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得美,自个儿找食。」夭月啐了一口。
「和尚化缘,阿弥陀佛,施主施舍三口活命饭。」他双手合掌,做出佛门弟子的虔诚样。
「我呸,你吃的是饭吗?给你一头老虎都能啃得只剩下皮。」他胡吃海吃,什么都吃,唯一不吃青菜豆腐。
「那你打头老虎让和尚大饱口福,我估计还能吞下半头鹿。」他拍拍微凸的肚皮,表示海纳百川,再多也不嫌弃。
「不要脸的和尚,你的脸皮也太厚了……」夭月都想打和尚了,被他气得不轻。
「好了、好了,你们闹够了没,打出岭南一路上斗嘴斗到现在,也不怕吵了郡主。」一名黑衣男子冷峻沉目。
十二龙铁卫之首龙一开口,其他两人讪然闭嘴,一个继续喝酒,一个横目瞪和尚。
另一名男子一张脸像泡在水里的千年老木,阴沉沉,硬邦邦,从他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无七情六欲,他冷然道:「看天边的云有点沉了,八成快下雨了,要么淋雨赶路,天黑前看能不能找到借宿的民家,否则就紮营吧!」乌云从东边飘了过来,黑鸦鸦的一片,一旦下雨,雨势不小。
「你让我淋雨?」丁香色披风的女子终于开口,绵软的女声像乳燕娇啼。
冷面男子神色依然未变,「这是不得不的考量,请郡主体谅。」他能力有限,没法弄出一间遮风蔽雨的屋子。
艳如牡丹的女子一扬弯弯柳眉,「风沐功,你看本郡主是个能吃苦耐劳的人吗?若让本郡主受了风寒,你十颗脑袋也不够我父王砍,他这人脾气暴戾。」
说自己亲爹暴戾真的好吗?这闺女是亲的吧!不是前世的仇人?众人为岭南王默哀。
轩辕胜天是当今皇上唯一同母所出的兄弟,亦是当代令人闻风丧胆的战神,战马所到之处,敌人掷了武器跪地求饶,战功彪炳,攻无不克,一把红缨枪能连挑敌军十七名将领。
当年他与皇上还是默默无闻的两名皇子,一文一武,不受重视的掩在太子和三皇子的光芒之下,先帝有十七子,他们是最不受注目的,被人当垫脚石踩在脚底下。
谁知有一日异军突起,当有能力争位的皇子自相残杀、两败俱伤时,被人以为只能当个小郡王的两皇子忽地展露峥嵘,一个善于谋略、运筹帷幄、收拢大半朝臣;一个精于排阵带兵、能征善战、赢得军民之心。
两兄弟在无敌手的情况下,兄长轩辕赢天登基为登,弟弟轩辕胜天为一字并肩王。
不过手足再亲也怕「功高震主」,在帮助皇上夺位并顺利成为一国之主后,为免日后兄弟互生猜忌,祸起萧墙,轩辕胜天花了数年时间为皇上平乱,稳固他匆忙坐上的皇位,而后请辞一字并肩王的封号,自请至当时最兵荒马乱、蛮夷林立的岭南镇守,为天子守国门。
那时他是皇上最信重的人,也不曾有一丝疑心,对他自愿带着妻小前往蛮荒,皇上是既不舍又愤怒,认为亲弟弟怎么可以不信任自己,轩辕胜天不该去蛮人的地方受苦,他这个当兄长的还能容得下一位超品亲王。
但轩辕胜天执意前往,还和皇上彻夜长谈,和他分析了日后朝廷的走向,然而皇家兄弟似乎谈崩了,皇上还是不太高兴亲弟弟的离京,觉得弟弟对他不够信任,心有不快,故而两人长达七年未再联系,被封为岭南王的轩辕胜天似被流放,京中众人也不敢再提起他的名讳,怕犯了忌讳。
事实上轩辕胜天的做法是对的。虽然两兄弟表面看似不和,可实际上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兄弟情依然深厚,并未生嫌隙,然而日渐成长的皇子们有了异动,各有各的母家支持,开始暗地争夺龙椅,轩辕胜天当年如果没走,必然要卷入风波,届时兄弟反目不是不可能。
而轩辕胜天在岭南也没有外人看来的凄惨,花了十几年功夫经营,岭南可说是他坚实的地盘,他在此处备受敬重爱戴。
「郡主,出门在外不比在王府,一切从简,下官离成神还有一段距离,望请郡主海涵。」风沐功面不改色地把她的话堵回去。
「得了,你这块木头还能说笑,真不容易,饶了你吧!我怕把你逼急了连本朝律典都搬出来背给本郡主听。好了,下马,安营紮寨。」轩辕青痕翻过马背,身形优美。
轩辕青痕封号为南岭郡主,简单而粗暴,一听便知是何人,当初皇上想封的是琳琅郡主,可轩辕胜天一口回绝了,他说他是杀人无数的武夫,女儿用不上太文诌诌的封号,听得懂的就好。
「是。」
众人一见郡主下了马也纷纷从马上落地,找了个背风的空旷地开始砍草、搭帐篷,在方圆两尺内洒下防蚊虫、蛇鼠的药粉,砍下树木枝干当桌椅,又在头顶撑起一个能够遮雨的棚子,等等用饭烤火都在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