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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绮罗香
作者:叶芊芊
聪明伶俐、古灵精怪的她,乃是大明末代公主! 她身上带有一股比莲花清、比昙花浓的香气,所以从小就备受宠爱! 某天夜里,饿得睡不着的她,偷偷跑到御膳房找东西吃; 想不到食物没找到,却先遇见了刺客,还对他产生了一见钟情的觉…… 因此她助他脱逃,甘愿成为不忠不孝不仁不信不义不和不平的叛国罪人, 这一切全都是为了——爱! 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他,乃是清朝贝勒! 自从明亡之后,便为了追杀前朝余孽而四处奔波, 没想到却也因此和救命恩人再次相逢…… 越和她相处,他就越被她率直的个性深深吸引, 甚至产生了想照顾她一辈子的念头! 但他怎么也没料到,她身上竟有前朝公主的飞凤烙印!? 她居然变成他的仇人!?这下他该拿她怎么办才好?
楔子
我是大明末代公主,朱影青。
生来皮白肉细,圆脸圆眼,像冬至的汤圆。
在皇族中,我的辈分排行第八,在我之上有五个皇兄,两个皇姊,在我之下有三个皇弟,十一个皇妹,我们的年龄相差很近,不像平民百姓是以年来算,皇族是以月份来计量。
跟我同年的就有三个皇兄和四个皇妹,在我十岁以前,我的身高只比不到六岁的皇弟妹高一点,我的发育,简单的说,是往横的发展。
虽然我不像其它公主天生丽质,不过我聪明伶俐、古灵精怪、牙尖嘴利,最大的特色是生下来时身上带有一股比莲花清,比昙花浓的香气,所以父爱集一身。
十岁以前,我爱睡觉、爱吃饭、爱占着御坑不拉屎,唯独不爱缠小脚。大半的时间我不是在寝宫里梦周公,就是在御膳房狼吞虎咽;读书写字、刺绣女红、骑马射箭,我是一样都不行,所以我胖不是没有道理的。
有五个字是形容我居宫生活最好约写照——吃、喝、拉、撒、睡。
只可惜,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好狗不挡路,偏偏明朝出现一群坏狗,其中有个叫李自成的坏狗,自称闯王,崇祯十一年叛乱杀了我叔父和兄长,惊动京城。我烦恼不已之际,幸而结识了史锦卫,从此练就一身好武功。
不过,我会武功一事只有天知,地知,师父和我当然也知,但凭我一己之力,根本挽救不了大明江山。
崇祯十七年,吴三桂叛变,女真逐鹿中原,父王自隘,明朝灭亡,此后我如丧家犬,南来北往一条船,东奔西跑一双腿,绕着地球跑……
这全是住在天上.有个叫宙斯的西洋神(不是西洋参)所造成的。
这个故事是我由汤若望教士那儿听来的,汤教士说人间会有苦难,全是因为宙斯利用人类的好奇心,给了一个名叫潘朵拉的美女一只没锁的金盒子,再三地叮咛她不能打开盒盖;但潘朵拉的眼力不好,炒菜时误把金盒看成盐盒,错放疾病、灾难、仇恨、痛苦、死亡……
从此,大地纷扰不安宁,坏精灵肆虐人类,直到盒底最后一个叫希望的精灵出现,支持着人类在无限痛苦中活下去……
有没有搞错?神明有一副坏心肠,这象样吗?
