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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堂后(19)
作者:蝴蝶seba 阅读记录
虽然前生是号称百人斩的老妖婆,但我实在喜欢接吻远胜於正戏。对我来说,正戏是附加的,接吻才是真正的重心。只要好好亲过,没有正戏我是一点都不在乎。
这种不正常的偏好让我隐居以后染上烟癮。不能接吻以后,我又不想太常嘆气,所以抽烟。
大概是我带坏了他,他也狠重视亲吻,常常吻得头昏脑胀,不能自已,比醉酒还晕。吻完我若是瞌睡了,他就会搂着我抚我的背,若还清醒,就趴在他胸口有一句没一句的聊。
他偶尔会说说大漠风光,胡笳长什麼样子,马头琴的音色…说来说去都跟音乐有点关係。
多半都是我在讲,讲我二十几年来写过的小说,这个主角和那个主角的关係,想写和来不及写的书,囉囉唆唆,没完没了,换个人一定想把我打晕好让我闭嘴,毕竟嘮叨这些对不写作的人宛如酷刑,写作的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谁来听你。
但他默默的听,带一种模糊又幸福的神情,在我以為他睡着的时候,说,「妳那张药方怎不写明,又绕过去,偷懒。」「公子,叁天到不了天山的…」非常一针见血的告诉我他听得狠认真。
往往是我先睡去,觉得狠安全,因為他会拥着我。
大概隔着叁天或五天,他心不在焉的听我说话,轻轻用指腹摩挲我的锁骨,我就懂他的意思了,会顺着他。他这麼自我克制的人,顺他一点又不会怎麼样。都接过无数次的吻了,但我捧着他的脸亲吻时,他还是会发出狠小声狠小声的嗯,让我听得心头发颤。
真的会让他激怀壮烈,非常像年轻人的时候,只有逢十的休沐日。
那天是我坚持他一定要休息的日子,也是我跟他交换身分的日子。那天他是「公子」,我就是「晚照」,他的小廝。我还真的去弄了套窄袖短衫来穿,他非常非常喜欢。
那天换我服侍他洗脸穿衣穿鞋,包办所有琐事。他要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非常听话。到了沐休日,我们通常会去远一点的地方玩,省得撞见熟人。他听我喊公子的时候,都会短短的失神,非常动情。
后遗症是,老有那些不叁不四的紈裤弟子要跟他买「小廝」,常让他的眼神冻个半死。
这一天,他会特别主动和激烈,巴不得把我整个囫圇吞下去。我也非常柔顺,完完全全回到二叁十初,依旧爱意澎湃汹涌,如水似的女子。
有回我趴在他耳边小声的说,「其实你当公子比较合适。不然我们逃去别处,换身分吧…我伺候你一辈子。」
「十天一次我就捨不得…哪能天天。」他正把我抱到腿上亲暱,长髮散乱在我脸上,「晚照…我这生最好的事情就是…得了妳。」
我非常感动,在他耳边连连轻喊了五六声公子,他激动得差点把我的腰给折断了。
我想,他跟我在一起,一定觉得非常有趣。我老是异想天开,弄出新的花样。我觉得男女之间如果只有肉体关係,日久生厌,那就可惜了。茫茫人海能够相遇,是种奇蹟似的缘份。
所以一些小花样啊小惊喜啊,还是必要的。甜言蜜语啊,表达对对方的爱意,这也狠需要。而不是只腻在一起滚床单,那多缺乏创意。
有时候他被我的创意搞得啼笑皆非,像是帮他绑双马尾。有时候他非常感动,像是每十天交换一次身分。
有时候狠错愕,因為我在房裡用摺扇抬起他的下巴狞笑,「兀那俊后生,莫挣扎了,从了本衙内吧…」他错愕完就喷笑了,告诉我非常到位。
他现在开心狠多,刚肃的神情如春雪初融,带一点温意。见到我眼神发亮,非常俊美,看得我口水直流。
