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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堂后(20)
作者:蝴蝶seba 阅读记录
他狠轻狠轻的嘆了口气,声音有些颤抖。
我觉得他这样忧鬱狠伤心腑,开口唱陆小凤的侠客,还逗他跟我一起合唱。等到门口时,我们刚好唱到「天下第一侠少」,我哈哈大笑,他也展顏。
但把门房看呆了。
他跟门房解释,公子喝醉了,怕他摔马才共乘,又神情平和的把我扛进去。
…我觉得他毁我佳公子的名声真是乐此不疲。没多久杭州城就传说玄云公子马术狠差,常常落马,害我的文友常要帮我牵马韁。
这真是个令人悲伤的误会。
我们到杭州也叁年了,和洒尘在一起,也两年多。这年过完年,他就叁十了,正是而立之年。而「玄云公子」也将十九,事实上要二十四岁了。
我想我真的适合当个男人,这些年都没人看穿,爱慕者还颇眾,令我啼笑皆非。
而洒尘,年纪渐长,越发成熟端凝,举手投足威严日重。而立是个大日子,我决心在过年前给他个礼物,结果布庄老闆和杭州城最好的裁缝被我折磨的快哭出来,我也时时暴跳如雷。
说起来不应该,事实上也是我的私心。我想要做件这个时代不该有的黑大衣,就像是基诺李维在骇客任务穿的那一件。虽然我不擅长女红,但前世的妈是个裁缝,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吧?比手画脚还是可以的,只是苦了大明朝的裁缝师和布庄,花出去的银子,都可以做十件最贵的袍子了。
但你想,我这样一个假公子,吃饭只要叁菜一汤,不是為了洒尘,连肉都可以不要了。衣服是洒尘打理的,买多了买贵了我还不干,不买首饰,不用胭脂,吃喝嫖赌,一样都不会。
这样一个俭省到被洒尘说自苦的人,花点钱做他的衣服总可以吧?何况是我要看的。
布庄老闆找料子找到疯狂,后来得了一种做披风用的毡布,我才勉强认可。我要染黑,他非常惶恐。因為黑色是地位低下的人才穿的,不然就是出家人。我只差没在店裡打滚砸摆设了,才磨得他乖乖去染黑。
然后换裁缝哭了。我要求的隐形暗扣,别说做,听都没听说过,抓腰身更让她抱着料子掉眼泪。我连骗带哄,用我半生不熟的裁缝技巧教导,什麼鬼年代,连钮扣都没有,我还特别去请木匠削做,反正十个也是做,百个也是做,我定了一大盒。
最后裁缝哭着说她实在不懂什麼叫钮扣孔,我只好自己开剪,缝给她看,一整个目瞪口呆。等整件做好,我累得要死,但裁缝眼睛发亮,说她会了,可以再帮我做一件。
终於赶在除夕彻底完工,我喜孜孜的捧着衣服回家,他已经等我狠有一段时间,纳闷我為什麼坚持要单独出门。
我连饭都不给他吃,拖他去房间换衣服。这个时代的手工艺实在太太精美,不枉费我花那麼多银子。那件黑大衣穿在他身上…英气勃发,帅得没话讲,更把他漂亮的腰线都显露出来,简直比基诺李维还帅叁千倍啊!我硬把他的髮髻解了,梳好。他的头髮是那种足以拍洗髮精广告那种长直髮,整天綰着也不会捲。
那身黑大衣,搭上那头头髮,和凛然严肃的神情,矫健优美的腰线…我用力咽了几次口水都没忍住,十二万分之垂涎不已,忍不住扑上去,在他的腰上下其手,非常轻薄。
「…看起来像胡服。」他也没抗拒,好脾气的随便我打扮,「好了,公子,妳不饿?都这麼晚了…」我抱着他后腰,恋恋不捨,把他逗笑了,「这样怎麼走路?」
「带我走~」我一整个发起花痴。
老天爷对我实在太有创意。咋我那麼随便一指,就能那样剽悍的指到如此之优、如此适合的男人,而且器宇轩昂到如此之剽悍。我这运气…好到我想打滚!
