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一身月白灰的衫子,头上戴着东坡巾。那时,东坡巾已经不流行了,在宋国,流行的是另一种,比如大名鼎鼎的西门大官人所用的青色丝带做的头巾,分外的风流倜傥。但是,他已经不知道这种流行趋势了,他好些日子没去宋国了。就连花溶也不知道,现在的江南士大夫们,在流行着何种其他的风雅了。
在他们的记忆里,唯有东坡巾而已。
那是一个时代的记忆,停留在大宋王朝最最绚烂璀璨的高度物质文明的世界里。
水已经开始沸腾了,有了“鱼目”的气泡,微微有声,是为“一沸”。他拿了一个玉石的小罐子,里面是极其特殊的茶盐,他用一个非常小的翠色竹筴,像谋篇布局一般,十分慎重,斟酌着份量,然后添加进去。很快,水上有了淡淡似“黑云母”一般的水膜。这时,陆文龙也放下了碗筷,站在父亲身边,聚精会神地看着他的操作。
“大金苦寒,终日寒风刺骨,人们在马背上颠沛流离。我小的时候,师从一名汉人高士,他带给我很多书籍,我才知道,原来这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跟大金完全不同的繁华富饶温柔乡。那时,我希望自己快快长大,能够去宋国一睹人间天堂。其实,不止我,还有辽国的亡国之君天祚帝,他是一个有名的昏君,但他曾说过一句很风雅的话,就是说,他希望下辈子能够投胎到富饶的宋国……”
“阿爹,宋国真的那么好?”
“你自己去看看,就清楚了。儿子,你去了,也会爱上那个地方的,那地方,令人乐不思蜀,有最好的美酒,最好的美食,最漂亮的姑娘,最动人的舞曲……”他无限神往,“甚至,最好的煎茶……”
说话之间,水的边缘已经气泡如涌泉连珠,他笑道:“花溶,这就是所谓的‘二沸’了?”他神态谦虚,语气诚恳,像一个拜师学艺的朴素少年。
花溶答应一声“嗯”,然后,无话可说。
他依旧是兴致勃勃的,先在旁边准备好的釜中舀出一瓢水,再用竹筴在沸水中边搅边投入碾好的茶末。那茶末是绿色的,晶莹芬芳,在沸水里翻涌,仿佛成群的绿色小精灵在热烈歌舞。
“花溶,我的顺序对不对?”
她点点头,心不在焉,对于这煎茶,仿不若他的兴趣。
很快的,茶汤气泡已经如腾波鼓浪,他一丝不苟,脸上有了点微微的兴奋:“花溶,这就是‘三沸’了?”然后,也不等花溶回答,他赶紧加进“二沸”时舀出的那瓢水,沸腾,暂时停止了,就像一场盛宴到了最高潮,反而增添了无穷无尽的寂寞。但是,这丝寂寞一撕开,便是最精华的芬芳,是一盏茶是否成功的关键。
三只玫红色的茶盏摆放在干净的桌子上,瓷胎莹润,锦绣绚烂,就连陆文龙也感觉到这种异乎寻常的美丽——钧窑!那么平凡无奇的字眼,却变成如此神奇的美丽。这样的美丽,只能植根在大宋的土地上。
尽管大宋有赵德基这样的昏君、秦桧这样的恶人,他出神地想,人们,为什么还能制造出如此精美绝伦的东西?这在他生活的大金,完全是不可想象的。马上风光好,马下,莫非更加妖娆?
他一眨不眨地跟着父亲的手移动目光,父亲已经拿了木勺,翠绿的茶水盛在莹白的瓷胎里,艳红、翠绿、皎白——三色形成一种奇异的绝美。比天下最美的女人更富有诱惑力,充满着一种至高无上的风情和细腻,又是婉约缠绵的。陆文龙张口,说不出话来,只有茶香,扑鼻地在萦绕,整个屋子,忽然静谧。
氤氲的水雾慢慢地,慢慢地淡去,三盏茶开始呈现出一种平淡的清晰,静静的,如刚刚走下画卷的盛唐的仕女。
金兀术端起第一盏茶放在花溶面前。这茶称为“隽永”,那是整个煎茶里的第一碗茶汤,也最好,以后依次递减。第二盏茶递给儿子:“茶煎好了。宋人有诗云‘重浊凝其下,精华浮其上’,儿子,你趁热喝了,看看味道如何?,否则,茶一旦冷了,则精英随气而竭,就不好喝了……”
陆文龙迫不及待,但却忽然记起了昔日母亲煎茶时教给自己的礼仪,竟然一板一眼地照做了。金兀术看着那个唇红齿白的翩翩少年,隐隐的,就是一代英俊少年的风范了。他笑起来,这才端起第三盏茶,慢慢品尝一口。
“花溶,你不尝尝我的手艺?”他双眼晶亮,这一瞬间,花溶看去,竟有些恍惚,仿佛这威名赫赫的四太子,变成了陆文龙一样的纯洁少年,眼神那么干净而诚挚,没有算计,没有狠毒,甚至没有什么要求,只是带了点小小的渴望,仿佛要得到赞同和归属——啊,这盏“隽永”,它的滋味是多么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