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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27)



书面资料主要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自我介绍之类的自慰文,不值一哂。

第二部分是研究计划,要唬烂自己将来打算朝哪个领域发展,写的内容暗示着你想找哪个系上教授指导你写论文。

我写了两个。两个都超级扯。

最唬烂的是,为了实验社会学家傅科的权力毛细管化的理论,我想跟教授事先串通好,让自己因“告诉乃论罪”进警察局接受讯问、做笔录。但我得采取不合作的态度,观察警察是如何施展公权力在我这么鸡巴的公民身上,最好能让自己因为种种机车的态度被警察关进拘留所,如此我就可以进一步观察拘留所里面的犯人的权力结构如何形成,例如……便当里的鸡腿要进贡给哪个同寝犯人,晚上睡觉时我才不会因为屁股疼痛而惊醒。

其中一个比较不扯、但仍悬疑非常的是,我想观察同一个小区的居民或店家,在固定或不固定喂食流浪狗时所产生的集体情感是如何发生的。此外,我想研究同一条流浪狗在被不同的人乱取不同的名字时,是怎么产生它的角色认同。一下子被叫“小白”、一下子被叫“优喜”,这条流浪狗会不会错乱,还是照单全收呢?

第三部分是学术作品。这正是我完全欠缺、却也最能发挥的东西。

抱持着轻松写意的心情,没有个人计算机的我坐在交大计算器中心里,面对屏幕与键盘,有点兴奋地盘算着“如何出奇招”。

一直都想说故事的我,自然而然敲下了生平第一行小说。

都市恐怖病,语言。

口试现场,六双难以置信的眼神仿佛要将我钉穿。

“柯同学,你打算怎么结束你在警察局里的田野调查?”教授忍俊不已。

“我想请教授到警察局帮我交保,或者直接跟警察说我们是在做研究,不要跟我们计较太多啦。”我想之理所当然。

“那,你要怎么执行在小区观察流浪狗的研究?”另一个教授摸着下巴。

我想都不想:“跟踪野狗啊。”

全场大笑。

“最后,你交了小说当学术作品?”教授狐疑。

“这是一个非常富有社会学意义的小说,不过准备口试的时间太短了,我只写了六个短章。我估计全部完成时至少有十万个字。”我毫不畏惧。

“为什么它有社会学意义?”教授不带情绪地问。

“社会学的经典提问之一:如果你想要知道一件事情对你多重要,最快的方法就是——失去它。我在故事里创造出一个没有符号跟语言的世界,就是为了探讨,符号跟语言对人类社会到底有多重要。”我自信满满地解释:“重要的是,故事绝对很好看。”

忘了说,不只这篇小说,我还洋洋洒洒写了未来三年的出版计划。

只见那些教授开始窃笑,有的还笑到肚子颤抖。

太好了!我最怕教授一点反应都没有,表示他们对我不感兴趣。

现在他们还是在笑,我一定上的啦!

“柯同学,你交这几页小说是认真的吗?”一位教授若有所思看着我。

“超好看的啦!这个小说虽然还没写完,但已经可以看出社会学意义的潜质,我发觉在小说创作中实践社会学,真的很有意思……”我滔滔不绝地解释。

“等等,你罗列了很多出版计划,请问你之前有相关经验吗?”胖教授质疑。

“没有。但我的人生座右铭是:If you risk nothing,then you risk anything。如果你一点危险也不冒,你就是在冒失去一切的危险。”我自信满满竖起大拇指。

“所以呢?”教授翘起腿。

“我觉得只要我不放弃小说创作的理想,出版计划迟早都会付诸实现。”

