窈窕淑男(出版书)(67)
他们在壅塞的街道穿梭,她感觉到明克的手臂撞击着她的肩——它伸长了搁在她身后的椅背上。这让她感觉他要带她上哪儿去都没关系,她想去。她对他有种奇特的信心:要是他认为他能化险为夷,那么她就相信他可以。
这是一个美丽的黃昏,伦敦依然喧嚷,店家们纷纷准备打烊,人们涌到了街上。照耀在马车顶上的夕阳十分美丽,视野美丽极了。他们像观光马车离开了圣马丁教堂的尖塔,再经过柯芬园。他们在奧维奇下车。
“从这儿开始就必须走路了。”
他们赶开一群鸽子,穿过一座小小的教堂广场。从什么地方传来了一阵花香,仿彿来自于一整座花市。然后突然又转变成釀酒厂的气味。接着是音乐,遥远而欢乐。
他们跟随着音乐进入后面的街巷,云妮开始晕头转向。他们钻进了一个并不像工人阶级那么差的区域:成排的住宅,孩童们在店铺前面玩耍,一匹壮硕的拉车马在湿滑的鹅卵石地面上滑了一下,身上的马具叮当作响。
明克一直握着她的手,领着她往前走。他那一边的城市。他温暖的手揽着她,可能会带着她走向地狱;但那也没有关系,甚至很愉快。
多么有先见之明啊,她想,因为他停了下来,双臂伸向半个街区外的路中央、高挂的一面摇摇荡荡的招牌。汤恩酒馆,音乐就是从那儿传出来的。声音很大——由洋铁琴和小提琴交织而成,弹奏听起来像是吉普赛人,还配上好像是锡铁的声音。这三重奏纵或有些荒腔走板,也以欢乐和音量加油添醋的补足了。啊,地狱的乐神奥甫斯。他们果然来到地狱了。
“跳舞。”明克微笑的样子好像正送出一件礼物。“我不敢保证会是什么舞,不过里面有些人是不到天亮不回去的。我们也加入吧,云妮。”
第二十章
汤恩酒馆只是一个有座吧台和踏脚横栏的大房间。里头的陈设很简单——木头桌椅,贴满各酒厂广告的墙、营业执照和一块飞镖板,全都骄傲地和一大张女王像及一张比较小的威尔斯亲王像一块儿展示出来。酒馆的地板看来已经好久不曾上蜡,铜制的橫栏上斑斑点点,但还是闪闪发光。虽然如此,这个地方散发出一种友善且迷人的气氛。明克和云妮进来的时候,十来个人朝他们打着招呼,好些人还直呼他的名字。他是常客。
后头的三人乐团演奏着改编的奥芬巴哈,以符合工人阶级的品味。一个头上禿了一块的男人用力地弹着钢琴,手指在键盘上跳跃。一个肤色黝黑、眼袋下垂的男人前后拉着小提琴的弓。一个看起来很有天分的年轻人拿着棒子在玻璃杯、铁罐和任何能用的东西上敲敲打打。若有人走近他,他就敲打他们的扣子。
人们紧挨着坐在长桌边,不过仍有一些空位。在一小块空着的地板上,几对男女正就着这法国音乐跳着好看的波卡舞,是明克的舞。他想要过去。“要跳就得赶快,不然很快就会太挤。”
但他仍先将她介绍给一个叫做李泽的矮小精壮男子,然后是其他几个她从没听过的男人,还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南西,一个是玛丽。虽然明克或许根本就没察觉到,然而云妮一眼就看得出玛丽喜欢他。
他很受欢迎,而且大家都认得他——他的朋友喜欢他的笑话和哲学,告诉他说:“不,不,就用那种口音说话。”他们喜欢听他说方言。这实在有点怪异,但是在他介绍的时候,她听见他努力在话语之间加入从前的口音,随即因太过费力而放弃。他的朋友嘲弄他说话的方式;对她也一样,仿彿他们俩到过什么地方沾染上这种习惯。
不管有没有口音,他的朋友都想要听他的反应和意见;他们把他拉进谈话里。要是有人知道他靠什么为生,他们也不以为意。在这里,明克是个和所有女孩都跳舞的高手,一开口就是大家都喜欢听的多彩多姿的故事。
她看着他周旋在他们之间,却和他们一点也不像。他的衣着太時髦,他的说话方式和行为举止彬彬有礼。她看着他的头发,又黑又亮,修剪合宜。他的眼睛,噢,那双漂亮的眼睛。或许他从来就不是他们其中的一份子,她想,然后又笑了起来。或许是她的偏见吧,认为他比其他人更好看、更聪明、更高大,当然……更善良、更风趣……没完没了。
和朋友们聊了十来分钟,有两个人请他和云妮喝饮料——明克是啤酒,云妮则是柠檬汁——明克想跳舞了。“再过一个小时,就別想跳了。”
对他来说,这才是跳舞。他对这个地方极其熟悉,他的脚强壮有力,又爱跳快速的舞步。云妮就不行了,对于新的节奏得花上一番工夫才能看起来比较像样——虽然明克不停地说她跟得很快,而且跳得很好。不过她真的玩得很开心,和他跳舞向来都是件赏心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