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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琦澜(16)

作者:一把锈 阅读记录

程九递来一件丝绸衬衣和一条内裤,衬衣堪堪遮住大腿,周琦澜换好后自己进了笼子,他可没供人观赏的癖好。

程九倒是不介意他对自己的无视,甚至觉得有趣,很浅地笑了一声,“好好休息。”

程九走后,周琦澜回想方才浴室布局和东西摆放的位置。本意不是洗澡,他得想办法逃出去。浴室朝外有扇窗,没有上锁;浴巾架旁边有一盒剃须刀片,还有其他一些洗簌用品。

夜里一二点,周琦澜要上厕所,敲了敲铁笼,“我要尿尿。”

周琦澜进了厕所没急着站到马桶前,先是去洗盥台洗了把脸,洗完了,周琦澜控了控手上的水,装似不经意地抬头看了眼镜子,突然转身抬脚朝程九胸口踢去,程九身手敏捷地侧身躲过。

紧跟着,周琦澜狠狠甩手将厕所门砸向程九。那门是磨砂玻璃的,程九抬肘撞上去,玻璃应声而碎。周琦澜趁此机会去拿洗盥台上的刀片,程九一脚踢在他腰上,周琦澜腹部磕在台沿上,慢了一步,没拿到刀片。

刀片落到了程九手里,他将周琦澜压在镜子前,指尖转着小巧的钢刀,“你怎么就确定,我不是故意放这儿的?”

程九早就料到他会找机会跑。

“周琦澜,我喜欢你身上的野性,”他说,“但你听过‘熬鹰’吗?”

苍鹰习性凶猛,刚捉回来时鹰身上的野性未散,猎手们为了让其训服的过程就叫熬鹰。

刀片贴着颈动脉划过,皮没破,但留了一条极浅的红痕,“做错了事,就该受罚,既然不想上厕所,那你就别上了。”

后面两天,程九竟当真没再让他上过厕所。

第二天,送餐的下人换了一个,不再是昨天的哑巴。送来的餐食都是些汤汤水水,早上是一份粥,中午的是一碗骨汤馄饨,下午点心又端来一杯果汁。

不同于昨天周琦澜什么都没吃,尚且能忍一天,今天吃了这么多汤水的东西,他可以半天或者几个小时不上厕所,但人是有生理需求的,一开始周琦澜还可以忍,但忍能忍多久?

程九悠闲地靠在沙发上,一根烟将时间拉至无限,总也燃不尽。笼子里的周琦澜一扫平日里的随性,双臂抱膝地蜷在角落,似是不太舒服,紧咬下唇,鼻翼出了一层薄汗,整个人隐隐颤栗。

烟燃至半截,灰散落地上悄无声息,金色笼子里传来的鼻息越发粗喘。

程九看了一眼时间,从凌晨至今已经过去十八个小时了,周琦澜不服软,也不求饶。

程九来到笼边蹲下,望向笼子里的人,“周琦澜,你说为什么猎人可以训服桀骜的苍鹰?”

周琦澜眼尾赤红,他蜷在一角抖如筛糠,早已是强弩之末,半张脸埋在臂弯里,全身意志去抵抗生理的极限。

他的傲骨不肯向程九屈服,他的尊严与意志斗争。

烟燃到了指尖,零星的火苗仍旧烧着,“有人说,熬鹰的目的就是摧毁它的意志力,让它对你产生尊卑感。”

在鹰的脚上绑一根绳子关进笼子里,一个高傲自由的灵魂,经过一番徒劳的挣扎,最终因饥渴恐惧,从而无奈屈服,成了人类手里的宠物。

“……但我认为这个说法其实并不正确,”程九用指尖捻灭了烟头,“鹰之所以会被训服,是因为它逃不出笼子。”

他这般傲气,但他飞不出金色铁笼,落在旁人眼中就是无用功。他逃不出笼子,所以注定要输,程九听到了一声细若蚊蝇地哽咽。

第17章

不知道周琦澜这一刻在想什么,他难堪地垂下脑袋,笼子底下有淡黄的水渍溢出。

“周琦澜,”程九离得近了,举止亲密似一对热恋中的情侣,轻声朝他耳语道,“你好羞啊……”

程九啧道:“你尿裤子了。”