整顿年夜饭,我都在痴笑,吃不下什麼,看他就饱了。他被我看得直笑,「至於这样吗?公子?不过更件衣服…」他瞥见还有个纸包,「那是什麼?」
「哦,」我心不在焉的回答,「跟你同款的大衣,我的。吃过饭穿给你看好了。」
草草吃完饭,我穿给他看,正在收碗筷的他,看到我走出来,砸了整叠碗盘。眼睛发直的看着我。
我喊了他两声,都没把他叫醒。我也笑了,「至於吗?不过是更件衣服…」看到把他电得如此之惨,我心底大乐。
这银子花得太值得啊太值得。
过年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穿了这个完全不符合时代的黑大衣出去显摆(没办法,谁让洒尘帅到我藏不住),这套「胡服」在杭州城轰动了起来,那个被我折磨到哭的裁缝赚得眉开眼笑,布庄老闆还送了笔厚礼。
虽然后来狠多人都穿「胡服」,但我肯定,没有一个人穿起来比洒尘好看,让我得意洋洋非常久。
这个流行有了个小小的尾巴,一个富商朋友把我请去询问钮扣和钮扣孔的应用。我知道他想赚钱,也狠坦白跟他说这技术含量太低,赚不了什麼钱,没多久每个人都会了。
但人家為什麼会成為富商呢?就是脑筋好!他打算走高级路线,所以想知道更多的应用和形式。我觉得这没什麼,一股脑把我会的教了,但古人真的就是有义气,他开了作坊赚了钱,还给我一分红利,要我有什麼创意再告诉他。
这件事情让洒尘取笑,他说咱们书肆的老闆要哭了,一直问芜蘼君的新稿几时出,我却懒散的不太动笔,却跨行去忙别人家的钮扣作坊。
我根本没打算来这世界剽窃钮扣这创意好不好?那是顺便,我只是想看洒尘穿那件帅气的黑大衣,哪知道会有这个副產品。
后来想想我也喷笑了。别人穿越都立大志做大事,创继往开来的不世功业,发明的都是炼钢火药,最不济也吹个玻璃。
结果我穿过来,写古装言情小说和打钮扣。一整个没出息到极点。
但我喜欢这种没出息。
我想是因為,洒尘总是在我身边,噙着微微的笑意。明明在一起两年多了,相识也有叁四年。这两年多来无所不至,我以為热情早该熄灭了。事实上却不然。
他只要看着我,我心头就发热,像是快要融化的奶油。我没告诉他,但他低语的对我说,我瞧他的时候,他心头都会颤一下。
我相信我前世那麼长久的孤寂和折腾,就是為了这世可以遇到他。甚至连卢大公子和可怕的殷小姐都显得狠可爱,没有他们的助力,我也不会和洒尘相识相知。
作為那件大衣的谢礼,洒尘用心写了一篇「大司命」给我。看着他神采飞扬、力透纸背的字,目眩神移…这是侠客的字,是我终生爱人的字。他甚至亲谱了曲子,拿竹笛吟奏给我听,真有几分古典流行乐的味道。
后来我学会唱了,常常他吟奏的时候,我就跟着高歌。
「广开兮天门,纷吾乘兮玄云。令飘风兮先驱,使涷雨兮洒尘。 君迴翔兮以下,踰空桑兮从女。纷总总兮九州,何寿夭兮在予!…」
我们的爱情生活,极具声色之美,非常有音乐水準。
每次我这样得意洋洋的说,他总是会笑出来,不去纠正和戳破我的夜郎自大,只是宠溺的抚着我脸,「公子,妳说什麼都对。」
我笑得更得意了
但老天爷对我,实在太有创意,有创意到不让我笑太久。
在我和洒尘在一起满叁年的时候,夏末秋初,这个神奇的字眼「叁年」,终於发作了贼老天的恶作剧。
那天的情景我记得清清楚楚。夏末犹热,我们懒懒的在葡萄架下乘凉,我帮他繫上我刚做好的荷包。其实我的手艺跟这时代的任何人都没得比,粗糙得狠,但恋爱中的人嘛,哪想得到他拿出去会招人笑,他也满眼柔情的看我繫荷包,一下下的轻轻啄吻我的额头。
我感谢这病小姐的皮肤非常之好,这样热的天也不会冒油汗,让洒尘亲起来我也不会羞愧。若是之前那个满面油光的老太太…嘖嘖,我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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