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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换了我跟着妈在河畔的桥下等候;换我跟着妈在各个建筑工地逡巡。
河面吹着的风,随着季节的变更,常有着不同的温度和拂触。冬天的风,常是刺骨寒冻的,肌肤会受不住凸起一粒一粒的疙瘩,且打由心脏里头泛出一股战栗。夏日的风,则是带着黏闷的气息,沾上了就仿佛脱不了身似的,被围困在一团燥热的窒息里。春天和秋季,凉风的吹拂相异不大;差别的是,一个渐趋熏暖,一个日变刺寒。
生活对我们来说,还是只求一日温饱。
各人头顶一片天。天空的那颜色,便是我们宿命的颜色──延绵不完的忧愁;每每仰头,我便觉得自己要被融进这苍穹里,和它同化成一色,埋葬在忧郁里头。
我觉得自己就像这一片天空,生和灭,都不是我自己所能决择;朝霞或暮霭,也不是我我自己所能握。我只能仰头,再低下头,面对一个糟透了的世界。
春江花潮,恒古洪荒。
那离我,是多么遥远的世界。
一个,我永远也无法体切踏着的世界,遥遥地与我隔着光年的距离,无边虚幻底梦境。
★★★
“若水!”
连明娟坐在靠窗的位置那边,殷勤地对我招手。我避开几个双手捧着薯条炸鸡汉堡包和汽水的学生,朝她走去。
“对不起,来晚了。你等了很久了吗?”刚坐定,我就忙不迭地道歉。这个时间,到哪全是人潮;车多人也多,移动缓慢,总无法完全照自己的要求掌握住时刻。
“还好。我也才刚到不久。”明娟圆圆的脸,挂着她一向正字标记的甜笑。“你要吃什么?汉堡包还是炸鸡?我去买──”她桌上已先有了一堆薯条和炸鸡了。
“不用了,我自己去。”我比个手势。妈上回给我的钱,还剩了一些;我买了一包小薯条和小杯的汽水。
快餐店里到处都是人。窗明几净;阳光从西楼的天处斜斜地洒进来,临窗的每一个人,周身仿佛都耀了一层金光。
“怎么突然找我出来?有什么事吗?”我把薯条和汽水端到桌上,挪开窗边的书包,交换了个位置,和明娟面对坐着。
“想你啊!”明娟半嘟着嘴,稍带埋怨。“你这个无情的家伙!都不来找我。从开学到现在,我们都还没见过面哪!”
“我是想啊!可是,你也知道我的情况的──”
连明娟和我是从小学到现在的好朋友。小学我们同班了六年;中学时她进了音乐班,虽然不同班,但教室就在隔壁,感情还是一样的好。她从小就学钢琴,家境优裕,是父母呵护在掌心的明珠;苛刻的说,是那种标准不知外头风雨的温室花朵。
“说得也是。”明娟换了一种无可奈何的语气。“平常放学的时候,你就要赶回家把饭煮好;放假的时候,还要跟着你妈到工地帮忙。以前我们同校可以天天见面,但现在──”她垮下脸,摇头说:“唉!真不好!不能常和你见面!”
也许,我该应听妈的话,念职业训练学校以便学得一技之长──当个会计什么的,将来好不愁生活。我不该有任何不切实际的憧憬;或者空幻想,徒然去梦千里遥。
“若水?”明娟拍拍我的手,拍醒我的怔忡。“怎么了?在想什么?”
“没什么。”我回她一个淡笑。
她耸耸肩,没再追问。相识那么多年,她早习惯我时而怔忡及早显沧桑的表情。我们各自肩负各自的负担;对生活我们各自的解释是不一样的。
甚至憧憬、梦想、感情,也是不一样的。
“唷,若水!”明娟又拍拍我,一摆一摆地,充满孩子气的动作。“你这个星期六晚上有没有空?”
