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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微镜下的大明(27)
作者:马伯庸 阅读记录
我相信,在张榜公布的一瞬间,这几个字轰然化为斗大的金黄色大字,配着恢宏的音乐,在徽州官场大小官员脑海中旋转。他们此时一定百感交集,涕泪交加。
不容易啊,这一场肇始于隆庆四年的大纷争,前后持续了将近十年,先后五版解决方案,至万历七年终于彻底消弭。中间多少波折,多少折腾,总算熬过去了。
尘埃落定,生活还得继续。
让歙县人感到高兴的是,旷日持久的丝绢纷争,把各种细节、征派原理都讨论得很透彻,官府上下都不太敢做手脚,反而会主动找别的税目设法再减免一点。这时又赶上了朝廷推行一条鞭法,所以歙县所承担的人丁丝绢,不必全以实物交付,直接本色折银或折色折银,不必先卖粮食再买丝了,无形中又少了一层负担。
据学者考证,万历七年之后,歙县真正实交的人丁丝绢税,其实只有额定的七成。
这一切,都是拜那个学霸帅嘉谟所赐。
而帅嘉谟后来到底怎麽样了呢?
第四章
秋后算账
万历五年七月,兵备道拿住帅嘉谟,把他关在监牢里待审。同时被捕的,还有包括程任卿在内的一伙五县闹事分子。
两个月后,徽州府终于拿出了初审判决:帅嘉谟、程任卿以及其他几个人,被判充军。其中帅嘉谟的罪名是“将不干己事情,捏造写词,声言奏告,恐吓得财,计赃满贯”“以陈奏而敛取”。
在状词里,徽州府描述了这样一个“事实”:帅嘉谟自夸有手段,向歙县老百姓收取银钱,说你们补贴我上京告状,我自有办法帮你们免征赋税。他利用歙县民衆的恐慌心理,收敛了大量钱财,假公济私——比如私自弄了套冠带,用的就是公款。
这是一个欲加之罪的政治性判决,翻译过来就五个字:“谁让你多事?”从官府视角来看,这起纷争根本是无中生有,完全是帅嘉谟一个人挑起来的,当初你如果乖乖闭嘴做你的数学作业,哪儿还会有后面这麽多事?
所以官府毫不犹豫地牺牲掉帅嘉谟,来换取五县的稳定。至于这个罪名是否合理,并不在考虑之列。法律问题,咱们政治解决。
初审意见提交给兵备道。可是冯叔吉很不满意,觉得徽州府怕得罪人,给判轻了,不足以警诫别人。于是冯叔吉把这些人提到太平府,让安庆、池州、太平三府会审,再议一次罪名。
这次商议,最终给帅嘉谟定的处罚是“杖一百流三千里,遣边戍军”。这个判罚,从他本人角度来说实在是冤枉,但从官府角度,没弄死你,算是很讲良心了。
万历六年七月十九日,这份判决意见得到刑部尚书严清的支持,具题上奏,并于二十日拿到圣旨批準。一切都尘埃落定。
然后,帅嘉谟在官差的押解下离开徽州,踏上了漫漫的戍边之路。他当时是何心情,后来又发生了什麽,我们不得而知。但值得欣慰的是,歙县民衆并没忘记这位帮他们减赋的英雄。在《歙县志》里的义士一项,专门记载了帅嘉谟的事迹,以及一段评语:“以匹夫而尘万乘之览,以一朝而翻百年之案。虽遭谪戍,而歙人视若壮夫侠士。”
不知道在隆庆三年那个炎热的夏日,当帅嘉谟翻开歙县账簿第一页时,如果预知到未来有这麽一场巨大风波,他是否还会继续。
丝绢案的始末和帅嘉谟的经历,就讲到这里,不过故事还没说完。
因为英雄并非只有他一个。
在五县民衆心中,也有好几个慨然倡义、奋勇抗争的大英雄。如果没有他们的拼死反抗,恐怕官府早在万历四年就把歙县的负担强加过来了。
这些人,也都是当之无愧的五县义士。
比如曾经卷入议事局风波的何似,在等候判决期间去世,死之前留下一封遗书,写得十分慷慨激昂:“身虽殒殁,而生平义气之正,鼎镬甘如饴,刀锯不足惧者,必不与囹圄而俱泯。”
不过在官府眼中,这些人是地方上的刺头,欲除之而后快。于是这些人和帅嘉谟同时被捕,罪名各不相同。有的是聚敛骗财,有的是聚衆斗殴,有的是寻衅滋事,判罚也轻重不一,从杖责、下狱到流放充军都有。
其中罪名最重的,就是程任卿。他搞起了议事局,仅这一项就和别人的性质截然不同。
官府对他的判词里说:“以欺衆罔利之徒,转为犯上作乱之渐,建旗张局,召号者数过万余,缚吏侮官,陆梁者状非一出,造飞言于达路,则江、浙、闽、广亦各惊心。毁禁示于公墙,则山泽闾阎几为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