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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熟家家酒(爱上新郎系列)(6)



有苦他去尝,甜味全是我的,我们约法三章过了,他是没有反悔的余地,我很聪明对不对?

“你喔!偶尔也帮帮伯父的忙,你随便出个主意胜过我们绞尽脑汁穷摸索。”

她就是懒得动脑,像是无尾熊地不爱动。

“拜托,别叫那么亲热;你叫他老头我听得顺耳些,反正他也不在意这些繁文褥节。”被我妈带坏了。

我老爸他根本是闷骚、爱装酷,私底下三八得要命,害我每回作文课遇到“我的父亲”这题目就羞愧交加,怕人家发现我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他好笑地揉揉她长及腰的发。“晴,你不要教坏我。”

“我哪有救坏……”啊,惨了,挨瞪了。

“于问晴同学,你是不是不认同我的教学方式?”唷,声量大到有回音哩。

我是不认同你,可是我能说出口吗?“这个故事老师讲解得令我感动,所以我在偷偷拭泪。”

“感动?!”阿塞克嘴角微微抽动。“我教的是仲夏夜之梦而非罗密欧与茱丽叶,这是一出喜剧。”

“没人规定喜剧不能笑到落泪吧!”糟糕!我在挑衅。

真是的,老是控制不住身体内那一半属于于弄晴的基因,她的反叛全融入我的血液里,不时搞怪地找我麻烦,没一刻能安定。

“于同学的论点叫人耳目一新,你相信爱情会死亡吗?”阿塞克看的不是她,而是她身侧的男孩。

玩阴的谁不会。“西班牙谚语有云:蓝色的眼睛说:”爱我,否则我便自杀‘;黑色的眼睛说;’爱我,否则我就杀了你‘。试问金色的眼睛该如何回答?

“以问题回应问题是对他的宣战,谁都不准有动我私有物的念头,这世上只有我能欺压衣仲文。

愣了一下,阿塞克领受到她的伶牙俐齿,心中有着奇异的感受。“你反应很灵敏,你不认为爱情会死吗?”

“那是悲观的说法,老师怎么可以亵渎神圣的爱情,谁不希望自己的爱情长长久久,永恒长存。”我用娇憨的语气偏着头说,眼神里充满对爱情的尊敬。

“爱情本就不可预料,以你的年纪尚未懂得爱情的真义,你该找比你年长许多的人谈个成熟恋爱。”没有爱情会长久,全是情欲作崇。

爱情是骗人的玩意,男女结合的要素只有一个——性的吸引力。

我很生气,他分明在暗示我和衣仲文的感情是在办家家酒。“老师……”

“晴,算了,别恼了自己。”衣仲文相信真爱不死,不需管别人的想法。

“我讨厌他。”我很小声地向他埋怨,不甘心平白被人将了一军。

“我们是我们,他是他,我们改变不了他,他也改变不了我们,何必让他影响我们?”爱她便是他的决心。

短短几句话让我茅塞顿开,化散成一口气。“衣仲文你好聪明哦!我以前都小看你了。”原来他才是大智慧的人。

“课堂之上是来追求学问不是谈情说爱的,你们未免太张狂了。”冷着脸的阿塞克步下讲台,站在两人桌侧。

“抱歉,我们失态了,是我的过错请不要责怪晴。”揽过并非头一回,衣仲文习惯保护心爱的珍宝。

“晴?!”他的笑容中不带一丝暖意。“这位旁听的同学,你认为自己够成熟去爱人吗?”

他这句话问错了。

衣仲文本就是个早熟的男孩,打从十三岁起开始在流虹企业磨练,由基础学起,一步步在有心人的引导下,逐渐展露领袖气度。

现在虽然他只是个刚满二十一岁的大学生,但是社会历练不逊于一个三十岁的主管人物,如今在公司管事的权限直逼总裁,有时总经理杰生。汉还会请益于他。

二十出头的年纪,二十五岁男人沉稳的外表,三十岁成熟的智慧,他一向比同年男孩思考得透彻深远。

爱情是没有时间限制,一旦爱上就抽不了身,与年纪无关。

“爱一个人需要成熟吗?”他不卑不亢的直视阿塞克,眼神正大光明,没有一丝退缩。

我心里生起了一股小小的虚荣,衣仲文不愧是我的挡箭牌。

他回头看着我,目光里尽是轻柔眷宠。“我无法选择爱情,是爱情选择了我,我只是卑微的顺从。”

