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紧夫君金大腿(出版书上部+下部)(24)
身为一族之长的阿爹为娘亲和她搏出一条命,把一族的重责大任扣在她肩头上,尽管前途茫茫、世事难料,她却不会坐以待毙。
老天爷都肯赏她一次重生了,她就是咬紧牙关、奋力往前,打落门牙也要和血吞!
她不怕!
她不能害怕!
只是听她说得信誓旦旦,他似笑非笑睨着人的表情实令她心头一悸。
不管他信不信她所说,亦不管他拿她当什么看,只要没一翻两瞪眼地戳破她的虚与委蛇,他们就能处在这一层假亦若真的表相下,让她厚着脸皮紧巴着他不放。像故意探她底线似,他缩短两人距离,突然朝她倾身。
两张脸离得好近好近,他的鼻尖仅差毫厘之距就能触到她的颊,男性气息里有霜雪空谷的清冽,也带野性粗滤,那满满存在感绝无可能被忽略。
乐鸣秀下意识抿紧唇瓣,屏息不敢放纵,内心疯狂命令自己定住不能退。
那时被几近兽化的他抓着乱嗅乱蹭的记忆迅速浮现,想使劲儿推人的小手藏在袖底用力握住。
不行!她自虐般憋到快没气儿了!
她朝他瞄去,他目光显然不怀好意,她一悚,终于憋不住——
「呼——呼啊——呼啊……」龟息大法当场破功,她顾不得女儿家的矜持,涨红脸大口、大口地呼吸吐纳。
「我就想,你能忍到何时?」金玄霄咧嘴笑开。
姑娘家圆圆小脸憋气憋得两颊鼓鼓、双腮通红,眸珠像两颗浸润在清水里的黑葡萄,清亮亮圆瞠着,带着戒备,却含水般可怜兮兮,猛地「破功」大口吐纳,眼角都渗出泪了,嗯……果真是只小兔儿,绝非什么狡兔,而是逗起来颇有乐趣的那种软乎乎兔子。
他大爷不再皮笑肉不笑,这会儿确实乐了。
「我没有……呼……没有忍,只是忘记……喘气儿。」她睁眼说瞎话的功力渐长中。
「金大爷一下子靠得太近,那个风采迫人啊……小女子没见过什么世面,自然就有些难以消受。」
他嗅着她,如他们初遇时他曾做过的那样。
只是这一次,他「文明」许多,鼻尖并未直接贴抵在她脸肤上,还保持毫厘之距,徐缓嗅闻,辗转流连。
反观乐鸣秀,一颗心尽管抖若筛糠,外表模样仍勉强把持住,直到男性那一股热烫气息直接吹进她耳朵里,终于激得她浑身一颤。
男人慢悠悠道:「你把爪子搁在本大爷脑门上,用那种方法内观一个人的气与灵能,我靠近你、来来回回闻了个遍,亦可内观你这个人。」说着,他轻逸了声。「你好香……真香……」
果然出身猎狼族,果然是狗鼻子无误!乐鸣秀忍下想硬碰硬赏他一记「铁头功」的冲动,连忙道:「我没有香,真没有啊!我蓬头垢面满身尘土,金大爷你别一直蹭过来,弄得你也灰头土脸可就过意不去了。」
他的脸终于与她拉开一小段距离,正面相对,四目相接,他薄唇犹喰笑意。
「饱满的血气从体内而生,灵蕴丰美,灵能滂沛,明明无形无色无味,每颗肤孔却渗出那令人愉悦的气味,是甜美干净的,是温煦纯厚的,彷佛一张口就能尝到那抹甘美……」边说边露出两排白牙,似想就这么扑上,朝最最鲜美的地方咬下。
乐鸣秀也学他咧咧嘴,陪笑——
「金大爷的气血与灵能也是丰美干净,也是温煦纯厚,气与灵能相辅相成,催动起来驯顺得如臂使指,剽悍到无人可敌呢!瞧啊,今日追咱们出北陵王廷的禁军侍卫们,个个胯下坐骑突然拉着不走、打还倒退,那景象小女子亲眼所见,相信全是大爷你的手笔,以灵能控兽,还一次控住那么多头,金大爷天下第一,谁也比不了你。」
「我是第一?」他笑笑问。
「是。」媒首一点。
「谁也比不了我?」笑笑再问。
「没错。」语气诚挚。
「所以你确实喜欢我?」挑起一道眉。
「……呃。」怎么话题突然转向。「是、是……」糟糕,有被听出心虚吗?
「所以只想一辈子追随我?」再挑起另一道眉。
「是!」她重整旗鼓,润嫩下巴一抬。「誓死追随,绝不后悔。」毕竟已无退路。
金玄霄甚感欣慰般点点头,抬手抓了耳朵一下。「好。那你乖乖让本大爷吃掉,一言为定了。」
嗄!他现下……使哪招啊?
乐鸣秀此时的表情又变成两颊圆鼓鼓的小兔儿模样,她自个儿当然不知,但某位大爷瞧着颇欢快,面上却是不显。
「我决定要吃掉你。」他再次重申,语调像在说「今儿个天气挺好」那般闲散寻常。
「请问金大爷……你说的吃,是、是真吃?」难道他猎狼族还有生吃活人的事儿?乐鸣秀登时记起他与大黑狗子对付那群劫持她的恶人所使的法子,虽未全程目睹,但摆平一切后,他与大黑狗子半张脸被鲜血染红,那全是凶徒们的鲜血,明摆着是咬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