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短篇小说(12)

作者:李碧华


他的身份证因「一念之仁」落到受害人手中,这个把柄是双手奉上的!都怪自己少根筋,他确实一事无成,还唤什么「大成」?肯定被举国通缉(自视甚高吧?)……

从此,范大成开始了逃亡生涯。

像所有畏罪潜逃的人一样,不敢回家,也无法走远,东躲西藏使假证,有上顿没下顿过日子,头发脱落变成半秃,没一个晚上睡得好……

一到网吧耗时间便下意识上网看看「通缉」名单上有没有自己名字,会不会已布下天罗地网?受不了。

熬不过去——算了算了, 2009年这个闷热的夏夜,范大成投案自首。与其终有一天落网,自首还可减点刑。

法院审理此案。法官忍俊赞赏他有良心,反省深刻,为一时错误付出代价,他日好重新做人。

范大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合起来一算几近十年,为了心安,为了不想被通缉,付出代价了。

法院找不到老许。

——老许压根儿没报案。

失物少,又怕烦,早已忘得一乾二净。而且遇劫也没受伤,很庆幸,压压惊,如常生活,日子过得开心。再买一支爱立信,亦 A货,三百五。劫匪的身份证随手丢了。谁为了这个进衙门?吃饱了撑的?

只是劫匪心中有鬼放不下便自首。

过去那六年(郑州、武汉、鹰潭、温州……),未来那两年半,白活了。代价很大。范大成绝非行走江湖的料子。

(后记:这不是笑话——世上确有不少误把身份证送给受害人的劫匪。不过没他痛苦。)

李碧华- 指画奇遇

2011-04-25 16:52:15

指画奇遇

2011年1月

清,苏州有位与众不同的画家。先说于昌的工夫,他作画从不用笔只以手指。有时用一指:小指或无名指,图其柔韧不会过于着力,有时也用上了指甲、指背、指侧和掌心——总之一只手灵活巧妙,出神入化,是远近驰名的「指画」名家。

「这可不是我独创的。」于昌道:「元代大画家金蓬头,在绢上指画,谓之『手摸绢素』。前朝傅光,技法高超,传世作品有八仙、达摩、刘海戏蟾等。」

于昌又补白:

「我只是有个元明大家都没有的怪癖。」

于昌的指画,线条、布局、面貌均极传神,他以画人像扬名。

——但他最奇特之处,是只挑特别美的、特别丑的,或特别有性格的,才肯动指,面目模糊平庸之辈,他不肯画。

有人请他作画,他瞅了人家一眼,暗叹:

「只剩一口气的行尸走肉,还用得着传世吗?还敢来麻烦我吗?」

恃才傲物,不知得罪了多少人。所以都成名了,与妻儿一家还只是过着一般的生活,房子小衣食简约,就是因为这个人的傲气,挣不了大钱。

当其时,盛行把人像给画到山水百艺间,称「行乐图」,暗暗模仿帝后风尚。

苏州大户钮仲滔,家财万贯且官商勾结,权贵也给几分面子。钮老爷忒有兴致,也想来幅「春游行乐」附庸风雅。半请半逼,把于昌接到府中,三日内足不出户,非得为他作画。

于昌无奈,到了第三日傍晚才勉强动指。画毕告辞。

钮仲滔兴高采烈摊开一赏,谁知只见翎顶靴袍,不见面目。

钮家老爷大怒,气得数日不能言语。

于昌出来后,到太湖游玩去了。别人问他为何不画面目?他笑:

「心术不正仗势欺人的权贵,本来就没脸,不是我不给他画脸。」

这话辗转传回钮仲滔耳里,更气得数日失眠,把于昌恨之入骨。

「混帐小子不识抬举,还出言侮辱,这口气怎消?走着瞧,我非要你此生也画不成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买个凶徒把他的手砍掉?本来就一了百了,利落。但钮仲滔狠毒,不出此下策。

「我要他十指健全却无法作画,活受罪!」

数月后,有一在太湖一带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悍匪戈大落网,他有两条人命在身,囚在牢中,凶多吉少。

