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同人)给古人直播从重婚案庭审开始+番外(201)
说到最后三个字,他的声音都变了调。
殿上群臣的表情同他一般无二,一个个很是茫然。
怎么每个字都能听懂,组合起来就觉得难以理解了呢?
这镇政府不是官府吗?
养猪场……商贩开的养猪场,同官府打官司,还打赢了?
就这么打赢了?
耿弇表情空白地盯着地面,退一万步讲,即便是官府做错了,难道不该是上一级官府来纠正吗?
怎么一个平民百姓起诉到法院去,法院认定官府的“行政行为”违法,就直接给下判决说它违法了?
法院不仅仅是审平民百姓,也能审官府?
邓禹和身旁的刘隆对视了一眼,前者轻轻摇头,后者沉沉叹气。
后世的法律怎么会这么规定?
后世的法院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力?
他们为什么能做到如此?
隋朝位面。
苏威瞳孔地震:“百姓告官府,反过来由官府举证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
虽然也不是不能理解,正如姜海蓝所说,百姓和官府相比,百姓是处于弱势的,要让百姓来举证证明官府采取的行政行为错误,这难度未免太大。
你要告官府,你去官府调材料,人家给你吗?
人家说没有怎么办?
人家把材料毁了怎么办?
这官司还怎么打?
但,由官府来承担举证责任就不一样了。
你官府为了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就必须尽可能地把所有能提交的证据提交出来。
如果提交的证据还是不足以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那就败诉。
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来说,没毛病。
这是“维护了百姓的合法权益”。
崔仲方抬手按住太阳穴,揉了揉。
没毛病个屁!
古往今来哪有这样的事,官府觉得这个养猪场不该建,官府要提前通知养猪场的人让他们自行拆除,给他们提反对意见的机会和时间,给他们那什么……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
官府把养猪场拆了,还要在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自己拆得有道理,不是瞎拆的,否则就会被法院认定是违法行为!
哪有这样的事!
这听起来实在是匪夷所思。
若非是他们对姜海蓝已经足够熟悉,还真会以为她在胡说八道。
杨坚神情严肃,他实在是理解不了后世那个“政府”。
好吧,即便后世已经没有皇帝了,但他们有官府,有治理国家的官吏。
他们会在制定法律时,给自己设下限制呢?
“为人民服务”可以理解,往百姓身上如流水般花钱可以理解,但在官府实施“行政行为”这件事上,如此偏袒百姓,就让人难以理解了。
这可不单单是给百姓一个举报渠道,这是实打实,百姓能在法院告赢官府!
后世的政府就算再看重百姓,也没必要做到这一步啊?
他不由得咬牙:他们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其他世界也为此吵得不可开交。
相信的,质疑的,半信半疑的,大家或引经据典,或字字珠玑,或滔滔不绝,一个个吵得脸红脖子粗。
“我认为姜海蓝不会说谎!她没必要特地编一份判决书来骗我们吗?目的何在?”
“或许他们的目的是让我们不相信官府,对朝廷心生不满?”
“她若是目的如此,还用得着编判决书?”九年义务教育不够?村村通和精准扶贫不够?
“可是,你说一个养猪的怎么能告赢镇政府?”
“就是,养猪的到法院去告官府,还告赢了,你听听你信吗?”
“法院不也是官府吗?怎么会不维护别的官府?”
“可后世本就与我们不同!怎可以如今的想法去推测后世?”
……
清朝位面。
顾炎武双手背在身后,他望着天幕上正交谈着的两个人,不由得莞尔。
你看,就连专门教导学生法律的老师都不完全相信,这一门行政法能让百姓维权,可见百姓在遭受官府欺负后,能告官府且告赢官府,是一件让人多么难以相信的事情。
但偏偏就是事实。
在他们的……司法实践中,法院通过一个又一个案件的处理结果,告诉所有人:官府的行政行为若是不合法,法律绝不纵容!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不是摆设!
顾炎武不知道后世为何会制定这两门法律,为何会真正地将这两门法律落到实处,但他知道,华夏历史浩浩汤汤,两千多年后,百姓真正地被当成了人。
袁枚捏着下巴,轻声念道,“先取证,后裁决。”
他想着,下意识地点头,“不错,官府办事本该如此,若没有证据和官方文件,便不能实施相应的行为。”
——行政行为这个词不错,规范性文件这个词也不错。
不过历来官府办事,或者是,那些达官贵人的走狗办事,都无需看什么律法,《卖炭翁》的悲剧代代延续,被压迫的百姓只能认命。
“依法办事”,听起来就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他想都不敢想。
但后世让这个梦成为现实。
先取证,后裁决,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行政行为合法,就得败诉,就是违法。
他笑了笑。
曹雪芹眉头紧锁,即便早就知道后世与如今不同,与历史上的任何王朝都不同。
但《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还是太超前了,完全超出了他的认知。
如果不是这段时间以来,三观已经被天幕上那个世界颠覆了太多次,猛然听到这篇行政纠纷的判决书,他只会觉得自己耳朵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