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开动了车:“先去公安局。”
岳喜气愤不已地狠踢了小偷一脚。不,这不叫小偷,叫持刀抢劫犯。
小偷们,不,持刀抢劫犯们全部被反绑,两个大拇指被他们自己的鞋带扎得紧紧的。
高松把他们的皮带下掉,美其名曰:为了防止他们逃跑。
岳喜握住聂云的手:“都是我不小心。”
聂云展开了笑脸:“你很酷。”
岳喜的眼泪流了下来:“我怕得要死,腿到现在还在抖。”她哭得一塌糊涂,“你看,牙齿都在打架。”聂云握紧了岳喜的手。
高松、丁强、赵天等全凑了过来,女生们则团团围住三个抢劫犯,只要谁动一动就是一脚。下腹中刀的家伙呻吟:“我要死了。”
吴越的回答干脆之至:“死了更好。”
大家禁不住大笑起来。
高松在聂云和岳喜耳边低语:“等会到了公安局,有一场好戏可以看。”
黑压压的人群里,车停了下来,警察“叔叔”们将三个抢劫犯押下了车。还没走几步,在众目睽睽之下,三个家伙的裤子依次落下。
“哇操,还是花内裤。”高松吹口哨。
“真可爱,还穿红内裤辟邪。”丁强拍手称奇。
赵天抢过丁强的相机拍了几张:“我要这几张照片做纪念。”
“这么恶心的纪念。”女生们嗤之以鼻,大家哄笑起来,吴越笑得最响。
丁强取笑吴越:“刚才是谁哭得稀里哗啦的?”
高松留在公安局录口供,其他人则将聂云送进了医院。
聂云在医院里鬼哭狼嚎:“医生,轻点儿。”
岳喜日记:九九年三月十二日晴
我已经无法去说。
只是,我知道,我喜欢他。喜欢他的优点正如喜欢他的缺点。只要是他的,我都喜欢。
早恋,一定有人这样说。
我没错,我想。我只是喜欢他,并努力让自己更强更好。喜欢人的心情,原来是这样的。
附:聂云原来很怕痛,他的嚎叫声吓走了三位护士。
哥们就是这样的
岳喜坚持要将三个劫匪的光屁股“特写”(也不能说是光屁股,只不过是光腿罢了)照片刊在《学通社周刊》的首页。在她威胁下,编审通过了这一决议。
她坐在桌子上下达了第二号指令:“这期的《学通社周刊》加印五百册。”说罢,她翻身下桌准备写一出精彩的擒贼记。图片配上精彩的文章一定能吸引亲爱的同学们。看到自己辛辛苦苦办出来的《学通社周刊》被一大群学生们抢着看,那种幸福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可是,到了下午,岳喜拼死拼活地要撤照片撤文稿,还要撤副校长钦点的文章。
这还得从中午说起。新来的副校长找到岳喜,他和颜悦色地问岳喜:“听说,你们篮球社抓了三个惯犯,有这一回事儿吗?”
“有。”岳喜不喜欢这个副校长:这人开口“政治”闭口“风貌”。
往往口中常唱“真善美”的人,其实一肚子……
“岳喜,我知道你是学通社社长,老师们也对你寄予厚望,这次的事更加说明你有高尚的情操和勇于斗争的精神:”副校长倾泻着溢美之辞。岳喜真想找把伞,然后躲在伞下避开副校长的语言轰炸。
“是啊。我想那是我们应该做的。”岳喜淡淡地道。
副校长把当天的报纸递给了岳喜:“你看看今天的报纸。”
岳喜打开报纸居然是二版头条。她越看脸色越阴沉,看到最后,岳喜吸了口气,尽量平静地问:“这是怎么回事?高三的宋文为什么成了擒贼英雄?”岳喜语带讽刺,“而且宋文好像真在车上一样。”她把报纸还给副校长。“校长,如果没事儿,我要打个电话。”
“打电话?”副校长一愣。
“是。我想问问为什么写虚假新闻?是谁写的。”岳喜眼光犀利地盯着副校长。
“不用打,不用打。”副校长满脸堆笑:“岳喜同学。我实话对你说吧。宋文已经高三了,成绩还可以。如果再加上这么一个‘见义勇为好市民’的表彰,他就可以作为交流学生到澳大利亚读大学……”
“这和我们无关。”岳喜表面上看起来客气有礼。
“有关。再过三个月就要评立志奖学金了,我想,你‘一定’榜上有名。”副校长说话意味深长。
岳喜沉默不语,心中想给副校长一拳。
“对了,我已经通知学通社的印刷部加印这篇报道。你没有意见吧?”副校长站起身来,“我很忙,今天就谈到这儿。你回去仔细想想。”
岳喜冲出了办公室。她召集“游桃花驿”的同伴通报此事,没想到,有一大半的人居然不亢声。赵天投篮,聂云则保持他一贯的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