汤教士每至宫中,我便像北京狗般在他身旁打转围绕,半步不离,只差没有吐舌流口水罢了。
我从小就很有恒心,经年累月,我不分昼夜、不仁不义、不怀好意地逼他交出西洋瑰宝,以交换他的耳根清静,历经一年七个月零六天,终于让我如愿以偿,望远镜到手。
整个朝廷只有我和皇上有望远镜,就算东宫娘娘想借看一眼,连门缝也没有。
从此以后,我和汤兄(称兄是我一厢情愿)御花园结义,成了忘年之交。
朱影青,这个代表荣华富贵的名字,我原以为一生一世不变,没想到却只有短短十六个寒暑……日后,为避杀身祸、血光灾,朱氏九族莫不隐姓、埋名、忘祖,走入穷途末路。
出了朝阳门之后,我——非我、非公主、非金枝玉叶。
虽非残花败柳,但世人却以有色眼光看我,当我是败柳残花。
谁教我从事船上娱乐事业,俗称妓女。但是我出污泥而不染,只卖笑不卖身,是我坚守的原则,有个男人,可以证明我的清白,但若是经他证明之后,我也不清白了。
关于我的事,正史、野史、诨词小说……皆无我的存在,好比在沙滩雪地行走,一阵风吹过去,留不住我的足迹。
倒不是文史家才疏学浅,而是整个历史受制于中国重男轻女的传统文化,就连史记那样伟大的通史,说穿了,也不过是一部以偏概全的男人书。
虽然皇室有生员负责编纂族谱,但这个族谱摊开来的长度,保守估计,比紫禁城里所有女人的缠足布总和加起来还要长一公分.所以记载翔实,内容丰富;不仅人名而已,还有生辰八字、身高体重、品德操守、考试成绩……钜细靡遗,唯独遗漏我和三位公主——朱影青、朱影红、朱影白、朱影紫。
为什幺族谱里没有我们?说来话长,只能奉劝诸位,别惹母老虎。
后宫出了很多凶婆娘。在我辈而言。非“长平公主”莫属,有瘟神之称。
长平公主,性格烈。火气大,出口成脏,只手能举大象,一拳打死老虎。
说起长平公主,有看过金庸小说的人都认得她,她就是大名鼎鼎,惊动万教, 吓坏楼上楼下的独臂女尼,但试想,在我辈中,为何只有她一人被父王削臂?
我只能说——她活该。
路人皆知长平公主武艺高强,远在我之上,但我都是以人形木桩练武,她则是用真人为靶,死在她手中的锦衣卫不计其数;就连史锦卫也差点成为她剑下冤魂,幸亏我及时扔了一颗小石头,转移她的注意力,这就是我和史锦卫结识的过程。
史锦卫视我为救命恩人,我视他为师父,我们两人亦师亦友。
总之,明亡之后,长平公主改名独臂女尼,沽名钓誉,以不齿我的行径为由, 将我逐出皇籍,连根拔起。
别以为我不知她心里想什幺,栖身尼姑庵是不得已,青灯伴佛是不情愿,若不是少了一条胳臂,唯恐吓坏客人,她比我更想做妓女。
我又为什幺想留名青史?
不想臭屁,我的屁就像我身上的异香,人人抢着闻。
我只不过是想证明,在这纷乱撩扰的年代,我确实来过,起伏一生。
终其一生,如果有值得炫耀的,我想那就是我得到女人梦寐以求的——爱情。
看完了我的自序,相信各位读者现在一定头昏眼花、头晕目眩,现在请各位深吸一口气,整理紊乱的思绪,以快乐的心情欣赏我的爱情故事……
第一章
崇祯十四年,怎是一个乱字了得!
这是一个没有月亮、没有晚风的秋瑟夜。
一双双黑皮靴踩过满地焦黄的枯叶,健步如飞。
在假山的凹洞中,朱影青正用望远镜窥看锦衣卫,不解他们在干什幺?
