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不过美人关(4)
林书夏尴尬笑着,苍白解释:“我没攀上他。”
小姐妹当她装清高,难免要酸一句:“现在沪上谁不知道,路凯斯相中了金乐门的舞女绿竹,你一跳舞,他准在,准砸钱,一百大洋一支舞也就只有他出得起。姐妹们劝你,可要好好留住人家,别到嘴的肥肉给丢了。”
林书夏仿佛被羞辱,她与这些舞女一样又不一样。
不一样在她念过书,骨子里是真清高。
若不是为了娘的药钱,她何必从圣莎女校休学,放着好好的大学不念来这里捞金呢?
可人总是会因为各种原因跟现实低头,她已经低了头,就不能再弯下膝盖。
当天路凯斯再来,她再次避开目光,领班过来请她,她推脱说自己身体不舒服要请假回去休息。
在后面换衣服的时候,一个醉汉突然闯了进来,见她后背敞开一片白皙,瞬间就直了眼,而后笑得猥琐,搓着双手就要扑过来。
林书夏吓得魂都要掉了,死死捂着裙子往后退,“来人啊,救命啊!”
喝醉的人哪里听得进话,美人一喊,只觉得更加刺激,话都要说不清楚了:“小姐,来,陪我,出去再喝一杯。”
林书夏退无可退,胡乱抓了个东西就往他身上砸,哐啦一声,一排排衣架倒地,她被整个扑倒。
鼻尖全是酒臭味,她被压得动弹不了,肥头大耳的脸在脖间蹭来蹭去,林书夏想死的心都有了,只能拼命挣扎喊救命。
忽然身上一轻,一件宽大的西服落下盖住她的脑袋,她听见了惨叫声,瑟瑟缩缩探出头时,就看到路凯斯一脚将醉汉踢出门外,恶狠狠地喊:“张明玉,你人呢!给老子出来!”
张明玉是金乐门的老板,一听路凯斯找他,忙不迭过来就讨了顿骂。
换衣间的门口瞬间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路凯斯指着地上的人说:“从今天起,我不想在金乐门再看到这个人。”
张明玉脸上挂不住,也只能诺诺应着,又听他骂:“你是死人吗,后台换衣服的地方就这么轻易让外人闯进来,要不要我派几个兵给你放这儿盯着啊!”
张明玉一听赶紧讨饶,说下次再不会了,一定立好规矩。
那是林书夏第一次见路凯斯动怒,平时总嬉皮笑脸的人原来发起火来也能震得人瑟瑟发抖。
林书夏当然也懂,如今沪上是路家独霸一方,夸张点说,他路家就是沪上的大王,惹不得也惹不起。
他是有底气跺脚的人。
路凯斯发了通脾气,转头看向林书夏,她缩在角落里,西服盖在她头上,有闷闷的哭声传了出来。
路凯斯走过去,蹲下来,想要伸手拉下衣服又顿住了,半晌他收回手,直接将人抱了起来。
林书夏受了惊,在他怀里挣扎,却听他轻声说:“别怕,我带你离开这儿。”
一句话让她安了心,她不知道要怎么去形容那时的心情,只是闻着他衣服上的香水味,觉得很委屈。
她哭得小声,他却耐心哄着,甚至买来花逗她开心。
这是林书夏人生第一次收到花,白嫩嫩的水仙,衬得她一张被泪水化掉的小花脸格外喜感,不敢再看他。
那之后,在金乐门是个人都要高看林书夏三分,就连张明玉都要看她脸色,给她单独开了个化妆间与换衣间。
这待遇在金乐门里还是头一回,于是满城闹起了香艳的传闻。
路凯斯像是没听见,该来还是来,该跳舞还是跳舞,不再请她喝酒,改请她喝茶了。
这次又换了价值不菲的小红袍,清亮的茶色就像他脸上的笑,没有一丝杂质。
林书夏道谢,听他笑说:“太没诚意。”
林书夏有些窘,思来想去只憋出一句:“那,请你跳支舞?”
路凯斯这才满意点头,牵着她的手在舞池里慢慢移开步伐,一小步一小步,轻缓的曲子,昏暗的灯光,脑袋贴近他下巴,又靠近他肩膀,暧昧适时而生。
路凯斯突然说:“我在美利坚的时候没有女孩子愿意跟我跳舞。”
嗓音低沉,因为靠得近,林书夏甚至能感受到他喉咙里的震颤,想不通他这样的人,怎么会没有女生愿意跟他跳舞。
“为什么呢?”她顺着话杆子问到。
路凯斯一直低头看她,双眼晶亮,如同皓月当空,他顿了顿,说:“黄皮肤黄眼睛黑头发,在他们看来是异类。”
林书夏明白了,就像英租界,法租界那边的洋人一样,虽然不多,但见到的时候她也会多看两眼,觉得稀奇。
路凯斯突然换了话题,扶着她的腰,问:“是谁教你跳的舞?”
“学校教的。”
说完林书夏就恨不得给自己一嘴巴,一时嘴快,说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