,天赋之所以是天赋,就在于拥有者稀少。
艾玛百无聊赖地往前走了两步,还剩两级台阶,她懒得再迈,干脆膝盖稍弯,纵身一跃,轻巧跳了下去。站定,侧头,就看见大理石雕塑一人高的底座边,几个陌生人正被她突然的出现,给吓了一跳。
艾玛想,得,破坏形象了,赶紧弥补,于是微笑抬手示意。她知道混血的自己,美貌十分制都能打八分了,再配合上完美的阳光笑容,她自信,能抵消先前也是由她带来的惊吓。
果然,就有陌生的男子,嘴角不自觉地上扬,抬起了手。
艾玛得意地回头,望了还在台阶上的两人,真可惜,她们没瞧见,又一个拜倒在她美丽之下的路人。
感受到她炙热的视线,谢灵境抬头,映入眼帘的,除了艾玛小狗一样邀功似的笑,她身后,是谢灵境熟悉的几张脸。
什么叫冤家路窄,这就是了。
罗思澜也认出了面前的人,难以抑制的忿恨,夹杂着些许她自己都未曾察觉到的嫉妒,脱口而出:“哟,你还真是个学生妹啊。”虽然是美名远扬的Z大的学生妹。
尽管她如此尽善尽美地演绎了什么叫做“仇人相见,眼分外红”,谢灵境却连眉头都没舍得给她皱一下,一双平静的长眼睛,仿佛看一片落叶在地,不着痕迹地收回了视线,看向她一脸茫然的同学,只摇了摇头,继续指了讲义解释着。
艾玛却是一点就明。中午谢灵境给她描述的时候,曾惟妙惟肖地模仿了回“时髦女士”的声音和神态,以至于她现在一看见那位真实的“时髦女士”,一开口说话,就认了出来。
谢灵境该去考表演专业的,艾玛暗暗地想,真是浪费了一棵奥斯卡级别的好苗子。
不过,既然她不开口,那么……
“原来你就是那个‘破鞋小姐’啊。”艾玛笑眯眯地望了时髦女士,口齿清晰地说着中文。
大概是没料到,眉目深邃鼻梁高挺的她,竟然会说一口不算流利,却表达清楚的中文,这着实给那几个人意外了一下——艾玛意料之中的反应。
意外过后,便是愤怒。
“什么破鞋?”时髦女士柳眉倒竖,抬手指了她,“你会不会说话啊?”
艾玛装作一脸的无辜:“难道不是吗?听说你为了一双破鞋,跟人一个病人计较,还骂人。”
“我……”时髦女士哽住,“明明是那个女人轧坏了我的鞋在先!”她气急败坏,胳膊往上抬,又指了谢灵境,“是你吧,败坏我的名声!你可真是个长舌妇。”
谢灵境就好似完全听不见一般,给她的同学解释完了,问:“懂了吗?”
红发女同学珍妮点头,同时聪明地意识到,她似乎很有些棘手事情要处理的样子,于是问:“怎么回事?需要我帮忙吗?”
谢灵境弯了弯嘴角:“没事,你快走吧,丹尼该等急了。”
不远处一个金发高个的男生,对上两人的视线,灿然一笑,举手挥舞——古生物学男孩丹尼,红发女孩珍妮的男朋友。
一向相信谢灵境判断的珍妮,这次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相信她,抱了书本离开,奔向她的丹尼。
谢灵境缓步下了台阶,她有意避开了某人饶有兴致的视线,在经过正和时髦女士争锋相对的艾玛身边时,拽了她一把。
“走吧。”她的声音清凉如水,仿佛没有任何感情。
艾玛被她拽得一个踉跄。谢灵境手劲有多大,她也不是第一次知道了,之前去附属医院的骨科参观学习,骨科主任还曾夸过谢灵境,说她的一把力气,特别适合往骨科来发展。不是说骨科不好,只是这件事之后,每每打趣,他们都会拿骨科主任的那句话来嘲笑她——也是实在找不到她别的缺点了。
“喂,在别人背后说坏话,还敢做不敢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