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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微镜下的大明(28)
作者:马伯庸 阅读记录
这些罪状,都是大犯忌讳的事,从判词来看,距离谋反只差了一线。
所以程任卿的判决最重,居然是斩监候——相当于死缓。整个徽州大乱中,被判处死刑的,只有他一个。
程任卿真是个奇人,在监狱里得知这个消息,没有哭诉哀号,而是慨然上书自辩。他不愧是徽州出身,自带讼师光环,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居然探讨起判决书里援引的大明律和犯罪事实的适用问题。
他没否认那些指控事实,但是声称判决引用的法律条文不对,性质不适用于本案。一点、两点、三点……论点鲜明,逻辑缜密,旁征博引,简直可以拍一部大明版的《律政风云》。如果说帅嘉谟是数学学霸的话,那麽程任卿就是生不逢时的法律达人。
这些抗辩,并未能改变他被判死刑的事实。不过斩监候这个罪名很微妙,判了死刑,但什麽时候执行却没说,这就留下许多可以操作的空间。
在许多有心人的保护下,程任卿并没有秋后问斩,而是舒舒服服待在监狱里。徽州府考虑到五县民衆的情绪,不敢轻易执行死刑,索性一直拖着。
程任卿在监狱里待久了,穷极无聊。他决定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写书。
狱中写书这事,在中国屡见不鲜。不过程任卿要写的这本书,和寻常的可不一样——準确地说,他不是写,而是编书。程任卿联络了徽州府的官吏和诸县友人,把围绕丝绢案的大大小小的文书,都搜集起来,彙集成册。
要知道,丝绢案持续了这麽久,中间各个利益集团无数次争吵议论,留下了大量文字资料。乡绅们的书信、题记、状书,诸县申文,诸府、兵备道、抚按两院一直到户部的各类揭帖、告示、宪牌、奏文、判决书、保书,等等,应有尽有。
徽州又有健讼传统,健讼的前提是有深厚的资料基础,因此各县都有保存档案的习惯,私人还偷偷留下抄本。因此,程任卿编这本书不缺素材。
他只花了半年,便编撰成一本书。
不知出于什麽目的,程任卿给这本书起了一个特别容易让人误会的名字,叫《丝绢全书》,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讲怎麽造丝绸的,以后可以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放在一个书架里。
《丝绢全书》分为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卷,从隆庆四年帅嘉谟上书海瑞开始,到万历七年《奉按院豁免均平公文》终(其实最后还附了一篇何似的临终说帖),一共收录各处文书一百三十七篇,基本上囊括了整个徽州丝绢案从官府到民间的全部重要文献。
按照程任卿的想法,他编这本书的目的,是剖白心迹,表明冤屈。很难得的是,程任卿并没有一般文人的臭毛病,他虽然自认冤屈,但对《丝绢全书》没有进行任何裁剪修纂,始终保持客观中立。哪怕是对他和五县不利或谩骂的文字,照样一概收录,不改一字,最多是在底下加一行批注,略微辩解几句。
《丝绢全书》里的很多歙县文献,把程任卿描述成了一个贪图小利、沽名钓誉的丑角。不知道程任卿编撰到这一部分时,是不是会摇头苦笑。但他严守立场,未做涂抹,而是原封不动地抄录进去,堪称史学家的典範。
中国很多古代史料,往往只记录大要而忽略细节,重结论而轻过程,多高层而少下层,所以很多事件——尤其是民间的事件——记录语焉不详,框架虽在,细处缺失。后世之人,只能从字里行间的蛛丝马迹去猜测。像徽州丝绢案,在《明实录》里只有一句描述。光看那个,研究者恐怕只会当其是一场普通民变,一掠而过。
感谢程任卿,能保留下这麽多材料,我们才得以窥到当年那一场大辩论的真实风貌,从起因到结果,从官府态度到民衆反映,无不历历在目,生动无比。
这篇小文里有大量细节描写,绝非“键者”杜撰脑补,实在是《丝绢全书》里收录的资料太细致的缘故。明代民间县一级事件,能记录到这种程度的,可谓绝无仅有。
(附截图一张,足见里面提供的史料详细到什麽程度——差不多可以当电影脚本来用了。)
程任卿的这个斩监候,一候,就候了二十年。后来有个做官的同乡叫余懋学,上书给他喊冤,最终得以改回充军,并被发遣到边疆。程任卿这人也真有能耐,戍边期间居然还立了大功,当上了把总,最终荣归故里。
婺源人民,始终记得这位抗争英雄,也在《婺源县志》里的义士传里留了一个位置给他。而《丝绢全书》,也因此流传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