我笑笑,帅气地扫视每个教授们的眼睛。

榜单揭晓的那天,我看着清大网页,迫不及待一遍一遍按着重新整理键。

从凌晨十二点按到中午十二点,榜单突然弹了出来。

“……挫赛。”我怔住。

我落榜了。

夹带着笔试的超高分,在十六取十的超简单口试里,我被踢出局。

我的震惊远远大过于其它的情绪。

每个过来拍拍我肩膀,告诉我没关系、继续加油的同学,似乎都不把我的失败当作很惊奇的事。他们大概都觉得很少在教室见到的我最后没有考上研究所,再理所当然不过。

也许我没有上,才能当作“努力的人才有收割的权利”的正面教材。

也许我没有上,才能给努力用功却没有考上研究所的其它同学一个安慰。

“多少能理解仙道的感觉了。”

火车上,我看着玻璃上的反射。

熟悉的那张脸不是疲倦,而是囧。

人生中最猛的幸运,一开始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往往是穷凶恶极,张牙舞爪的。你会觉得全世界都在跟你作对,都在拚命嘲弄你。

但实际上,那或许是惊人的逆转开始。

没有在第一年考上研究所,绝对是我人生中拿到的第一张好牌。

超糗的失败,让我终于撞见让我再也不想临阵脱逃的……战斗!

第三十三章 透天厝里的王

“仅仅”为了把口试用的作品“语言”写完,我决定花一整年重考研究所。

家教学生的家长人很好,帮我找了落脚一年的地方,就在他们家正对面。

那是栋透天厝,位于幽静的小巷弄里,有三层楼,含水含电,月租只要两千块……说没有鬼,你相信吗?

真相是,那栋房子的主人是个年约六十五的出家人,经常云游四海参加进香团,不在家是常态,我住进去正好帮她顾房子,防鬼、防小偷……家教学生家长是这么宣称的啦!

虽然宣称重考,但比起马克思、哈柏马斯跟纪登斯,写小说有趣太多了。

老手自有门道,但生手也有生手的妙处。对我来说,写小说几乎没有顾虑到什么规则,没特定的套路,写到哪想到哪,就像在看不到边的沙漠里踢足球,我既兴奋又慌张地追赶黑白球儿,生怕一个不留神球就让大风一吹、滚沙一淹,跑不见去了。

最妙的是,要将球踢到哪,我还真不知道,只管着踢踢踢。

有些事,不着魔还真显不出你对它的爱。

早上一起床,连牙都没刷我就打开计算机写小说,写到早餐跟午餐干脆凑成一顿一块吃。每写一大段,我就用打印机印出来,欣赏作品变成“新宋体印刷”的样子,完全就是欲罢不能。

不管健康专家怎么举证,夜深人静肯定是写书的绝佳时机。我一边听着音乐,一边沾沾自喜原来自己也可以写小说,而且看起来……好像还不错嘛!

“你不要熬夜写小说,对你的肝不好!”毛毛狗在电话里提醒我。

“好好好。”我的注意力只在屏幕上。

“要熬夜写小说的话,还不如熬夜念书。”她忧心忡忡。

“好好好,不熬夜。”我嘴巴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整间房子只我一个人住,我等于是房子的王。

人类有个坏毛病,就是掌握了权力,却没有使用,等于没有权力。

身为一个王,如果没有行使王的权力,等于我不是个王。

为此,除非真的是阴雨天,否则我常常一丝不挂在三层楼的房子里走来走去,当时迷上漫画《第一神拳》的我还买了拳击手套,光着屁股在屋顶上殴打水塔练习轮摆式移位。

碰碰碰碰碰碰碰!

“我就是……站在屋顶上的拳击手啦!”我吹着手套上的白灰。

洗澡也是。

我绝对是光着身子进浴室,然后光着湿淋淋的身子出来,再拿挂在椅子上的大毛巾擦身体。除了出门觅食,我几乎都是二十四小时进行人体光合作用,觉得什么都不穿实在是太健康了。

“莫非定律”在我身上屡试不爽。

有几次房子的女主人回到家,我正好在洗澡,她便迫不及待在浴室门口跟我聊天,跟我聊她此次出门云游四海的所见所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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