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万人迷儿子是什么体验?+番外(156)
高顾笙觉得,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自己的吸引力好像越来越大了。
其实高顾笙对自己的情况有点担心,即使是应道长说了并无大碍,他还是担心,倒不是担心自己帅到罪无可赦,引起交通堵塞,主要是怕再发生像上次那样,差点失控的情况。
莫名他觉得,如果真的失控了,结果会很可怕。
他妈的,难道老子有第二人格?
高顾笙苦恼地挠挠头。
但当时的事情他记得很清楚,他隐隐知道,与温炎对峙的时候,与其说是失控,不如说是在危机下被激发了本能——属于自保或是狩猎的生存本能。
高顾笙感受到这个念头之后,连夜爬上网站去搜,“什么物种会把别人当狗”,搜出来“女王”“资本家”“路灯”等一系列乱七八糟的关键词,还误入了奇奇怪怪的网站,小脸通黄地出来,差点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我总不能是吸人精气的狐狸精吧?
那我爹是什么?老狐狸精?
噫——怎么听上去在骂人。
高顾笙在心里叹着气,习惯性走到了第一排的边缘处坐定,丰富的经验告诉他,坐在后排容易增加受害的几率。
他翻开课本,对四面八方的视线已经习以为常,很快就读了进去。
高顾笙:在这冰冷的世界,唯有课本能带给我一丝温暖。
直到下课铃声响起,高顾笙才抬起了头,他舒展了一下腰肢,熟练地拒绝了几个同学的搭讪,快步走出教室。
然而这时,跟在他身边的保镖现身,在他耳畔低声道,“小少爷,有个人一直在看你,不是学校的学生。”
高顾笙接过相机,上面的照片异常清晰,简直像是直接怼着脸拍的,高顾笙接过相机,一时不知道是该夸赞保镖们的偷拍技术越来越到位了,还是该向老爸恭喜,离他实现科技帝国的梦想又进一步。
相机上的人带着口罩和线帽,只露出一双眼睛,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
确实可疑,在教室里带什么帽子。
高顾笙觉得奇怪,干脆地把照片发给了自家老爸,高誓低头一看——霍!熟人。
这不是归焰吗?
他不是正和白酩月打得火热吗?怎么来这里了?
高誓皱皱眉头,转头看向冉秋,扬声问道,“秋子,之前我让你找的,在半年前发生、与交通事故有关、造成伤亡的案件,整理出来了吗?”
冉秋比了个OK的手势,“完事儿了老大!符合条件的一共三百多起,都在这里了。”
“辛苦了。”
高誓俯下身,浏览着文档。
“嘿嘿,说什么辛苦不辛苦的,老大心疼我,过几天的康复训练下手轻点呗?”
冉秋像只可怜巴巴的狗子似的看着高誓,他的石膏再过几天就该拆了,虽然他一直喊着要勤加锻炼,洗清耻辱,但一想到是队长亲自训练,就觉得腿有点哆嗦。
高誓似笑非笑,“放心,为了感谢你帮我整理文档,我会好、好、训、练你,帮你洗清耻辱的。”
出任务追捕艳鬼,五出,五归,一伤。
受伤原因:在追捕过程中,左脚拌右脚,平地摔导致腿部骨折。
冉秋就是这个左脚拌右脚的倒霉蛋。
冉秋看着队长阴恻恻的笑容,吓得连忙转移话题,“队长,你要这些文档有什么用啊?”
高誓看着屏幕,目光微动,“或许能把某些法外狂徒,追捕归案呢?”
