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扣+生死桥(67)

作者:李碧华


他已经冰镇在那儿了,他心里头尽是些悲凄但又激昂的往事,发酵了填满了,令他容不得任何人或物——何况他已这样地坏。

“不。”他平淡地道,“我是为你好——而且,我有人了。”

他不是为我好,他是有人。丹丹最后一点愿望也硬化了,心肠也铁石起来,比死还要冷硬:“算了。我走了。”

然后她携愁带恨头也不回,上了火车。李盛天到了,还有一伙班上的,预备照应着。李师父跟怀玉没什么好说了,只道:

“上海是个‘海’——”

怀玉忙接:“我不会葬身海上,三年之后就回来,我跟志高有个约。”

李盛天只觉自己苍老了很多,完全是意想不到的,他很萎靡,如果不来这一趟,他仍是一个德高望重的师父。一下子,就老了十年了,原来已是年青人的世界,掺不上一手。火车要开了。

先是整装待发,发出呜咽的声音,良久,也还没打算动身,好像等待乘客们做个决定,虽有心地拖延着,但回头是岸。

这列车,沪京两边走,来得千万遍了,久历风尘,早已参透世情,火车哪有不舍?总是倚老卖老,要桀骜不驯的年青人来忍让,等它开动,等它前进,由它带着,无法自主。心事重重,开不开?走不走?

一大团乌烟待要进发,煤屑也蓄势飞闪,就在火车要开的当儿,丹丹一弹而起,长辫子有种炫耀的放恣的以身相殉的飕动,车不动,人动了。一扭身,她便也留在上海不走了!

生死桥 [伍](11)

留在上海,其实又能怎么样?丹丹只凭一时意气,哀莫大于心死,就不肯回头了。

“死不如生?当真应了。”她想。

对,既是心死,不若另闯一番局面,也比面目无光地回北平强,须知自己也是无处扎根的了,说不定在上海……

然而女子在上海所谋职位,报上连连刊登的聘请启事,不外是“女教员,须师范程度。教上海话、英语。每月二十元。麦特赫司脱路。”或“饮冰室招待员,中西文通顺,招待顾客,调理冰食。”再是“书记”、“家庭教师”……一一非丹丹所能。

要租个小房子,住下谋生,金神父路或莫利爱路的斗室,租金也很贵,身边的钱,未免坐食山崩。

在外滩呆坐了半天,惟一的朋友只有沈莉芳了,她还没来,不知家里人有没有告诉。也许她又到别处考明星去了。

黄浦江两岸,往来摆渡,大都仗着舢舨,这种小船,尾梢翘起,在浪潮中出没,看去似乎有随时翻覆的可能,不过因摇舢舨的,技巧熟练,才没出乱子,从来也没出过乱子。有它立足之处,就有它的路向。

不要紧。丹丹麻木地把怀玉送她的戏装相片掏出来,一下一下地撕,一角一角的上了彩色的相片,讶然飘忽落在黄浦江上,粘在江面,不聚也不散,硬是不去。丹丹终于把一个荷包也扔掉了。针步细密紧凑,到底也是缝不住她要的。荷包一沾了水,随机应变,变得又湿又重,颜色赫然地深沉了,未几即往下迷失。即便如今她后悔了,却是再也捞不上来的。由它去。魂的离别。心中也一片空白,仿佛连自己也给扔进滔滔江水去。失去一切。这已是一个漫长途程的终站。今后非得靠自己。不要凋谢不要凋谢。只有这样地坚持,险险凋谢的花儿反而开得更好。

沈莉芳匆匆赶至。丹丹和盘托出,只是怀玉的名字,便冤沉江底,绝口不提了。难道像戏中弃妇的可怜么?不。

沈莉芳是个直性子,一拍心口:“我考上了丽丽女校,带你去,看成不成。那不收学费,又有住宿的。”

丽丽女校其实不是学校。

——不过它也像一般的学校,设了校务主任,有教师。每天上六节课,四节“艺术”、两节“文化”,教师会教这群小女孩一些时事概要、外语会话和练练字。

不过主要的,便是歌舞训练了。

它不收学费,提供膳宿。

丹丹如同十五个十多二十岁的女孩一样,她们来自不同的家庭,但是为了一个相同的原因:要找一个立足之处。彼时,谁也没想过什么前途、什么人生道路,只因此处有吃有住,生活快乐写意便是了。青春是付得起的。

