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女帝不早朝(85)
他着魔地瞪着那块莹润的玉佩,翻来覆去地看,那凤眼上有一小块暗红色的脏污,他赶紧用大拇指抹了好几回,抹了又抹,却总觉得那一小块暗红色就在那里,怎么也抹不掉。
他一下子把玉佩放开,任由它落到地上,清脆地摔成两截。
芳草在屋外听着了,不敢进来,只警醒地问,
“公子?”
“无妨。”沈雁笑了一声,“你去吧,留我这儿一人就好。”
他低下头,从地上捡起了那块碎成两半的玉佩,将其弃置一旁故意不看,又拈出了在锦囊里还剩下的那半张纸。
纸头的样式非常熟悉,是宫里联诗时所用的凝霜,南方贡纸即便经过一路颠沛流离,仍旧白如新雪。
看来,他娇纵任性的小皇帝,终于决定给他那个迟来的回应。沈雁摩挲着那半张纸,将沾血的玉佩忘到了一边去,怀着某种极为期待的心情,缓缓展开凝霜贡纸。
但纸上没有诗,只有他的一副小像,纯凭记忆勾勒而成,八分相仿,二分不像。旁边是白无忧龙飞凤舞的一笔草书,
“快归!!!”
沈雁哭笑不得,一方面觉得自己小儿女般一往情深的期待都落了空;另一方面又觉得要不这样,她就不是那个放诞恣肆,张牙舞爪,小猫一样的白无忧了。
天下女子千千万,为何他偏得爱上她?这简直是给自己添堵。
他笑着摇摇头,站起身来走出去,将锦囊、玉佩、和那半张人像纸都揣在怀里,举步走了出去。芳草轻巧地跟上来。
“我看你好像长高了些?”沈雁打量他,笑道。
芳草在他身后停下步子,懵懂地看着沈雁拿手在他脑袋上比了一下,“这我不知道……公子。”
“原先你到我这儿,现在就快跟我平齐了。”沈雁比划,又问他,“衣服袖子、裤腿子短不短?”
“那倒没有觉出来。”芳草摇了摇头。
沈雁像对自己的一个幼弟一样,握起他的手腕比量一下,“袖子短了。”又道,“赶明儿回去了,让他们重新做吧。”
芳草受宠若惊地应承了一声。两人一起到二门上去,看一队走商赶山的伯蓝人,春风渡出身,在中庭里搭了一个宴饮所用的方台,没用一滴胶水,只有精巧的木质楔子环环相扣,不得不说是巧夺天工。等到一切完工,他们便叫自己的妻子姐妹,和年幼的儿女们过来,用剪子小心地裁开寸寸昙纱,剪子上必须镀银,不然就会伤了这价值万金的轻纱内部隐含的脉理。
这都是沈雁家乡的东西,他便坐着,给自己身边的小随侍一样样地讲来。昙纱片片泛着流光,但却只能挂几天,其美妙的颜色便会褪去,宛如昙花一现,因而才有斯名。在沈雁的故乡,贵族的少年少女们常用昙纱来做婚礼吉服,一些平民少女,或许要织数百丈菱纱,才能换来大婚之日一身昙纱嫁衣,在沈雁的家乡,也有“百丈菱纱一束昙”这样的说法。
将这价比黄金的东西结结实实地拿来挂了一圈帐子,挂得歌台四周如围了一圈淡烟,这大概是只有如公孙氏这样巨富,又不顾念他人口舌是非的豪族家室才干得出来。
接下来的两天都是风和日丽,昙纱在日月洗礼之下越显光彩非凡,其美到达顶峰的那个夜里,公孙氏夜宴下冯吴中馆。
举凡与公孙家人交好的,几乎都收了请柬。这其中又以公孙玥的朋友最多——公孙玉荣所识者多是生意来往,他夫人又是个沉静寡默的人物,倒是沈雁立夏节在楚庭江心画舫上见过的人基本到了个全:孔州白氏那位严毅的三公子跟他娇美的夫人,两人站在一块,相映成趣,让人心里想为他们主持这桩婚事的老人,当也是很有趣的一个人物;颇有长者稳重端庄之风的郑氏嫡子,这回也特意推了公事赴宴。
以及,梅家的二小姐,梅岚。
梅家小姐扶着丫头的手甫一下轿,沈雁不由吃惊地睁大了眼睛,怔在原地——他本以为梅氏与公孙氏如今交恶,自己之前又派木芳刺杀了从公孙氏叛至梅氏家臣处的伯蓝商人,谋划挑拨两家的关系,因而此次大宴断不会请梅家的人。
看来公孙玉荣将公事与私事分得很清,又或许的确是宠爱妹妹,两家主人交恶,并未影响到孩子交友的事情。梅岚姑娘到来大大出乎沈雁意料之外,但他很快意识到,这是个难逢之良机。
这天傍晚,斜阳将落,风里有些秋意,遮了昙纱的宴台一路通到水边,昙纱轻而细密,人在里面坐着觉不到冷,仿佛坐在一团雾里。侍儿随从都是成双成对,一样穿着崭新的衣裳:男孩是水锻儿四团金花袍子搭着嫩菱角红的小裤儿,女孩都是玫瑰色掐边云辉纱做小袄儿,凤仙锦四凤纹的裙子,外头还要罩上仙气飘飘的纱袍,既显得热闹奢华,又不喧宾夺主,两队人从宴台一直排站到大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