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在狗血中成为正道的光(166)
上午一场仗打得稀里糊涂,熬到中午两边大军鸣金收兵。
伙夫在熬粥炖鸡汤,粥是给当兵的吃的,鸡汤是给皇帝皇后吃的。
鸡汤熬得细,要去皮去油去骨,那些油脂都被扔了,只留清汤给皇后吃,至于清寡的粥连点鸡油都蘸不到。
这粥喝了大半个月了,谁不是吃的没滋没味。天公不作美,这时又刮起大风,雪粒打在脸上生疼,一群鸽子咕咕咕飞过,撒下雪花似的纸张。
两军交兵劝降书是常用的手段,行军打仗的人大多数大字不识,但总有那么些识字的,虽说读书人尊贵,但没钱的读书人可不尊贵啊。
有人捡起一页纸读起来:“竹板这么一打,别的咱不夸,就说一说金乌国皇后她是个怎么天仙样,亲王太子共侍她,怀了孩子两个爹,倾国倾城人人夸。”
这人一出口也没想到这么劲爆,当即倒吸一口凉气,娘嘞,这可不像是劝降书,连皇后都骂进去了。
围着这人的其他人虽然不识字,但也看得出来上面写的不一样,纷纷把纸条塞给他:“来看这个,还有这个。”
识字的人也来了兴趣,跟着念:
“玄兔国天子古御书,风流倜傥美男子,不爱江山爱美人,怒发冲冠为红颜,举国求娶美人归。”
“金乌国皇帝好大度,鲜绿帽子头上戴,娶妻为妻娶一夫,三人恩爱好团圆。”
“玄兔有个九千岁,根无长处心无小,愿娶深宫女娇娥,一年对食成夫妻,二年旧貌换新颜,三年红颜成枯骨,千岁年年做新郎。”
……
零零总总把能骂的当权者都骂了个全,又不是什么深奥文章,很快就像长了腿一样跑到顾冠宇和凤倾城耳朵里。
凤倾城当即红了眼:“是何人如此恶毒置喙他人私事,天下女子本就艰难,为何还要受这般嚼舌根的气。”
顾冠宇更怒不可遏,没有那个男子愿意与其他人分享爱人,他深爱且尊重倾城,倾城有其他爱人他愿意接纳,但这都不是旁人多嘴的理由,倾城温柔善良,从未伤害过其他人,又凭什么一个行得端做的正的姑娘要受这般羞辱。
每张纸条的话都是俗不可耐,但无一有鲜红的昭字印。
黎昭王,如今玄兔国风头最盛的叛军,据说乃是女儿身,占了玄兔国半壁江山,又接连吞并金乌国数座城池,大有一统天下的野心。
顾冠宇本想打退古御书后找其人谈谈,可她如此羞辱一国之后,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同一时间,古御书也收到了类似的条子。
古御书视凤倾城为心中明月,又视年胥东为心腹之人,当时怒不可遏,修书一封寄给顾冠宇———既然凤儿一时半刻无法做出抉择,那不如先解决了外敌。
于是斗争小半年,两国君王握手言和重整旗鼓讨乏反贼,理由是因为反贼侮辱了他们的心上人。
全军大无语,就您几位的名声还用侮辱吗,但凡是个人都编不出来的事全让您几位做个,戏折子都不敢这么写,说出去都不一定有人信。
人,总要亲身经历过才能知道什么叫离谱。
大军浩浩荡荡开拔,边境转眼兵力空虚,留下生了被战火□□的城池和异心的百姓。
古御书与顾冠宇联手,自称百万雄兵,但据各方探子回报,实际数量远不到百万,其中还有不少是被强征的兵。夏思合听说后留下了敢动的泪,要是她当年打仗的时候能遇到这么能送人头的,说不定能多活个好几十年。
不过破船也有三千钉,夏思合不敢轻敌,同样陈兵在边境。她占领了数座产矿产粮城池,一年经营下来兵强马壮,又有民心所向,无数好儿郎踌躇满志,只等建功立业。
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傍晚时分,漫天大雪纷飞,古御书与顾冠宇急行军五天四夜,临近东关山时终于停军驻扎。
东关山并不高,被一片低矮的灌木覆盖,一眼就能望到尽头,两国联军便在军队驻扎在此。
行军劳累,士兵们无不想早些安营扎寨,雪越下越大迷得眼看不清,连夜跋涉的行军逐渐进入梦乡。正在这时忽然喊杀震天,有无数异军从土里灌木里冒出来,他们无不强悍骁勇,手持长缨将疲惫的两国驻军杀得人仰马翻。
这群异军只在山脚吃下一片营地就极速撤退,古御书匆忙整军,看到的只有一片狼藉。
次日黎明,东关山下六军待发,兵临城下。
古御书与顾冠宇骑马位于大军最前,一名年轻小将上前叫阵:“乱臣贼子黎昭军,残暴不仁侵占国土,今日金乌国与玄兔国国君皆在,还不速速出来缴械投降!”
回答他的是一颗臭鸡蛋,啪嗒一声砸在人身上碎开,顿时臭不可闻,古御书和顾冠宇不禁捂住口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