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短篇小说(13)
作者:李碧华
「就知他是黑手!」
妻子已再三托人乞求钮家老爷,并愿意下跪,代言行不逊得罪大人的于昌忏悔。多方奔走,家中财物一空,连小小的房子也卖掉了。
但钮家不缺钱,这些小眉小眼的奉献不在眼内,他只是一口气难下。于妻等了好多天,才肯见。于昌曾骂权贵心术不正仗势欺人,给他画像偏不画脸,讽他本来就「没脸」?好!此番他不但吃不了兜着走,更连头颅也没了。巧手指画肯定作废——
钮仲滔冷冷一笑:
「得罪我的又不是你这妇道人家,不必代夫下跪。他要是悔不当初,彻底改过,我倒可以高抬贵手,让他低头过去。」
他下令:
「着于昌重新给我指画一幅《春游行乐》,我看了,满意了,就救他一命。」
「谢谢大老爷!」
死也是他,生也是他。一根傲骨怎斗得过权贵魔掌。
妻子哀求于昌:
「你给他画好点,仔细点,他一口气下了,你也就有指望了。」
于昌固执不允。
「已经孑然一身贫无立锥,别硬了,再不答应,就连锥也无。」
「真是欺人太甚!」
妻子求了又求,不管牢中身畔还有个陌生的戈大,面面相觑。苦劝了好久,心力交瘁。
终见于昌勉强点头。
妻子取出一些银子贿赂狱卒,请他们暂时打开枷锁,并把纸和墨彩等摊在眼前,千叮万嘱:
「我明晚来取画,你记得面貌画好点,画登样点,顺老爷意思,明白么?」
走时还回头:
「就倚仗你的指头,救自己一命!」
于昌虽道钮仲滔「没脸」,可他化灰也记得他嘴脸。为富不仁,面目可憎。
「哼!那么狰狞我怎画得下去?」
狱中光线昏暗,妻子早已打点好狱卒给点燃一根蜡烛。
就着掩映的烛光,他望天花望木栅望斑驳污秽的泥墙歹地和待判死囚。
对面充血而微突的大眼睛瞪着他。
这些日子被迫连枷相挨,他早已看熟戈大之奇特面貌,真是天下第一丑!肤黑似炭,发卷如鬃毛,颊上额角都有伤痕,有击裂的也有刀砍的,爬满新新旧旧蚯蚓般的疤,双目血红,嘴唇厚黑,像猛兽多过像人。
心忖:
「你这脸确与众不同,跟兄弟我一样,仅余一点正气。」
但不肯攀附,劫富济贫,出口乌气,那又如何?
他如今亦不过为权贵服务,乞求保命之奴才吧。真瞧不起自己!
于昌在黑牢中,藉着明昧烛光,指头蘸彩蘸墨,开始作画。他的日子回来了,小指、无名指、指甲、指背、指侧、掌心……发挥了独特灵巧功力。
钮仲滔的探子回报。他嘿嘿一笑,趾高气扬:
「什么文人雅士书画名家,一一都是听令取悦的贱骨头,不折腾一下不知死活!」
翌晚,于昌妻子急来取画。
「画好了,灾劫过去了。」
——谁知一瞧之下,目瞪口呆。画中那在山光水色间自由行乐的主角,不是钮仲滔,而是带着几分纯真笑意的太湖大盗戈大!
