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同人)给古人直播从重婚案庭审开始+番外(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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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书记员打印笔录要花费一段时间。
姜海蓝把原件材料给了付凯,把其他的材料,起诉状、代理词、证据目录、庭审笔录等一起装进了档案袋里。
她拿着档案袋去法庭外面找两位证人。
“开庭的情况我给你们老板打电话和他说。”姜海蓝说。
陈小瑜问,“姜律师,我们可以走了吗?”
姜海蓝回答,“你们也要在法院的庭审笔录上签字,签完字我们就可以走了。”
冯宇浩问,“那这个案子……”
姜海蓝说:“这案子后边法院直接下判决书,等法院通知就行。”
对接好两位证人,姜海蓝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未接来电,有一个B区执行庭唐法官打来的电话。
姜海蓝不由得好笑,已经连着两次了,这位唐法官给她打电话时她在开庭。
她立即回拨。
“唐法官您好,我是行知所律师姜海蓝,请问你刚刚找我是有什么事吗?”姜海蓝温声问道。
唐法官问,“去年你代理的那个执行案件,孙光华执行李荣,你还记得吗?”
姜海蓝说:“我记得,那个案件怎么了吗?”
那个案件不是因为没有从被执行人处执行到财产,已经终结执行了吗?
怎么突然又提到了?
手机那端的唐法官说:“你抽时间到执行庭来一趟,我们给孙光华搞一个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你来帮他填一下申请表。”
姜海蓝:“???”
人民法院司法救助,那是什么???
第58章 司法救助
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
莫说是天幕之下各大平行世界的人们看不懂,姜海蓝本人也很奇怪,她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制度。
不过有不懂的就问度娘。
姜海蓝拿着手机搜。
“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等即时支付救助金。”[1]
姜海蓝若有所思,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孙光华案确实很符合这一点。
孙光华诉李荣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孙光华在李荣的新家为其粉刷墙壁,不慎跌落摔伤。治疗后,经鉴定中心鉴定为伤残等级十级。
姜海蓝代理了这个案件,她计算了赔偿金,起诉到法院。
法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的规定,认为应适用过错原则。
孙光华和李荣各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所以法院判决书上的赔偿金比姜海蓝主张的要少一些。
原本案子到这里就结束了,偏偏,李荣在判决生效后,没有将支付给孙光华的赔偿金支付给他。
孙光华找到了姜海蓝,姜海蓝和他重新签了委托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但是李荣是真的没有钱。
他贷款买房,贷款装修,几乎没什么存款。
执行庭法官想了很多办法,最终李荣也只付了五分之一。
【我之前说过,执行这一块是很难的,如果被执行人真的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执行庭法官也不能拿他怎么样,总不能逼他去卖血卖肾吧?】
在直播间观众大致介绍了一下案情后,姜海蓝如是说。
【也不大可能为了这十几万的赔偿款,让人家把几十上百万的房子卖掉,这是一个性价比的问题。】
孙光华这边呢,又急需用钱。
他受了伤之后一直在家养伤,不能继续打工赚钱。作为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他的父母,他的小孩,都还需要他养。
【可能法院执行庭那边就是考虑到申请人和执行人的实际情况,照顾一下孙光华吧?】姜海蓝猜测道。
一般来说,法官在判决的时候也不是非常死板地死抠法律,会酌情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照顾一下弱势群体。
就好比交警划责任,有时为了照顾受伤的人,会和有保险的车主打商量给TA算点责任——反正是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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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有人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扭头问身边的人,“她在说什么?”
伙伴毫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相信你的耳朵吧,你没有听错。”
“可可可可是……”这人又将脑袋扭回来,望向天幕,一张脸上满是不可思议,“他们那个国家,怎么回事啊……”
伙伴表示赞同,“就是,怎么能够照顾穷人,照顾到这种程度?”
国家搞法律援助制度,让律师们免费为家境困难的百姓办案子,然后国家出钱给律师们发点补助,这已经很难得了。
怎么还有司法救助,给没有拿到赔偿的人发补助金啊!
怎么、还、发、补助金!
天幕上那个国家这么有钱吗?
钱多也不是这么用的吧?
天幕下的人们看着,半是震惊半是羡慕。
“那个国家的百姓可真好啊!”有人情不自禁地发出感叹。
虽然是管中窥豹,但天幕上那个国家的百姓们所过的日子,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当年先人写《大道之行也》,有没有想到真的会有那么一天呢?”
有没有想过,未来的百姓,能过得比他所写的还要好?
“往后的皇帝和大臣就是做得再好,也……”
“你要这么说就过分了,咱们和他们……毕竟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