他打开笼子,将周琦澜打横抱起带回主卧,底裤湿了,程九拿了条新的帮他换上。

换好后,程九侧身将他压向身后的大床。周琦澜也不挣扎,了无生气地往那儿一躺,闭着眼睛跟个活死人似的,根本不曾多看他一眼。

周琦澜知道反抗不过,屏蔽五感,任由其所为,不做一只仓惶的兔子,只会无助地撕叫,他知道,越是反抗对方就越是兴奋,越是激起征服欲。

程九单手撑在一边,低头看着他,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周琦澜已经落在他手里了,想操他太容易了,脱了裤子就能上,只是他对操一具尸体没甚兴趣。周琦澜不在意的事情,没有人能逼他。可恨也好,怨也好,哪怕手段不高明,程九总归要让他记得自己,一辈子都忘不了。

还不到时候。

程九压下冲动,起身放开他,“好好休息。”

程九走后,周琦澜仰躺床上缓缓睁眼,盯着上方吊灯的圈圈光晕,猜不透程九想要什么。

周琦澜一夜无眠。

第二日天光微曦,一位庞眉白发、上了岁数的老伯送来一套衣服,示意他换上。

周琦澜戒备地看了他一眼,没动,“去哪里?”

老伯道:“您跟我来就是了。”

换好衣服后,老伯带周琦澜去了射击靶场。天刚亮,花叶上还凝着露水,林间万籁俱寂,偌大靶场只有程九一个人。

将人送到后,老伯恭敬地退下。程九侧头看了他一眼,“来了。”

周琦澜冷眼旁观。

程九分了神,手上的枪却是一如既往地稳,“陪我练一会儿。”

周乐湛不养废物,程九在墓山七年,和其余十一个人同吃同住,一起学习枪法。每天天不亮就去靶场,冬天零下十度的天也不例外,水管子的水上了冻,更没有热水,去溪里匆匆洗把脸,水珠子随手一甩,寒风一吹,脸上都能结出冰碴子。

两手生了冻疮,又疼又痒,每每破了好好了又生,冻得又红又肿,举枪的手没了知觉,十指僵硬,却也不曾偷懒练习。输的人要被抽鞭子,又或是脱光衣服,在冰天雪地里绕山跑一圈。

程九的枪法是他们之中最好的,也是速度最快的。枪法稳,出手快,这一会功夫总共打了十发,发发十环命中。

弹夹打完,程九摘下降噪耳罩,问周琦澜:“你说我和周乐湛,谁的枪法更准?”

周琦澜不知道,没有接话。

程九收了枪,也不恼,又道:“这里不比墓山。”

墓山虽是荒山野地,山林风景却也是独一份的,登高望远,一览群峰,林木高耸,漫山野花开遍,任谁见了都不得不惊叹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其实如今脚下的这片靶场周边风景也是美的,但经人为开发,少了一份独有。

又或许在意的不是美景,“你还记得当年我们在墓山吗?”

周琦澜想都没想,脱口而出:“不记得。”

程九看了他一眼,讪笑道:“是吗?”

“不然呢?”周琦澜问,“我应该记得什么?”

程九点头:“也是。”

丛林鸟鸣,溪水潺潺,来了半个时辰,天已经完全亮了,“时候不早了,回去吧。”

这一次周琦澜准许在餐桌用餐,上菜的是早上送衣服来的老伯,大概是家里管事的,听旁人喊他丁伯。

丁伯将食物端到周琦澜餐前,周琦澜出于礼貌,对他说了一声谢谢。

周琦澜挑食,不爱吃的东西尤其多,他不吃包子里的葱,不喜欢茶叶蛋里的茶叶,不喜欢豆浆的甜味儿,不喜欢粥里的鸡丝儿。

程九拿湿毛巾擦了擦手,全然看在眼里,“不合胃口?”

周琦澜哪敢说不喜欢,他不吃,别人就要挨打。

吃完早饭,周琦澜跟着程九来到花房,花房一室的花品种多样,各个竞相开放争奇斗艳。程九换上皮靴,拿了把小铁锹铲土,铲松土壤后将移来的花种种下,再将土盖回原处。

周琦澜站立一旁,蹙眉思索,回想起往事。程九每杀一人,便会种一株花,这是他多年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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