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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奴(571)

武乞迈对这番话听得分明,喜出望外,略一思索,立刻往相反方向跑去。那里,还有金兀术分布的一支小分队,目前,正好利用这支小分队先救出四太子再说。如果能趁机捉住岳鹏举,自然就是好事一桩。

他打马飞奔,岳鹏举忽然听得马蹄声,立刻纵马追去。正是这一分散,却将自己和金兀术的距离拉了个反方向,越走越远了。

武乞迈自然听得后面追兵的声音,但他故意令四太子脱险,见吸引了岳鹏举的注意力,也不应战,只是一个劲地打马飞奔。

岳鹏举一路追去,身上插着七八支箭,如一头刺猬,在寒风里也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只有无尽的焦虑和恐惧。

张弦等人在后面看得分明,隐隐地害怕,若是叫他这样跑下去,别说捉拿四太子营救夫人,他自己半途不支,先就一定倒下去了。

张弦本是不敢阻止他,此时再也忍不住了,上前,几乎跟他并驾齐驱。大声说:“鹏举,你得先包扎一下伤口……”

岳鹏举充耳不闻,此时哪里有闲工夫停下来?他身上的衣服已经彻底支离破碎,罩在铠甲里,外面的金属隐隐露出一丝白霜,可见浑身早已被汗水湿透。血流出来,很快又凝结,被冷风一吹,才知道刺骨疼痛。但这种疼痛很快就麻木了,只提了最后一口气,一扬鞭,情知只要自己今日倒下,妻子就绝无活命之理。

千钧一发,怎可半途而废?

张弦也有了几分怒意:“再不停下,你自己先死了,又如何去救夫人?”

说话间,后面的侍卫已经超过了他们,直奔武乞迈而去。岳鹏举并不回答,只又一猛力夹马腿,飞速赶上。

张弦无可奈何,只好拼命跟上。

此时,雪早已停了,天气放晴,预示着这是一个灿烂的日子。

朝阳从林间穿透,从古树的缝隙里投射到人的脸上,投射到刀锋上,闪烁出一道冷冷的寒光。

金兀术闭了闭眼睛,又看对面的女子,咫尺之间,吐气如兰。

正文 第287章 恨之入骨

她穿一身红色裙裳,是他亲手替她挑选的,每一针每一线都那么精细,是刘麟带来的蜀绣,上面是著名的芙蓉百鸟图。因为这个图案的复杂,一个纺织娘,一年最多只能做出一件这样的衣服。蜀锦蜀绣名满天下,号称“扬一益二”,手工之绵密精巧图案的美妙,简直巧夺天工。据说,这种锦缎在浸染后,要在白露的那天起,放在锦江水里侵濯三日三夜。此后,纵然几十年,也颜色如新,绝不会改变分毫。

这一身红色的衣服,她垂下微微散乱的乌黑的头发,红与黑到极致的对比,本来已经是一种诡异的妖艳。而她的眼珠子又那么明亮,仿佛闪烁出一种极其耀目的光彩。

他在心里惊叹一声,同时也很疑惑,为什么很多时候自己都对这个女人惊为天人?尤其是在最不恰当的时候。

比如,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比如,在搜山捡海自己快要捉住她的时候。

彼时彼地,易位而处,人生,真是变幻莫测。

何曾能想到,自己堂堂四太子,金国统帅雄兵十万的大将,击败宗翰、谷神等老牌战将在诡谲的宫廷斗争里赢得胜利被新封的越王——竟然会被一个女子主宰生死。

时也命也,古汉人诚不欺我。

自然,他这话却不说出口,依旧保持着自己的骄傲和尊严。绝不肯开口求说一句。

花溶盯着他变幻莫测的目光,他却看着悬在自己头顶的腰刀。

这把腰刀也是大有来历,是老狼主,他的父亲的赏赐,是鞑靼王进献大金的贡品,鲨鱼皮鞘,把柄住点缀着一颗罕见的宝石,刀锋轻利,呵气断发,削铁如泥。他对这把匕首的杀伤力毫不怀疑,此时,纵然一个寻常人拿住,也能杀了自己,何况花溶。

花溶又笑起来:“金兀术,你是想求我么?”

他只是感到好奇:如果自己哀求,她会饶恕自己么?

会么?

几曾想过,两人之间,并非迫不得已的时候,也会如此刀剑相向?

他反问:“我求你,你就放过我?”

她语气断然:“当然不会。”

他也笑了:“那我何必求你?”

心里一阵一阵的隐疼,若是她求自己,若是易地而处,她求自己,自己一定会放过她,一定会!只要她说一声“我喜欢你,金兀术”,自己就会放了她。甚至,她不说,自己也会放了她。

可是,这是不一样的,区别在于,自己喜欢她,所以下不了杀手;她不喜欢自己,所以毫无顾忌。

他索性闭上眼睛,只用手不经意地捂着流血的伤口。好一会儿,才淡淡说:“时间真快啊,明日就是除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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