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米国卖煎饼果子,拒绝米其林/人在鹰酱,东方美食占领纽约(409)
但时间慢慢推移,他们发现这种挂着龙之味的卤味零食,销量逐渐暴跌!
这让韩在河与韩在炫都嗅到了一丝不妙的味道。
其他品牌的龙国零食,虽然没有大火,但起码销量还是和往常差不多。
唯独他们所谓的龙之味卤味,销量越来越少。
并且在网络上,韩在河还发现了不少关于打假的帖子。
其中一个著名维权网站上,一篇点赞量最高的帖子尤为引人注目。
上面详细写明了真正的龙之味,因为主厨没有注册,被一对兄弟俩和资本抢注,并且还开了连锁店的问题。
爱管闲事的米国人,这篇帖子立即引发了不少转载。
加之爱吃这种卤味的年轻人,他们的妈妈的也开始学会了制作真正的龙之味卤味。
与机场连锁店的一对比,两者高下立现。
虽然在法律上,两兄弟现在还握有主动权,但在民间已经失去了民心。
米国的法官判案子时,可发挥的主观能动性很强,往往可以凭借一己的好恶,来决定一个案子的生死。
这自然有利有弊,但在这件案子上,墨辰已经开始从被动转为了主动。
这家店虽然没有开店,但墨辰也没闲着。
一边开着小餐车,在明月三千里门口赠送辣白菜,一边在网络上进行手艺教学。
这引来了越来越多人,关注到了龙之味招牌被偷的事件。
几天之后,网络上的声势,转移到了线下。
以龙之味的老顾客们为首,游行又一次在曼哈顿举行。
这次游行的目的,也没什么大事,就是老顾客帮墨辰讨回公道。
这个国家的神奇之处就是,最开始的几十人游行,用不了多久就会人数越来越多,声势越来越大。
不少人见到游行,都会主动去问一下事情的经过,只要事情符合他们的三观,他们就会加入其中。
“肮脏的小偷,立即放弃龙之味的品牌!”
“滚出曼哈顿,这里的人民不需要无耻的窃贼!”
人群把三千里围的水泄不通,根本就连生意都没法做了。
而另一边,墨辰也开始发起自己的总攻。
民意已经积累的差不多,即便是对方先注册的品牌,墨辰觉得在法庭也有一辩之力。
纽约法庭。
墨辰微笑着站在原告席,对面的两兄弟则是铁青着脸,带着律师团队出现在被告席。
原本两兄弟的打算,是等着连锁店铺的差不多的时候,直接把墨辰告出纽约。
最起码也能让他没法再使用龙之味的牌子做餐饮。
但随着事态的变化,他们发现,没注册品牌的墨辰,竟然有勇气先把他们诉讼到法庭上。
按理说,对方证据齐全,墨辰如果告兄弟俩的话,是没多少胜算的。
何况在他们兄弟背后,还有一些大资本的身影存在。
不过,随着舆论的峰回路转,法官在查看案情时,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
而且兄弟俩背后的资本,也知道龙之味的背后,也不是那么好惹的。
在不赔钱的情况下,尽早撤离这个舆论的是非之地,以免让自己的公司遭到指责,才是资本最好的选择。
庭上,墨辰拿出了一些顾客们几月前拍摄的照片,视频。
以及一些老顾客的口供。
通过这些可以得知,龙之味三个字,墨辰的店铺,确实是最早出现在纽约曼哈顿街头的。
虽然韩在炫兄弟俩,是第一个注册品牌的。
但他们用这个品牌,宣称是地道的龙国食品,这已经违背了事实。
因为从墨辰拿出的材料上看,两兄弟是纯粹的韩式料理,而那些龙国零食,也是其他龙国厨师研究出的配方。
这有违了契约精神,因为韩在炫在招股书里写道,他本人是资深的龙国厨师。
加之汹涌的舆论压力,法官逐一调看了各种证据。
最终的宣判,是墨辰的龙之味虽然未经注册,但是这个品牌真正的创始人。
韩在炫兄弟俩,则是使用了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抢注了品牌,并且违背了契约精神。
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龙国厨师。
“肃静!”
法官大人敲了敲锤子。
“我宣布,龙之味一案,墨辰先生胜诉!”
“yes!!!”史蒂夫和老冯等人欢呼了起来。
反观对面,韩在炫韩在河两兄弟,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因为他们面临的不仅是败诉这么简单。
首先就是要在投资招股书上撒了谎,他们要给投资人巨额的赔偿。
所有正在开以及马上要开的连锁店,就算全部变卖出去的话,恐怕也很难够赔。
必须要把之前所有的利润全吐出来,两兄弟才有可能逃脱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