“星期六?”我无法确定。“不知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她突然把脸凑向我,探过半个身子,神情有点兴奋。
“你听我说──”她往前又一靠,险些把汽水翻倒。“这个星期六晚上,我表姊在‘文音馆’举办一场个人钢琴独奏会。你也来好不好?我表姊钢琴弹得很棒!我介绍我表姊跟你认识!”她兴奋得显得有些语无伦次和辞不达意。
我知道她一向很崇拜她这个表姊,以她表姊为偶像。她表姊今年才刚从美国茱莉亚音乐学院取得钢琴演变硕士的学位,年纪尚轻就是诸项国际钢琴大赛的冠军,是本地新窜起的钢琴新秀;加上双亲在本地大学任教,皆是知名的音乐家,是以一开始便备受各方的瞩目。
“若水,你也来嘛!好不好”明娟摇着我的手,像孩子一样地央求着。“以前我找你去听我的发表会,你老是没空,这一之就算是陪我好吗?我知道你对这些没兴趣,但我们是好朋友,好朋友求你,你就算是觉得很勉强,也该陪我一次吧?”
“可是……”我犹豫着,我哪里是没兴趣!只是生活的浪潮不让我攀附这等高高在天边的彩虹。
“别可是了!就这么说定!不许黄牛哦!”明娟自说自话,自发地伸出小拍勾住我的小指,表示约定。“我们勾小指了,你可不许再抵赖。”随即笑开,漾出一个神秘的表情。“等你来了,我再介绍你认识另一个人,他可是个大人物哦!不是随便见得到面的!”
“大人物?”我有些怀疑连明娟的夸张。她讲话有种习惯性的孩子气夸张,看见一颗星就当是全宇宙。不过,我知道她因为种种关系,时常可以相见一些像我这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等闲不能见到的各类人物。比方说,艺术家、钢琴家,或者学者和文学作家等。
这就是我们之间所谓“层次”的差别。那是一种现实的距离,将人所处的世界和身在其中的人分了阶级;我跟妈,就在这世界的最底层浮沉。
我常常对天疑问,何为所谓的宿命?但我这小小的疑问,始终未能上入天听。神明是无法回复我所有的不解与疑惑的;我想,也许祂自己也没有答案。
“我几时骗过你?”明娟神秘地笑了笑。“你来了就知道,很多人想见他都还见不到呢!”
“那个人到底是谁?”真有那么伟大?我有些好奇了。
“我说了,你来了就知道。”
“你先说他是谁嘛!”
“不行!我要是说了,你一定就不会来了。”
明娟坚持不肯说,脸上始终透着神秘的气息,那更勾起我的好奇──我脑中一闪,随即皱眉,说:“嘿,明娟,那该不会是哪个明星偶像吧?”十五岁的我、提早沧桑的我,不热中任何娱乐消息,不崇拜任何明星偶像。
实在说,追星逐月、崇拜偶像什么的,太花时间和金钱了;我没有那种本钱。我仅有的一些零用钱花在参考书和英文字典上。
妈常说,光会念书是不会饱的;我也知道,空幻想,徒然去梦千里摇。但我想,那些参考书和英文字典里,也许有我的未来。
“不不不!”明娟连连摇头,双手也忙不迭乱挥着。“我知你对那个没兴趣──不过,在某个意义上,好象也差不多──”她搔搔头,模样娇憨得可爱。“不过,绝不是你想的那样!反正你来就是了!我保证你不虚此行!”
她连续用了三个惊叹号的语气,加强她的保证。我支着头看她,未置可否。
“其实,我也是前几天才第一次见到他。”她揣度我的眼神,老实承认说:“以前我就听我爸妈提过他,可我没想到他真的──我表姊也真是的!瞒我那么久!她明明知道我最崇拜他的!这次好不容易应邀回国,我好不容易才央求我表姊介绍我认识他;你是我的好朋友,不见见他实在太可惜,难得的大好机会!”
明娟这番话算是不打自招了。那个“大人物”,八成也是个音乐家;她跟我一样,不崇拜任何明星偶像,却对现代一些知名出色的音乐家万分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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