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人(11)
作者:江浔123
“律師?為什麼不是隊裡那個內應呢?”樂浮生道,“他能比律師更快獲取蓋一念的每一次審訊結果。”
“蓋一念晚上認的罪,輿論第二天一早就轉瞭風向,這期間看過那次審訊結果的,隻有你、莫河、顧老板,師父和我,這裡面不可能有內應。而且,內應隻能獲取審訊結果,而律師卻能預知審訊結果。”
樂浮生擡眼看他,“你就這麼相信我?”
“難道你不相信我?”慕行雲笑。
樂浮生沒有回答,隻道:“那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你不讓莫河封鎖消息,適當滿足一下蓋一念的心理需求,也許蓋一念早就供出真兇瞭。如你所言,合適的妥協,以換取最終的勝利。畢竟開始的時候,這利弊得失,蓋一念還是算得很清楚的。”
慕行雲的臉上,一瞬間沒瞭笑意。
“開玩笑的,這件事裡即便沒有你,也還有那個順從者,結果一樣的。”見慕行雲當瞭真,樂浮生道,“至於我為什麼會在以往的案件中要求對公衆隱瞞犯罪嫌疑人的信息,是因為‘公衆’作為一個群體時,群體的無意識行為會代替個體的有意識行為。而群體,又鐘情於形象思維,形象能夠震懾或吸引群體,並成為他們的行為動機,就像人們會去攻擊一個在影視作品中飾演瞭反派的演員一樣——盡管演員的‘罪行’隻是源自他們的想象。蓋一念這樣一個因遭受不公而步入歧途的所謂‘受害者’形象,無疑是非常刺激群體的想象力的,這會讓他們産生同情,並訴諸行動去斥責社會不公。如此,所有的討論都終將背離犯罪行為本身;如此,以後每一個作惡的人都隻需一個故事,便能輕松從惡人變為可憐人;如此,犯罪的代價會被大大降低,甚至對於某些像蓋一念那樣的人來說,犯罪這一行為會因此具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這是在變相地鼓勵犯罪。而你所指的‘公衆’,比方像目擊者,其實還是停留在個體層面的。且這樣的妥協也已經不再‘合適’瞭。”
“吸引力?”慕行雲若有所思,扭頭看瞭會兒身後的蓄水池,“這種吸引力,追根溯源,還是在於公衆的關註,可是......你知道那天晚上,我第一眼見到屍體的時候想到瞭什麼嗎?”
“什麼?”
“就那種......”慕行雲拿手比劃道,“那種掛在展廳裡的油畫。畫面裡,一個穿著白色連衣裙的小姑娘就那麼安安靜靜地睡著,甚至嘴角還掛著幸福的笑意,像個......像個天使?欸!你別借機含沙射影,說我三觀不正啊!”
樂浮生挑眉看瞭他一眼,沒說話。
“這樣的畫,通常都會帶有創作者強烈的主觀情感,會有很強的象征義,就跟高考語文裡的閱讀理解似的,可不見得誰都能看出那淺層、深層許多層的意思。再者,我們也不一定就會向公衆公開陳屍現場的照片。你說,一具屍體弄得這麼花裡胡哨的,也是為吸引公衆目光,刺激群體想象力嗎?”慕行雲不禁皺瞭眉。
樂浮生沉默瞭兩秒,看著蓄水池道:“你覺得這是給我們看的?”
慕行雲回頭看瞭樂浮生一眼,猜到瞭他在想什麼,話出口時便留瞭餘地,“也可能......隻是在滿足支配者的幻想,或者,配合順從者毀滅證據的需要?”
“你還記得蓋一念講的那個故事嗎?”樂浮生突然道。
偏執型人格
那是當年蓋一念認罪後,樂浮生和他在審訊室裡的一段對話。
“為什麼是她呢?”樂浮生推瞭把眼鏡,終於從蓋一念的那頁認罪供詞中擡頭,他慢條斯理地拿起手邊一張死者的照片,面向蓋一念道。
而蓋一念隻是看著他,沒說話。
慕行雲歪瞭頭,瞇著眼睛瞧他——眼前的蓋一念,和前幾次審訊中的蓋一念,有些不一樣。
“這是對我的審訊呢,還是您作為犯罪心理學專傢對我所做的罪犯研究?”幾秒鐘後,蓋一念氣定神閑地開瞭口。
聞言,慕行雲微皺瞭眉,心道蓋一念知道得挺多啊!
“研究?”樂浮生輕笑著起身,他抱著臂倚坐到桌前,迎上蓋一念的目光,道:“你是覺得,你把自己牽扯進這樁兇案的動機還不夠明顯嗎?”
蓋一念下意識避開瞭樂浮生的視線,“因為那條裙子很適合她。”
“哦?是嗎?我還以為,大費周章地幫死者換上一條幹凈的裙子,是為瞭遮掩什麼行跡呢?又或者,為瞭吸引更多的眼球?看來,不是啊。”樂浮生望著蓋一念的神色,挑瞭挑眉,又用兩指點瞭點自己心髒的位置,“既然如此,拿一把匕首插進這裡,直奔主題不好嗎?為什麼要浪費時間把死者囚禁瞭三天呢?”他踱步上前,躬下身,湊近蓋一念的耳朵道:“是因為,你做不瞭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