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130)

作者:马伯庸


注意,胡知县查明的,是彭县解户侵欺这个事实,但具体是哪一个解户干的,他一个外地人无从措手,得靠当地户房的胥吏去调查明白。于是胡知县把陈佐叫过来,让他去把相关人等拘来衙门听审。

陈佐嗅觉灵敏,胆大包天,一听胡知县的口风,立刻意识到这又是一个发财的良机。

他身为户房算手,一查账册就知道怎麽回事。陈佐把杜山、张冯刚、龚本舟、易本真、江淮五个人叫到一起,说你们要倒霉了,胡老爷知道你们欠粮太多,要判重罪。你们几个如果凑二两银子给我,我就给你们想办法遮掩。

杜山本来就一肚子气,听到陈佐还敢要钱,坚决不肯给,转身走了。其他四个人琢磨了一下,纷纷表示,他们愿意出钱免灾。

陈佐收下二两银子,施展出了一招“李代桃僵”。

胡知县在垫江做官,并不熟悉彭县情由。钱粮短缺,他可以通过账册计算,但到底是谁侵欺,就没有什麽人脉可以去查实了。

陈佐抓住这个破绽,找到吏房的陶成,凭空捏造出一个解户,名字特别有日本味道,叫作江张本舟——其实就是从四户人名各取了一个字,那四户所欠的三十八石三斗七升大米,都一股脑算到这个虚构人物头上。

接下来,陈佐上报胡知县,声称是杜山和江张本舟两个解户拖欠。胡知县只关心钱粮落实,哪里想得到其中一人是虚构的。他大笔一挥,判决两户侵欺之罪,徒五年,如数追缴前粮。不过《大明律》允许用谷物折抵刑期,胡知县给开了个价,如果犯人愿意上纳七十二石罪谷,便可以抵消徒罪。

这七十二石罚款,名义上由杜山与江张本舟分摊,一人三十六石。

江张本舟的三十六石,自然是那四户人家分摊负担。他们虽然肉疼,好歹不用被抓起来了。只是苦了杜山。本来五人均摊罚款,一人只需负担十四石四斗。现在那四个人合为一人,自己负担陡然增加了一倍不止。

判完案子,胡知县便按程序上报按院,抄送成都府通判,同时发给彭县主簿,责成他们监督人犯缴纳前粮以及罪谷。

到了这一年的十月份,这四户人家总算把没完成的解额与罪谷缴纳完成,逃过一劫。

只有杜山陷入了绝望。

当初户房安排给他的解额是二十五石,尚且完不成,更别说还有追加的三十六石罪谷。杜山在后来的供状里,自承当时自己“陷入死地”。

就在这时,杜山忽然听说,那四家人是靠陈佐捏造出一户假人才得以过关的。他大为愤怒,如果当初陶、陈二人没有收取贿赂,如果王廷用没来敲诈,他说不定能完成自己的解额,不用受这麽多罪。

这两个人是罪魁祸首,拼上自己破産,也不能饶过他们!杜山暗暗下了决心,可是县里有王主簿一手遮天,要告,只能去成都府里投诉。

可告官也不是那麽容易。杜山的案子已有了定论,想要翻案太难,而且也没什麽可翻的,他确实没完成。得选一个好切入点,才能引起上级高度重视。

杜山大概得了一位高人指点,他向成都府提告的状子,对自己的事只是约略一提,重点放在了“李代桃僵”这件事上。他控诉陈佐这个刁吏,明知胡知县前来盘查钱粮,仍收取贿赂,僞造户籍,替那四户遮掩罪行。

这一招特别狠。领导不介意你糊弄百姓,但非常介意你糊弄他。平日鱼肉百姓也就算了,上峰来查账也敢弄虚作假?也太不把成都府放在眼里了。

这一剑,就戳到了要害。

杜山的招数不仅如此。他在状纸里还特意提了一句,说彭县上一任杨知县,曾经打算要革除陈佐、陶成、王廷用、刘本敖等人,结果反被他们联手陷害而死。这些人至今仍逍遥法外,剥害乡民。

这一招就更狠了。

这几个人到底有没有陷害杨知县、怎麽陷害的,后人永远不可能知道了。但这种事情,在当时很有可能发生。

知县是科举出身,精熟典籍,却未必了解庶务,何况他又是流官,干几年就要调走。胥吏们虽然地位卑贱,却深谙乡情,彼此抱团,把持着大部分基层政务。所以在县衙的生态圈里,胥吏集团可以和县太爷相颉颃。真逼急了,胥吏们施展手段,甚至可以把知县生生逼走。

在崇祯朝的广州府新安县,曾有过这麽一个案例:新安县里有个胥吏叫陆荣祖,想要谋求一个职位,可负责选拔的承行吏员陶一魁秉公行事,拒绝了他的要求。陆荣祖大怒,竟然活活把陶一魁殴打致死。这麽一起严重的人命官司,新安知县居然不敢管,生怕得罪了陆荣祖。直到苦主上告广州府,兇手才得以伏法。当时的广州府推官颜俊彦在判决里感慨:“吏之如虎也,令之如羊也。”可见有时候知县也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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