光标停住。
——找到了。
***
归焰猛地从床上坐起,他剧烈喘息着,环视四周,是熟悉的房间。
身边微凉,只有他一个人生活的痕迹。
他一边单手撑着额头,缓缓平复呼吸,一边快速打开手机文件。
填上重重密码,终于打开。
图库。
这里有上百张照片,全都是高顾笙。
他像是在沙漠中长途跋涉的人,终于遇到了绿洲似的,手指微微打着颤,不断地翻阅着一张张照片,直到终于平静。
“高顾笙……”
梦境中的场景再次浮现,眉眼惊艳的少年看着他,全神贯注,好像他是他的救赎。
不,他本来就是他的救赎。
是他将高顾笙从雨夜捡回家,是他养好了高顾笙的嗓子,从嘶哑恢复原本的清亮,也是他一字一句地念着法语情诗,给他一场在午后窗台上,散发着百合香气的梦。
可是理智又将他拉扯回现实。
他的阿月,是蜷缩在雨夜无人认领的流浪小狗,是无人赏识的美玉,是任他索求的爱宠,是全心全意爱着他、就算被他挖肾夺眼、也只是流着泪为自己辩解的信徒。
他在被丢弃前,充满哀求的眼睛,像被雨水洗过的玻璃珠,专注地祈求他的爱意。
高家的小少爷高顾笙,是加冰可乐的第一口,是蛮横地夺走所有人目光的朝阳,是留不住的火烧云,也是无人能捉住的极光。
归焰狂,但他有自知之明。
高家与归家差距极大,就算是他认真追求,高家都不一定会同意,更不要说像梦中一样,将高顾笙变作自己怀中的囚宠。
可是,他,本来就该是他的……
归焰死死按住剧烈跳动的太阳穴,压住越发剧烈的疼痛。
不甘与懊恼在心中升腾,有什么在叫嚣着,呼唤着。
阿月。
那是他为少年取的爱称。
也是为那少年加上的枷锁。
第93章
闹钟响起, 备注是“和酩月一起去游乐园”。
是了。
原本他与白酩月约好,是要去游乐园的。
白酩月的名字对于他来说,就像是一根救命稻草。
——对, 我喜欢的是白酩月, 我这么多年喜欢的一直是白酩月,前世也好, 今生也罢, 只有酩月,阿……高顾笙不过是个过客。
这辈子他喜欢的是白酩月,也只有白酩月。
他这样来回想了几遍之后,心里好受多了,连忙起床收拾好东西,匆匆赶往相约好的地点。
在平时, 他归焰什么时候等过别人, 向来都是别人等他, 可放在白酩月身上,他甘之如饴。
他到了片刻, 白酩月也到了。
白酩月今日依旧穿了一身白, 白色总让人觉得清冷, 可当白酩月抬头冲他一笑的时候,便觉得整个冬天都随着这一笑变得温暖起来。
归焰心如擂鼓,当初就是白酩月站在领奖台上, 那洒然一笑,将他深深地吸引住, 自此之后, 一见钟情, 就此沉沦。
“酩月。”
“等很久了吗?”
“没有, 我也才到不久。”
白酩月走到游乐园装点精美的摊位,买了两只冰激凌,递给归焰的那一只,正是他最喜欢的可可味。
“谢谢你陪我了游乐园。我这个年纪,还来这里,是不是有些幼稚?”白酩月舔了一口冰激凌,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笑道。
归焰扫过他粉红的舌尖,乍得被叫到,面红耳赤地慌乱摇头,“哪里幼稚?我也喜欢这里,本来就是我想来玩的。”
他掩盖什么似的,咬了一大口冰激凌,在初冬季节里,呵出一口白雾。
他们一起在游乐园里疯玩,累了两人就一人拿着一杯奶茶,对碰一下,气喘吁吁地相视而笑。
他们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白酩月买了一只氢气球,绑在手腕上。
他看着旋转木马上,孩子的笑脸,道,“其实,说来好笑。我虽然对游乐园说的头头是道,但其实我小时候没有来过,你是第一个陪我来这里玩的人。”
他迎着归焰惊讶的笑容,面颊微粉,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
“我妈妈身体弱,爸爸要管家里的事情,鲜有时间陪我出来玩,我哥哥是家里的长子,他身上的担子重,也没时间与我出来。”
“我听班里的同学说又去了哪里,又玩了什么,我也会跟着去看看。妈妈给我的零花钱不少,足够我将游乐园的项目玩一个遍,但是当我到游乐园的时候,看到游乐园里的大多都是三五成群或者成双结对的,我便觉得游乐园好像也没那么有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