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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奴(1169)

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水殿风来暗香满。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人未寝,倚枕钗横鬓乱。

起来携素手,庭户无声,时见疏星度河汉。试问夜如何?夜已三更,金波淡,玉绳低转。但屈指西风几时来,又不道流年暗中偷换。

眼前闪过的是那个开封城里,茶楼上,纤手端茶,眉目姣好的女子,那么茂盛的少女的风华,敛尽英气,只余柔媚。大金女子粗手大脚,他粗读此词时,很难想象“冰肌玉骨”到底是什么东西,但那一次后,就明白了。

她即等于一切的美好诗词,如唐诗宋词为之定做。

倩影缭绕,一缕柔香,却是秦大王的身影,粗犷,可恶,充满了暴戾和嘲笑——兀术活乌龟!兀术活乌龟!

他的形象重叠,将她遮掩,甚至合二为一。魔鬼附身,她被魔鬼附身。

“杀,杀了秦大王!”

“杀,杀了花溶!!!”

他高喊一声,蓦然惊醒。

“四太子,您不用担心,秦大王一定跑不了。”

他一怔,方才原是假寐。被梦魇着了。竟然在马背上疲倦如此。原来,自己真的老了。他想,陆文龙一直可怜他的妈妈,可是,谁又来可怜自己?

武乞迈低声说,带了笑容:“恭喜四太子,您后继有人,小小王子还等着您回去呢……”

他没有做声,心里却立刻觉得安慰。要是昔日武乞迈这样说,他一定会制止,但今天,他只是感激地看一眼这名侍卫,毕竟是长期跟随的老仆了,多多少少,他最知道自己的心,比一切女人都贴心。

在绝望到来之前,总算有一丝希望,毕竟,血浓于水啊。也许,这就是上苍对自己最大的安慰?

金兀术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也是恨意,仿佛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秦大王,只要杀了秦大王,万事皆休。就如当初杀了岳鹏举,就天地平和了。他紧紧地握住缰绳,一挥鞭,乌骓马飞速往前。

这一次,无论如何要捉住秦大王,于公于私,都非杀了秦大王不可!

越往前,地势越是平坦越是荒凉。

偶尔一棵高大的树也被啃噬成光秃秃的,现在,就连土拨鼠也看不见了。前面一座空哨,平素无人,本是来去自如的。但是,今天,显然已经为金军所把守。依照秦大王多年的经验,只等入黑,偷袭便能得手,硬闯出去。

众人停下,选了一个最隐蔽的位置,最高位的点,只等夜幕的降临,好突围出去。

花溶站在高地上,遥遥看着前面,视线里,已经是宋国边境内连绵起伏的大山。天那么蓝,云彩丝丝的飘摇。她忽然想起自己的老家,山清水秀,前面一条流淌的小河,长满了野生的芦苇。到芦苇成熟的时候,采一把芦花拿在手里,对着吹一口气,便如雪花一般纷纷扬扬,洒满天空。许多同龄的小女孩追着跑着,无忧无虑,像追赶一朵一朵的彩云。彩云朵朵,杨花满天,多么美丽的景致,在很多年里,自己一直过着这样美好的生活。

这样的日子,自己竟然已经忘记了许多年了。家先亡国也破,丈夫也死了,对于宋国,其实已经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了。只是,为什么要在此时想起自己的故乡?

她出神地看着远处的群山,连绵起伏,影影绰绰。她想,总比呆在金国好吧。她想,那片海洋,总比金国好吧,何况,还有自己的儿子,自己的骨血。

在她身边,秦大王正观看了地形,寻思着如何最有效地逃过这一劫。他收回目光,只见她刚好低下头去,便露出一大截雪白的颈子,修长,柔美,带着一点凄楚的忧伤。他眼睛忽然睁大,瞳孔略微收缩,浑身顿时燥热起来,恨不得对着那一截雪白轻轻咬下去。

花溶听得他浓浊的呼吸声,抬起头,接触到他火辣辣的目光,面上一红,嗔着低声说:“你傻啦?”

他哈哈低笑,悄然拉住她的手:“丫头,我迫不及待要成亲了。”

“哼。”

他的声音异常柔和:“丫头,过了这里,我们就要找到小虎头了。你开不开心?”

她笑靥如花,仿佛看到儿子胖墩墩的小手,软软的声音,一声一声地叫“妈妈,妈妈”,那是自己和鹏举的骨血,自己,今后是再也不会离开他了。一定要好好将他抚育成人,对得起他父亲的一世英名。

要回宋国,因为那里还有丈夫的坟茔。所以,才那么急迫地要回去。

她忽然不敢看秦大王火热的目光,直到此时,那个炽爱的,惨死的身影,自己怎么忘得掉?本来,经历了这么多,以为可以淡然!原来,没有么?从没淡忘过么?对于挚爱的亲爱的人,穷其一生,又怎么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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