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归(32)
桌柜里塞了许多小说,红色封皮的书里写着:
“即便是在急切等待着她的第一封回信的那些日子里,在他悄悄望着她却不让她发现的那些日子里,他看到的也只是午后两点的阳光下和纷纷扬扬的杏花中她隐约的轮廓,无论季节如何变化,那情景始终都停留在四月。而他之所以愿意站上唱诗楼的首席位置,用小提琴与洛达里奥合奏,唯一的目的就是看她的长裙如何在赞美诗的歌声中轻轻飘动。(1)”
终日守候在楼下的小提琴手成了李滉。他透过缝隙回味周聿南的全貌,手边的字成了一行行无意义的天书,写满了他忐忑又虔敬的心情。
十点时周聿南停了笔,往宿舍的方向走,他用十分钟洗了一个澡,出来时头发湿哒哒地垂下,一双眼睛眯着,在找换洗的衣裤。他把它们丢进水桶,用肥皂浸泡,等水面上浮起一层泡沫时,伸手开始搓洗。李滉跟进来,坐在临阳台的床上,问他:“不擦擦头发?”
“洗完再擦。”
李滉想说:那我给你擦吧。但这句话被他止在了心里。他递给周聿南一条褐色的毛巾,周聿南将它绕在肩上,去接那些簌簌滑落的发间水珠。
回南天闷热潮湿,挂出去的衣裤需要两天才能干,有时周聿南不得不穿微潮的校服。回了一趟家后,他取了三件自己的衣服,因为不用去课室上课,穿衣也就不需顾忌,他已经一周多不穿校服。
夜风里被挂起的T恤变成了一只白鸽,随着空气的流动轻轻漂浮。水珠啪嗒啪嗒地打在地上,沾湿了周聿南的袜子。他坐在李滉右侧,伸手扯掉打湿的那一条,换上一只新袜。新袜的弹性很好,紧紧贴在周聿南脚上,干燥而温暖。他套上黑色的运动鞋,提起床架上挂着的书包,对李滉说:“我走了。”低头看了眼手表,问:“现在十点半,你们晚自习差不多结束了,你回宿舍吗?”
“我可以在你们教室睡一晚吗?”
“你什么都没带,怎么睡?会着凉的。”
“那我去我宿舍拿床被子?”
周聿南轻轻一笑,转身从自己床上卷起一张毯子,放到李滉怀里。
两个人走在光秃秃的水泥路上,一前一后,李滉走路不好好走,总挑被树根顶起的地方下脚,一会高,一会低,始终落周聿南身后一两步。十点的市一只有蛐蛐、牛蛙的叫声,以及学生们轻缓的呼吸和翻书声,走过后山前的小径时,李滉忽然说:“听说后山晚上很多情侣。”
“嗯,是,怎么了?”
“我想走后山那条路,后山不是也能去艺教吗?”
周聿南面露疑惑:“太黑了,万一有蛇怎么办?”
李滉几步踏上后山的石板路,嘿嘿笑,说:“来!不怕。”
他们一起上了那座小山。夜间的山花是藏在暗中的幽幽黑影,只有香气可为人所闻,石板路上没有新鲜的东西,朱槿和夜合欢的枝叶在风里细细簌簌地响动,落了满树月色。李滉站在一棵细叶榕下,想起四年前周聿南和他在阳台说话的那个夜晚。海伦娜在仲夏之夜得到了她的爱情。在此之前,她对迪米特吕斯的迷恋,促使她出卖了赫米娅的行踪。爱情的嫉妒是阵痛。再一次目睹迪米特吕斯音容笑貌的决心填满了海伦娜的心。
后山的凉亭不难找到。走上二层时,一道银亮的锁横在了通往内部的铁门前,李滉带着周聿南在柱子边坐下,他说:“哥以后想去哪上学?”
快了,离高考还剩一个多月,一个多月后,周聿南会去哪里,仍然是个未知数。他捻下一片榕树叶,拿在手里慢慢地剥,低声道:“不知道,可能是B市吧。”
“哦,B市冬天可冷了,你不是怕冷吗?”
“听说北方冬天有暖气,不冷的,而且去不去得了还另说。”
李滉对周聿南笑。周聿南的右手忽然被一阵陌生的热度所笼罩。他愣了十几秒,不动声色地退离十厘米,热度消失了。李滉脸上的笑容变得僵硬,他怔怔地看着周聿南,忽然有种逃离的欲望。他收回左手,故作玩世不恭地揣进裤口袋,沉默延续了两分钟,周聿南开口道:“走吧,该查寝了。”
作者有话要说:(1)这段是《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男主拉小提琴向女主求爱的片段
第12章
接下来的一个月像过去的所有日子里一样忙碌。李滉很少再去艺教,艺教不是他通往教室的必经之路,只要他不想,他甚至可以整个整个学期地不去那儿。可令他痛苦的地方在于,即使他不去那儿,而只是靠近它十几米,那晚周聿南冷淡的面孔又会浮上他的心头,搅乱他伪装出的镇定自若。他有时恨数学,恨数学的有限,恨它不能给出一个推演人与人之间感情深浅的公式。他太擅长套用公式了,在学数学学得最凶的那段时间里,数字的逻辑被他套用在生活的一切事物上,他对理科逻辑陷入无法自拔的迷恋。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废寝忘食地研究一个怪物,连未婚妻的爱都无法让他回心转意,也许他正是想用那道冰冷的理性之墙,去抵御爱情的侵袭。可他呢?他又能用什么去抵御这冻入骨髓的伤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