此话一出,全堂喧哗,所有的女孩都为之动容地羡慕着为他所爱的人,而男生不是取笑便是赞同的鼓掌叫好,诚心祝福他的爱情顺顺利利,永远不会走到尽头。

“你……”

下课的钟声阻断阿塞克的蔑语,众人也收拾起东西准备离去,无视他铁青的脸色。

哲学系的学生本就是一群怪人,非常自我和懒散,别指望他们会尊师重道,等待老师一声“下课”。

“不好意思哦!老师,我们。走了。”鲁炮摆摆手,踩着破功夫鞋往外走。

而我和衣仲文当然也要走人,谁要留下来听训,又不是脑袋坏掉。

收拾好书本和垃圾,我们居然是最后离开教室的人,这些懒人倒是溜得快,好歹帮忙关窗关门嘛!一群没良心的家伙。

“等一下,于问晴同学请留下。”

哼!谁理你。“老师还有事?”

嘴巴说着,我依然目中无人的拉着衣仲文的手往外走,一道紧跟的足音就在身后。

“单独的,我和你。”阿塞克的口气是全然的命令,狂妄而霸道。

我像无知的小白兔吗? “老师,金色的眼睛说:”爱我,否则我就摧毁你所爱的一切‘。毁灭是很可怕的事,我不够勇敢。“”你……“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居然能一眼看穿他的企图?

“狮子或许是威猛强悍,惯于狩猎,但是请挑对猎物,有毒的花花草草还是少碰得好。”

管他金眸是否一直追逐着我们的背影,我设定好的人生绝不容许他人破坏,必要时,我是魔鬼。

而魔是不懂留情的。

他最好别做愚蠢的尝试,否则我会挖出他的金眸当装饰品,肚子塞满石头要他沉入海底去,永不见天日。

我是具有魔性的天使,来自天堂与地狱的交界点,名为黑暗地带,在暗魔的统御下我是绝对的坏,不过我伪装得无懈可击。

天使,有时是致命的陷阱。

第三章

“衣仲文,我们去流浪好不好?”

三分钟后,我发现自己在对牛弹琴,我们坐捷运到淡水边吃小吃边赏海景。

都怪那首“流浪到淡水”让我此刻涌起想去浪迹天涯的豪情,他会听不懂也不奇怪,要他猜测我稀奇古怪的脑中废物着实困难,他不像我一肚子坏水老在打不良主意,正直的学不会拐弯抹角。

若是同样和我鬼灵精怪的左慧文肯定会骂我神经病,最好流浪到天国省得我糟蹋一个大好青年。

我一直不清楚衣仲文到底喜欢我哪一点,为何如此死心塌地的恋着我,再美的女孩在他面前搔首弄姿他都无动于衷,仿佛是入定的老僧波澜不起。

可我只要一靠近,他马上面红耳赤地慌了手脚,为了讨我欢心反而频频出错,一头汗地不知所措。

在我面前他是可爱的,不设防的将自己表现给我看,我可以说是了解他最深的人,但他并不明白我是双面人,盲目地只当我是爱玩的女孩。

老妈说我是前世烧好香捡到他的,老爸不避讳地直夸我尽得他真传,爪子一扑就不放手逮到个好人才,而我却觉得自己有些小人,不够真诚。

在大家眼中是他付出得多,我只是在享受而已,像个少心少肺的任性娃儿长不大。

不过他们都错了,其实我对衣仲文是很好很好的,我让他牵着我的手漫步夕阳下,给他我的初吻,还允许他拥抱我,以我不爱和人肌肤相触的怪癖而言,他真该要欣喜若狂。

要说利用不如说是他甘于任重道远,企业管理也是一门功课,反正将来他也得养家活口,这个权高薪高楼梯高的工作就让给他,与其受人使唤吃暗亏,能使唤人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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