窈窕淑男(出版书)(66)
他开始担心起来,她挥挥手。“没事的,只是气喘,等我静下来就没事了。”她努力镇定下来,深吸几口气,然后再慢慢吐气,一边格格笑个不停。
当她又开始笑起来时,明克皱起眉头,笑着摇摇头,然后碰了碰她的脸颊。“噢,你真是一团糟,我亲爱的小东西。”
他在椅子上转过身,肩膀抵着椅背,胸膛靠近她的手臂,近得她足以感觉到他的热气和温度。她开始意识到他想要吻她、他靠得有多近,又是如何痴痴地望着自己的脸和唇。然后她又想起了他要她说出来,要她用言语告诉他。他一直在等待。
啊,如果她是个诚实的人,她会承认自己对亲吻这整件事是多么喜爱。她觉得她可以永远的吻个不停,她愿意放弃食物、放弃睡眠,只是不停的亲吻他的嘴,也许躺在他身边、倚偎着他,但只是亲吻。每次想起在他房间的那一吻,总是能再度的感受那如涟漪般绵绵不断袭來的愉悦。
有时她也会想起他做的其他事,例如他那探入双腿间的手,以及他锲而不舍想再度造访的努力。现在想来,那其实也没什么可怕,只是有些亲密,非常非常亲密。
是的,她想要他的吻,快速而有力的,就像他刚剃掉胡子时做的那样。她想说出来,吻我。她舔了舔嘴唇,张开嘴——脑筋突然一片空白。她像个茧般杵在那里,除了气喘般的可怕声音,什么也发不出来。这让她绝望地闭上了眼睛,迎上一股重新回来的恐惧:觉得自己是世上最没有吸引力的女人。
为什么她得开口要求?漂亮的女人必定不必开口。要是她够漂亮、更有吸引力,亲吻自然不请自来……在任何地方……自然而然就会发生。如果没有,她也不想强求。
接近特拉法加广场时,明克在她身旁笑了起来,嘴唇拂过她的脸颊。“你真是倔强到不可救药,云妮,”他说道。“然而这其实是个无聊的游戏。傲慢使我把它发明出来,现在只好自食恶果,害得我们两人都深受其苦。现在不管怎样我都要吻你了,不要阻止我。”
他随即托起她的下颌,将她的脸转过去,在她的嘴里呼吸,仿彿可以供給她氧气。
老天在上,他真的可以。他的确让她的血液奔流,开始鼓动。噢,真好。
他在整个伦敦面前吻她,就在公共马车顶上,纳尔逊爵士的雕像俯瞰之下。
在全世界的眼前,聪明、英俊而风趣的明克吻着她。她的一颗心怦怦跳着,胃部痉挛,更底下的部分在融化。更棒的是明克将她转过来,拉起她、让她坐到他的腿上。
天啊,哦,天啊!他拥紧了她,用力地吻着她。她没有抗拒,双臂环上他结实的颈项,手指插进他的发丝间,回吻着他,大口的吞噬他。
他轻柔的发丝。他湿热的双唇需索着她。他更向下压,直到她的重量全靠在他的胸前,紧靠着坚实肌肉所形成的墙。然后她感觉到一种陌生而奇怪的东西,从她所坐的位置隔着裙子可以感受到他的线条。他开始硬了起来,形成一种明显的圆柱状。
这种感觉并不讨厌,她相信有人曾让她以为会有不好的感觉,但不管是谁,他们都错了。它……好像会将人催眠。她可以感觉到他的长度和某种坚持的硬度贴着自己的臀部,一种实实在在的存在。它就在她的身下产生变化,在他一边吻她的时候愈来愈长、愈来愈硬。天啊,多么奇特的感觉啊。她不知道它怎会这样,没有东西可以比拟。
但这当然是不允许的,她停了下来。她移开脸,看着他,两个人都很清楚她感觉到什么。和她拥有的简单生理知识相较之下,他的大令人害怕。再想到他要把那东西放进去的地方,她完全无法想像。
她没能再想下去,因为车掌打断了他们。“嘿,爱情鸟。”她和明克同时回头,看见一个男人的头从楼梯顶上冒了出来。“要上哪儿去,朋友?”他问道,用的是伦敦土腔。
“奧维奇。”
“两个人四便士。”
明克从口袋里挖出四便士,云妮则乘机滑回座位上,重拾淑女该有的样子。天啊,她是怎么了?在每个人都看得见的马车顶上做这种事。人们会知道吗?他们看得出她身上发生的事吗?她以为自己应该感到羞愧,她的确感到羞愧,她告诉自己。
然而,当他们朝东边驶去时,她却对着自己哼歌。
在某个停靠站时她问明克他们要上哪儿去,他说:“到我那一边的城市。”
一开始她没有作声,担心他指的是白教堂区。她和父亲为了搜集口音去过一次。那个地区纯粹而浓烈的伦敦土腔很有意思,但是白教堂区的气氛很吓人。伦敦东区这个心脏地帶,到处都是贫穷的儿童和窄小阴暗的街道。它原本就是伦敦破败的一区,然而在她和父亲到访的三年之后,开膛手杰克让这个地方变得恶名昭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