钮仲滔与官府私通,花了银两,诬陷于昌是戈大的同党,二人在太湖早已相识,一起作奸犯科,以画像作为身份掩饰……

于昌百辞莫辩,被逮捕入狱,受尽屈打,与戈大同囚待判。

二人还被连枷。

「枷」,套在犯人脖子上的刑具。木头所制,固定架在项上,限制活动不能自由。二人一枷,真说不上有多惨痛沉重了。尤其是炎热燥闷的夏天,苦不堪言。

但这原本不相干的两个人,身份学养言行举止完全不同,竟然因无法「独立」,难以摆脱与对方捆绑一起的命运,在没有选择之下,成为好友。

久历江湖的大盗,告诉于昌,他们这样连枷囚禁牢房,已属不幸之大幸了。

「想前朝万历皇帝,发明一种难熬之枷刑,唤『立枷』示众,不能坐,只能站。但这木枷前面长后面短,长的一端触地,犯人被枷住脖子,身体只可以挺住受折磨,枷重三百多斤吶,大多一两天就送命。如果碰上奸官恶吏,把枷锉低三寸,这样犯人就根本站不直,只能曲腿弯腰勉力支撑,不一会力量用尽,气绝身亡,那才叫『惨』!」

「有办法死得慢一点么?」

「都求即死,还拖延?」

「万一要等至爱家人来会面呢?」

「那倒得延一延命。」戈大沉吟:「唔——听过有人花钱请乞丐,让乞丐用背扛着受刑者的屁股,若半坐在人体上,可以稍微休息一下,不致于速死。」

于昌叹一口气:

「我也不知道自己要等谁来会面了。这回关进大牢,妻儿也失去音讯,没来过,不知他们有否为我奔走?我是冤枉的——」

「你肯定得罪人了。」

谁是于昌的「仇家」呢?都因一时狂妄,他大概心知肚明。只觉万念俱灰。

戈大挪动一下,于昌的脖子受这一扯:

「疼啊!」

「江湖传闻,受刑者每天生吃一只猫,可以提精神抗折磨,不知是否有效?」

「唉!受刑的到哪找来猫?还生吃?真荒谬!」

「说说笑笑又一天吧。」

说说笑笑,谈心事,忆前尘。否则日子太长太难过。

于昌一天一天的了解这被枷锁在一起的难友。

戈大虽是大盗,但不失有道,只劫富济贫,下手快狠准,才让富商贪官恨得牙痒痒,非置诸死地不可。

「我也并非十分侠义,只用一半济贫,一半落自己口袋,算来我亦富甲一方。可惜一时不慎,被人出卖,才他妈的蹲大牢,看来逃不了判个死!」

戈大重重吐了一口唾沫。

不过戈大虽老粗,却是个半好人,坏不透也歹不尽,为势所逼才过刀头舐血营生。

见于昌瞅着他不说话,戈大竟腼腆起来:

「兄弟,我知自己长得特丑,别瞅得我心里发毛。」

「我不看你,又有什么可看?都这『两位一体』的份上了。」于昌苦中作乐,也安慰他:「你长得不算丑,比贪官污吏土豪劣绅还俊。」

「见笑见笑——」

正说着,牢房外有人声。

于昌原背着,便扭过头去,把戈大连脖子带人也一并往外拉扯。二人往牢门一瞧,戈大木无表情,于昌却十分激动:

「你!怎么现在才来?」

牢房外是于昌的妻子。于昌等她好久了。一直坚信自己终会沉冤得雪。

「盼到你了!」他赶忙追问:「怎么样?想到办法没有?找到人帮忙么?这些日子你干嘛去?失去音讯,还道你们也出事了……」

妻子还未及回答,于昌久未联系,满肚子的话要倾吐,又道:

「今天起来一直眼睛跳,人道左眼跳财,右眼跳灾,我是两边眼皮都跳——」

「唉,」妻子叹了一声:「好苦。为你这事到处求告,可事必有因,你我心里也明白,这场横祸是钮仲滔干的勾当,只手遮天,官府也听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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