也许最深谋远虑的,只丹丹一个——她是置诸死地而后生。

这丽丽,在中国地界小东门,是一幢三层楼的老式房子,楼梯又狭又陡,两个人同时上下楼,便得侧着身子了。

楼下是办公室,二楼是排练教室,三楼挤满了床,一张挨一张,夜里躺着的,尽是无家可归的少女,没有一个女孩说得出自己的明天——会是一个红星,抑或一生只当红星背后的歌舞女郎陪衬品。谁会排众而出,脱颖而出?一切言之过早。

每个女孩上了半天的课,领了饭菜,便窝到“宿舍”中吃了。今天吃的是米饭,外加一个红烧狮子头。小狮子,外加很多褐色的汁。沈莉芳一边吃,一边憧憬:“排练得差不多,我们就可以演出了。我要改个名字,叫沈莉莉,好不好?女明星唤作‘莉莉’的,准红!”

日后,她便老以“沈莉莉”自居了。

她们学习排练的是什么?

是《蝴蝶舞》,红、黄、白三只蝴蝶飞进*丛中避雨,而红、黄、白三种*又只肯接纳同色的蝴蝶,三只蝴蝶不忍分离,和狂风暴雨作顽强斗争……《游花园》,七个女子穿了新衣到花园中赏花、唱歌……《桃李争春》、《神仙姐妹》、《牧羊姑娘》、《桃花江》……当然,怎么可以漏掉最具代表性的《毛毛雨》,丹丹还是《毛毛雨》的女主角呢。

生死桥 [伍](12)

丹丹之所以在丽丽女校中被凌剑飞看中了,当然因为她的神秘——她是无家的,她是无姓的,她为了某个说不出来的目的,只身在异乡闯荡。没有什么人知悉这个大眼睛小姑娘的心事,她永远表现得不甘示弱。

最大的能耐是身手不凡,即使是难度最高的后弯腰、*……那些女孩,能把头后仰到腰,能把腿劈成一字,已算是佼佼者,可丹丹,她的四肢全凭己意,柔若无骨,弹跳力和胆色都比其他人突出。至于她的吊辫子高艺,更是无人可及了。

辫子在正式登台演出的两天前,她把心一横,便去绞掉。

绞掉。隆重而又悲壮地。

她也曾说过:“永远也不剪,就更长了,不知会长到什么地步。”

从来也没曾动过刀剪的,不知应为谁而留了,一下子便给绞断。

还烫了发。

在理发厅里,他们把铁钳在火上烤热,火热如地狱,然后往她发上一钳,一撮一撮的,给烫成波浪,刚烫好的短发,是冒着白烟的,因为焦了,本来又黑又浓,不免变了色,变得黄了。像一张药水上不足的黑白相片,一张缓缓褪色的相片。

凌剑飞这“丽丽少女歌舞团”在训练三个月之后,正式成立,谋得乐世界一个场子,登台演出。他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音乐家,这个年纪,已是半头白发,原本打算在音乐界出人头地,然而十里洋场,谁来听他把西洋乐器如喇叭、小提琴等引进,谱以新曲?

他也是把心一横,灵机一触,便把西乐伴奏歌舞,另辟蹊径,成为始创先驱,手底下最登样的牡丹,宋牡丹,第一次上场——能在乐世界,定必打开名声了。

“毛毛雨,下个不停,

微微风,吹个不停,

微微细雨柳青青,

哎哟哟!柳青青。”

然而丹丹拎着一柄鲜黄的雨伞,在台边,窘得要死。

平素排练,全是女孩子,也不觉得怎么样。短衣短裙,无拘无束,小鸟一般又唱又跳——不过今天,他们给她穿上正式的舞衣,每个女孩,不管演出哪个项目,一律是肉色的丝袜,穿了等于没穿。然后是不同颜色的紧身衣,缀满了闪亮的珠片和金银丝线。一双手臂,也就裸呈人前,化上浓妆的少女们,亮着大腿,面面相觑。真要在满池座的男人眼前卖大腿,也就怵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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