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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明月(416)

作者:樱花荷塘 阅读记录

第二个会召集的是强烈要求新加入糜家商队的人家。糜传家特别提出,家中主事的人必须参加,他要跟大家解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理念。

糜传家对大家说:“咱们这些人聚在一起,千里行脚为赚钱!但是,眼下全国大部分地区市场凋敝、民不聊生,生意非常难做。

目前,我们虽然喊出的口号是恢复,但能不能恢复我心里是没底的。

你们若是守在家里,逢集赶赶场、做点小买卖,多少能挣几个油盐酱醋的小钱。

若是跟我跑那么远,别的不说,一个来回就要三四个月,耽误农活不说,还有可能一无所获。

再说了,无论是通往青藏高原的山路,还是通往江南的水路,多有路霸、水鬼当道,安全问题也比战前严峻了些。

既然大家执意要跟着我糜传家,想必大家对我刚刚说的不利因素都想清楚了,那我就来详细说说今后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先说理念。概括起来就八个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所谓利益共享,就是在所有你们能提供货源的领域,实行统一标准,按品类、按等级集中收购、加工和包装、仓储、运输,不能提供货源的可等价出资,用以收购、加工和包装、仓储、运输等环节。

到了相关市场,再一个声音和买主讨价还价、签订供货协议和合作意向。

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能够形成规模效应,提高我们在收购和销售环节的话语权、议价权,争取利益最大化。

简单说,就是可以以较低的价收进来,以较高的价卖出去。

“这里我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是出资还是我们和别人交易、自己分红,一律以黄金、白银或「袁大头」结算,现在的法币贬值太快了。更重要的是,在青藏地区,人家根本不认咱们的法币。”

看大家都静静地听着,糜传家继续说:“现在我糜家商号往青藏地区贩售的主要是茶叶,以前还有景德镇的瓷器、冉州的丝绸和皮货等,其他货品我们很少涉猎。

今后,如果各家各户有少量的其他货品,比如辣椒、花椒、大料等香辛料和生漆、烟花爆竹等,我们也可以尝试做做。只是这些东西的利润我不托底。

“到青藏之后所有运去的货品,无论价钱如何,必须彻底出货,绝不允许运「回头货」,哪怕是赔钱。

赚钱自不必说,如果是赔钱,就要好好找找原因,是我们买贵了还是卖贱了?

如果确实不挣钱的品类,就要学会放弃,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还有一条很重要,就是在青藏地区,只能统一采购,不允许各自为战。目前,我们做的比较好的大宗货品是茶卡盐湖的盐和沿途从牧民手里收来的毛皮,其他的领域要不要尝试,要以「赢利、少量、稳妥、渐进」为总原则,大家协商后决定,首领有最后的决策权。

“从过去的经验看,有时候,我们同行的伙计,有捎带着买一些自家用的东西回来,这个是允许的。

但是,有一条,就是只要我们主营的货品,一律不许私带。

比如盐巴。各家的食用盐可以到咱们设在梁州的任何一家店里以内部价购买,但不允许直接从青藏地区夹带。

其他的大宗货品也一样。还有一条,原则上,在青藏地区出货后所有获利,都要换成货品运回菊花岭,不得要求在青藏地区分红。

“这个道理我简单说明一下。过去我们运往青藏地区的除了茶叶、制成的皮货这样的相对较轻的货物外,还有瓷器这样的比较重的大宗货物,回来时主要运的是盐巴这样比较重的货物,牲口的利用,来回都是比较充分合理的。

而现在,瓷器的交易我们还没有恢复,去的时候主要运送的茶叶、香料这些体积大、重量轻的东西,如果回来时不能把所有银两都换成货物,有些牲口就要空跑,这是非常浪费的。

因此,我们的结算,可以是一个往返一结算,也可以是半年、一年一结算。中间家里有急用钱的地方,可先行在菊花岭预支一些。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是分享利益。我们的原则是,除了人工工资按照各家出工的人头数算之外,利润按照各自出货或出资的多少,按比例分红。

到时候,我会将账目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至于我糜家商号的抽头,则是按总资本的八厘抽,大家以为如何?”

一直作为糜家青藏商队首领的黄满银站起来说:“我不同意!这些年,就是生意最差的时候,我们的毛利润也在三成左右,先生把抽头定为八厘,也就只相当于原来的四分之一,糜家的损失太大了。我的意思是东家把抽头最低定在一成五,也是相当于把一半利润让给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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