我们每天都一起出门,当我瀟洒詼谐、风采夺人的玄云公子,他依旧是文采斐然,义薄云天的洒尘公子,巡视书肆、应酬往来,尽力融入在地人圈子。日暮回家,沐罢食后,他鼓琴或吹笛,我在灯下练我进步极度迟缓的大字,时而和着他的琴声或笛音高歌。
屋外雪深,落地无响。只有他的笛声和我的歌声缠绵而去,像是可以直抵那弦月之上。
有个雪后初晴的日子,柴公子投帖邀我们去男院,為他一个相知庆生。
这算是狠大的事情。虽说男风极盛,但柴公子此举等於正式承认了「相知」,就跟青楼為姑娘梳拢一样慎重。我们这些文友,算是去贺喜的。
我兴冲冲的带着洒尘去,经过青楼的洗礼,他也知道我就是这样迂阔的人,也笑着去了。
跟我想像的非常不同。我以為都是些脂粉气狠重的美少年,结果不是那回事。脂粉气狠重的少年,算是档次比较低,以色事人者。柴公子那麼傲的人,怎麼会倾心那种。当然是色艺兼备,彻底把我比下去了。
眼睛大吃冰淇淋,心底大嘆来得真值。连洒尘都看得目不转睛,瞧我在看他,马上把头低下去。
我前世的时候,常有女性朋友因為男友看路上美女吵大架,我觉得倒难一概而论。纯欣赏又没什麼,谁不爱俊男美女,追求美好事物是人的天性。若是目带淫邪当然不成,若只是看看,还可以互相讨论女子何以為美之类的。
我知道洒尘偏爱美少年的外形,甚至怀疑过自己好男风,只是他性取向是异性恋,真不知道是几重苦。既然知道他世间唯一能爱的大约就是我,何苦伤害他一点点小小的乐趣。
我凑近他,跟他点评哪个俊秀,哪个神采,他渐渐没那麼侷促,也能跟我讨论讨论,我做了结论,「云淡风清二君最妙,观之忘俗啊。」
他望了望,「虽好,不如公子多矣。」
「去,」我笑着拿摺扇拍他,「哪儿学得这样外交辞令。」
除了被风清君暗暗送了一条繫腰的汗巾,这次男院之旅非常有趣的落幕了。文友不断起鬨,说风清君非常孤傲,居然对我青眼有加,我真哭笑不得。
骑马回去的时候,怕他醋意大发,我又成了泥猪,赶紧跟他解释。他默不作声一会儿,「公子,我并没有那样的俊秀…」
「你神经喔?」我想也没想就回答,「你是堂堂男子汉,為什麼要跟娘炮比?我就喜欢器宇轩昂的英雄豪杰,娘娘腔有什麼好?我可是狠挑嘴的啊,真让我爱得发狂的一定要出将入相,又会吹笛又会鼓琴…」
我预备好跑马姿势,「还得在黑牢关上半年,為了两眼就卖给我才行…」一说完立刻策马狂奔,省得再次出意外。
事实证明,他马骑得比我好太多了,不但轻鬆赶上,我的马还叛变,让他拉住,他狠俐落的把我抓过去,我惨叫,「别别别!这是外面…」
他抱着我笑到发抖,「公子,妳狠记恨。」
我将头一昂,「我少数的优点之一。」
我们共骑了一会儿,他只是用脸颊摩挲我的头髮。好一会儿才说,「公子,我在乡间购下一处别业,奴佣俱全。在杭州城北处六十里,处於山拗,非常隐密。」
「买那干嘛?」我转头看他,钱我都交给他管,我懒得费心思,又不短我吃穿,管钱太烦。
「若是…若是…」他咬牙了一会儿,「若是公子有了,就说返乡探亲,改换女装去那儿待產…產后再说妾室產死,这样,公子就有子嗣了…」
他居然思虑到这裡来!「…孩子该喊你爹的。」
洒尘轻笑一声,些许凄凉,些许无奈,「公子,我…我狠自私,不想妳改换女装。既不能将妳他聘,我的身分也不能娶妳。而且公子当女子,实在太可惜。叫不叫爹,毫不重要。重要的是…还能守着公子。」
我依在他怀裡,闭上眼睛。他什麼都替我想得好好的,但从来没替自己想过。他跟少年时的我一样,爱定义无反顾。
人人负我,我绝对不能负他。
「我是因為无出才自请和离的下堂妻,说不定就不能生了。」我自嘲的说,看他一脸哀伤,我笑了笑,「但你為我思虑如此之细,我狠感动,真的。但你要知道,我爱你爱得发狂,没了你,别说孩子,命我还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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