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紧夫君金大腿(出版书上部+下部)(25)
金玄霄毫无停顿地回答,「当然是真吃,拆吃入腹,连骨头都不剩。」
「你、你……我又不好吃!」仍抱着一线希望,赌他是在逗她,故意吓唬人。
「岂会不好吃?岂能不好吃?根本是香味弥漫,香到令人内颊生津、垂涎三尺。费了好大功夫终把你带来身边,我这是从萧阳旭嘴边夺食,你若跟他,绝对是糟蹋了,幸得你还算聪明,晓得要弃暗投明,明白追随本大爷才是王道中的王道,灵能者对灵能者,你的,我的,交流交融……你说,吃掉你后,一吃再吃,你与本大爷的结果将会如何?」麦色俊颜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五官隐隐泛亮,他又抬起一手揉弄大耳。
等等!等一下啊!
乐鸣秀发现思绪有些跟不上。
怔怔瞪着他发亮的脸,望进他发亮的黝瞳,感受他鼻息加促,他身上气息染得她两耳发烫、脸肤亦烫……
她左胸房渐渐促跳起来,脑门也跟着热烫,觉得自己所以为的「吃掉」,与他所想要的「吃掉」,是否一开始的立意就大大偏差?
「集能者对灵能者……我的,你的,交、交流交融……」她细语喃喃,努力理出一条明道。「肉躯相亲,灵能相会,取他之长,补己之短,交融深进,命在玉宫,精华相濡,得一仙身。」她喃出的这一段话,是从木灵族历代长老所记载的「部灵史」中读到的,在史载中只占着短短两页不到,轻描淡写记载灵能者与灵能者之间的结契。
结契,成双,两具各怀异能的身躯结合为一,结果——
得一仙身。
应该不是真的羽化成仙,说白话,就是身为人的这一具肉体能够因灵能的交融变得更强大、更具异能。
乐鸣秀最终大胆问出,「金大爷原来想要的是我的身子?」
所谓「吃掉她」,在他脑中演绎出来的意思,是要侵占她的灵与肉,还要她乖乖配合,与她原先以为的撕吞入腹、血肉模糊实是大不相同,但……某种意喻上又是如此雷同。
面前男子挺起胸膛站得直挺挺,眼神飘了飘,但很快就锁回她脸上,一直揉着大耳的手微微一顿,撤下,改成两手负在身后。
「本大爷要的当然是你的身子,灵肉相交,滋味必然销魂。」
他把话坦白到这分上,乐鸣秀一时间竟没什么特别害羞的感觉,是很怔愣没错,但愣过好一会儿后,思绪总会自寻出路。
确实该就事论事。
既决定追随他、依附他,迟早要被他讨要好处。
他要她,她好像找不到立场拒绝,毕竟前头已对他说了那么多情啊爱的谎话,说得那般天花乱坠,她若不愿意了,根本是自打嘴巴。
「怎不应声?不肯吗?」金玄霄语气淡淡,略偏着头望着她,嘴角那一抹嘲弄再现。
「悔青肠子了?」
「没有悔的,也不是不肯。」她咬咬唇,勇敢直视他的眼睛,道:「金大爷要「吃掉』我,要跟我那个……交流交融,都是可以的,我既然喜欢你、心悦你,当然愿随你共赴云雨、囊肉合一,只是……」
「只是什么?」
她深吸一口气,徐声吐言。「那要男女正式拜堂成亲后,确实有了夫妻之名,才能做那样交流交融的事,不可以随随便便。」
闻言,他双眉微挑,语气更淡——
「想博一个夫妻之名还不简单,本大爷又没说不与你拜堂成亲。」
乐鸣秀一脸错愕,都不知呆了多久才找到声音,讷讷问:「金大爷这是在跟小女子求亲吗?」
「别颠倒是非,是你在跟本大爷求亲。」郑重订正。
「呃……是、是我吗?」她一指指着自个儿的小鼻头,神情又呆又软又萌。金玄霄再次举臂揉耳,似意识到此举过于频繁,他忽地朝她一挥手,清清喉咙道:「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你都这般心仪我,表现得如此志在必得,既开口求亲,本大爷也不会令你难堪,应了你所求便是。」
乐鸣秀当真被这个男人的话术绕昏头。
都不知两人究竟如何对话,怎么说到最后,变成她来求亲,而他亦答应了?
「我、那个……」她想聪敏地说些什么,但舌根发僵。
这一边,金玄霄突然转身去取他刚用过的那只大木碗,往碗里再次倒进酥茶直至七、八分满。
「喝了它。」他将大碗递到乐鸣秀面前,语气不容质疑。
乐鸣秀下意识抬手去接,大木碗被她捧在掌心里,酥茶温热,隔着大木碗透出的热度并不烫手,她确实有些渴了,喉头发燥,没想太多捧着就饮。
「再喝。」见她喝了几口停下,金玄霄半命令般又道。
乐鸣秀顺顺气,听他的话再次捧碗喝起,只是他用的宽口大碗实在好大,七、八分满的酥茶对她来说实在太多,喝下约莫一半便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