这儿是后宫,除了父皇和太监之外,其余男人一概不准擅入后宫,但现在天下大乱,连皇宫也乱无章法。
昨天就有一名宫女溜到她寝宫,以为她熟睡,把她妆奁里的一串珍珠项链塞入怀中,她原本想亲自抓贼,可是又不能让人知道她有武功,只好改用大叫。
没想到那名宫女好大胆,居然一个箭步冲到床前,想用被子摀死她;不过她的如意算盘拨错了,反被她一拳击中肚子,跌坐在地上哇哇大叫。
那名宫女的叫声引来寝宫离她至少有三百公尺远的长平公主,她一来到朱影青的寝宫,二话不说,便一剑刺死那名贼宫女。
但是她一点也不感激长平公主,人死在她的寝宫,她当然高兴不起来,害她今晚不敢睡觉,总觉得那个宫女阴魂不散……
绮罗香
作者:叶芊芊
聪明伶俐、古灵精怪的她,乃是大明末代公主! 她身上带有一股比莲花清、比昙花浓的香气,所以从小就备受宠爱! 某天夜里,饿得睡不着的她,偷偷跑到御膳房找东西吃; 想不到食物没找到,却先遇见了刺客,还对他产生了一见钟情的觉…… 因此她助他脱逃,甘愿成为不忠不孝不仁不信不义不和不平的叛国罪人, 这一切全都是为了——爱! 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他,乃是清朝贝勒! 自从明亡之后,便为了追杀前朝余孽而四处奔波, 没想到却也因此和救命恩人再次相逢…… 越和她相处,他就越被她率直的个性深深吸引, 甚至产生了想照顾她一辈子的念头! 但他怎么也没料到,她身上竟有前朝公主的飞凤烙印!? 她居然变成他的仇人!?这下他该拿她怎么办才好?
楔子
我是大明末代公主,朱影青。
生来皮白肉细,圆脸圆眼,像冬至的汤圆。
在皇族中,我的辈分排行第八,在我之上有五个皇兄,两个皇姊,在我之下有三个皇弟,十一个皇妹,我们的年龄相差很近,不像平民百姓是以年来算,皇族是以月份来计量。
跟我同年的就有三个皇兄和四个皇妹,在我十岁以前,我的身高只比不到六岁的皇弟妹高一点,我的发育,简单的说,是往横的发展。
虽然我不像其它公主天生丽质,不过我聪明伶俐、古灵精怪、牙尖嘴利,最大的特色是生下来时身上带有一股比莲花清,比昙花浓的香气,所以父爱集一身。
十岁以前,我爱睡觉、爱吃饭、爱占着御坑不拉屎,唯独不爱缠小脚。大半的时间我不是在寝宫里梦周公,就是在御膳房狼吞虎咽;读书写字、刺绣女红、骑马射箭,我是一样都不行,所以我胖不是没有道理的。
有五个字是形容我居宫生活最好约写照——吃、喝、拉、撒、睡。
只可惜,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好狗不挡路,偏偏明朝出现一群坏狗,其中有个叫李自成的坏狗,自称闯王,崇祯十一年叛乱杀了我叔父和兄长,惊动京城。我烦恼不已之际,幸而结识了史锦卫,从此练就一身好武功。
不过,我会武功一事只有天知,地知,师父和我当然也知,但凭我一己之力,根本挽救不了大明江山。
崇祯十七年,吴三桂叛变,女真逐鹿中原,父王自隘,明朝灭亡,此后我如丧家犬,南来北往一条船,东奔西跑一双腿,绕着地球跑……
这全是住在天上.有个叫宙斯的西洋神(不是西洋参)所造成的。
这个故事是我由汤若望教士那儿听来的,汤教士说人间会有苦难,全是因为宙斯利用人类的好奇心,给了一个名叫潘朵拉的美女一只没锁的金盒子,再三地叮咛她不能打开盒盖;但潘朵拉的眼力不好,炒菜时误把金盒看成盐盒,错放疾病、灾难、仇恨、痛苦、死亡……
从此,大地纷扰不安宁,坏精灵肆虐人类,直到盒底最后一个叫希望的精灵出现,支持着人类在无限痛苦中活下去……
有没有搞错?神明有一副坏心肠,这象样吗?