于昌道:
「你不用再为我奔走乞求开脱了。如此屈从,他日出去了,亦自感羞耻,没脸见人,生不如死。我于昌虽非壮烈,但决不作奴才之画。」
妻子当下心灰意冷,深明他无可救药了,再劝说亦白费力气。
长叹一声。
她连指画佳作也不敢带走,默默离开了牢房。
只无奈告知权贵:
「于昌生病了,手抖,不能作画,请谅。」
钮仲滔知于昌不服淫威,决定不理死活,由他自食其果。
无人开脱,屈打成招。
戈大为首犯,且背两条人命,判秋决斩首;于昌凑巧在太湖「落网」,为悍匪「同伙」兼「掩护接应」,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判决书下来了,二人心知肚明。希望他生不再无端牵连吧。
「戈大哥,兄弟我一穷二白,只以拙作送你一程。」
于昌把那幅指画送给戈大。悍匪一瞧,吓?自己竟是画中主角,在山水之间豪情万丈——虽只虚拟,心中感动不已,从不流泪的他竟双目泫然:
「此乃一生中最珍贵之大礼!」
又道:
「我一大老粗,火里来水里去,都是刀剑鲜血,从未沾上半丝艺文书画气,受不起呀。于老弟真我恩人知交。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永记不忘!」
戈大反复端详,看了又看,彻夜不睡仍在看,爱不释手,嘻嘻地笑,累得连枷的于昌也得陪着。
戈大道:
「我俩已无机会江湖行走,有缘他生再见。」
又道:
「为兄一定用尽千方百计来报答你。」
行刑前一天,死囚得到最后晚餐之恩赐,家人可见最后一面,以作永别
——当然亦得贿赂狱卒开个方便门。
晚上,忽然有位衣着高雅的白衣少年来探望戈大。塞以重金,监守宽松了些。他带了酒菜黄鸡,又与戈大私语……
于昌与戈大的连枷得以解脱,二人舒展筋骨。于昌虽判死,亦可缓刑二年,见少年与戈大密切私语,知是至亲。他明日便脑袋搬家了,父子一定有说不完的话儿。
于昌很清楚,到他大去之日,不会有人来送行。
——因为,自己冥顽不灵,拒向权贵屈从,怕祸及妻儿,且身陷囹圄之死囚,亦无力照拂。当他改以戈大为主角不肯为钮仲滔指画翌日,已央狱卒稍开枷锁,疾笔写了一封「休书」,与妻子分袂,着她趁着年纪不大,回乡改嫁,全心抚育儿子,务农也好工匠也好,别朝文艺方向努力,亦千万别招惹权贵恶霸,过平淡平静生活,不虞杀身之祸。自己为一根傲骨送命,却也不悔。
瞅着戈大向白衣少年交代后事,于昌不免满怀感慨。
只听得戈大出示他所赠送的指画,依依不舍:
「此画是老爹之遗像了,画得多像!多好!真舍不得——把它交给你娘,说我一身罪孽,对不起她,望她原谅,也望你恕我——」
「爹,我们不该舍你夜奔,从此天各一方。娘也有苦衷。」
「算了算了,伸头一刀缩脖子也一刀,咱就心照了。」戈大着少年见过于昌:「他是用指头画画的大画家,爹江湖打滚多年,死前唯一知交。」
戈大千叮万嘱:
「于大哥判了死缓,你必须代爹报答他,竭尽全力救助。若他有幸不死,你好好待他!」
「明白了。」
「就这样。」戈大把指画卷起,珍重地交予少年。于昌只见白衣少年高雅清秀,泪珠在眼眶中打滚,楚楚可怜。心忖:
「做爹的如此粗豪,少年一定长得像娘亲,有裙带气,难怪母子不能与戈大相处。」
又奇怪:
「然则何以下嫁太湖大盗?当中必有因由。」
但夜已将尽人已将死,说什么也无谓。一言难尽。
戈大把少年送出牢房。
「代我照顾娘,你们保重。」
「放心。」
少年强忍辛酸,转身就走。不再回头。
戈大与于昌在清晨被押赴刑场。
灰蓝色阴天,没一丝阳光。好不惨然。
于昌虽缓刑,但他得「陪斩」。戈大在人头落地之前,对他道:「老弟我先走一步了,我孩子会报答你的!」
当日下午,戈大的头颅被悬挂在城门墙上。于昌曾跪在他身旁,亲睹刽子手手起刀落血溅当场,他双腿发软,双手颤抖。再勇敢固执坚决,也会恐惧。
回到牢中,此后他不必受连枷之苦,但又有点怀念二人「连成一体」时,虽疲累痛楚好歹有个聊天的伴儿。
于昌深沉地昏睡了两天。
混沌中醒来,跟前竟有小菜几碟,与昔日难咽的牢饭相比,不啻珍馐美食——看来是有人使了银子打通关节,让他纾缓解馋也换换口味,死前改善生活过些好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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