汤教士每至宫中,我便像北京狗般在他身旁打转围绕,半步不离,只差没有吐舌流口水罢了。
我从小就很有恒心,经年累月,我不分昼夜、不仁不义、不怀好意地逼他交出西洋瑰宝,以交换他的耳根清静,历经一年七个月零六天,终于让我如愿以偿,望远镜到手。
整个朝廷只有我和皇上有望远镜,就算东宫娘娘想借看一眼,连门缝也没有。
从此以后,我和汤兄(称兄是我一厢情愿)御花园结义,成了忘年之交。
朱影青,这个代表荣华富贵的名字,我原以为一生一世不变,没想到却只有短短十六个寒暑……日后,为避杀身祸、血光灾,朱氏九族莫不隐姓、埋名、忘祖,走入穷途末路。
出了朝阳门之后,我——非我、非公主、非金枝玉叶。
虽非残花败柳,但世人却以有色眼光看我,当我是败柳残花。
谁教我从事船上娱乐事业,俗称妓女。但是我出污泥而不染,只卖笑不卖身,是我坚守的原则,有个男人,可以证明我的清白,但若是经他证明之后,我也不清白了。
关于我的事,正史、野史、诨词小说……皆无我的存在,好比在沙滩雪地行走,一阵风吹过去,留不住我的足迹。
倒不是文史家才疏学浅,而是整个历史受制于中国重男轻女的传统文化,就连史记那样伟大的通史,说穿了,也不过是一部以偏概全的男人书。
虽然皇室有生员负责编纂族谱,但这个族谱摊开来的长度,保守估计,比紫禁城里所有女人的缠足布总和加起来还要长一公分.所以记载翔实,内容丰富;不仅人名而已,还有生辰八字、身高体重、品德操守、考试成绩……钜细靡遗,唯独遗漏我和三位公主——朱影青、朱影红、朱影白、朱影紫。
为什幺族谱里没有我们?说来话长,只能奉劝诸位,别惹母老虎。
后宫出了很多凶婆娘。在我辈而言。非“长平公主”莫属,有瘟神之称。
长平公主,性格烈。火气大,出口成脏,只手能举大象,一拳打死老虎。
说起长平公主,有看过金庸小说的人都认得她,她就是大名鼎鼎,惊动万教, 吓坏楼上楼下的独臂女尼,但试想,在我辈中,为何只有她一人被父王削臂?
我只能说——她活该。
路人皆知长平公主武艺高强,远在我之上,但我都是以人形木桩练武,她则是用真人为靶,死在她手中的锦衣卫不计其数;就连史锦卫也差点成为她剑下冤魂,幸亏我及时扔了一颗小石头,转移她的注意力,这就是我和史锦卫结识的过程。
史锦卫视我为救命恩人,我视他为师父,我们两人亦师亦友。
总之,明亡之后,长平公主改名独臂女尼,沽名钓誉,以不齿我的行径为由, 将我逐出皇籍,连根拔起。
别以为我不知她心里想什幺,栖身尼姑庵是不得已,青灯伴佛是不情愿,若不是少了一条胳臂,唯恐吓坏客人,她比我更想做妓女。
我又为什幺想留名青史?
不想臭屁,我的屁就像我身上的异香,人人抢着闻。
我只不过是想证明,在这纷乱撩扰的年代,我确实来过,起伏一生。
终其一生,如果有值得炫耀的,我想那就是我得到女人梦寐以求的——爱情。
看完了我的自序,相信各位读者现在一定头昏眼花、头晕目眩,现在请各位深吸一口气,整理紊乱的思绪,以快乐的心情欣赏我的爱情故事……
第一章
崇祯十四年,怎是一个乱字了得!
这是一个没有月亮、没有晚风的秋瑟夜。
一双双黑皮靴踩过满地焦黄的枯叶,健步如飞。
在假山的凹洞中,朱影青正用望远镜窥看锦衣卫,不解他们在干什幺?
这儿是后宫,除了父皇和太监之外,其余男人一概不准擅入后宫,但现在天下大乱,连皇宫也乱无章法。
昨天就有一名宫女溜到她寝宫,以为她熟睡,把她妆奁里的一串珍珠项链塞入怀中,她原本想亲自抓贼,可是又不能让人知道她有武功,只好改用大叫。
没想到那名宫女好大胆,居然一个箭步冲到床前,想用被子摀死她;不过她的如意算盘拨错了,反被她一拳击中肚子,跌坐在地上哇哇大叫。
那名宫女的叫声引来寝宫离她至少有三百公尺远的长平公主,她一来到朱影青的寝宫,二话不说,便一剑刺死那名贼宫女。
但是她一点也不感激长平公主,人死在她的寝宫,她当然高兴不起来,害她今晚不敢睡觉,总觉得那个宫女阴魂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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