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种(14)
祝南疆并不惧怕老管家的存在,老管家是好的,偶尔还会在他挨打之后给他送些热食。只不过他不知道该如何同这两人交流,在下人面前,他从来都不是主子。
何庭毓在搬离何公馆之后又来过一次,拿走些东西,留下一个信封:“把学上完。“
祝南疆知道那信封里装的是钱。看着对方从大氅底下抽出信封甩到桌上,心底深处那熟悉的恐惧感又浮上来了。
“我不上学。”他轻声道。
“不上学,你干什么?”
“去当学徒。”
“以后呢?”
“再说。”
这是他第一次违逆何庭毓的意思。
他并不是厌恶上学,而是不想问何庭毓要钱。
去做学徒也是随口说的,因为想起何庭珖曾提到让他去米店做学徒,这应该是个可以谋生的法子。
何庭毓没有说话。
祝南疆不敢抬头直面他的注视。他知道他在看自己,且不用想就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眼神。这眼神整整羞辱了他十四年,到如今依旧不肯放过他。
——我不会问他讨要哪怕一分钱,哪怕饿死也不会。
沉默良久,何庭毓冷笑一声收回的信封:“随你。“
祝南疆看着他转身消失在玄关外,终于卸下肩膀舒出口气。
压迫在心头的小山崩塌了,笼罩在头顶的阴霾也散开了。
只要没人记得他是条狗,他就可以重新做人。
作者有话说:
童年的终结(*`▽´*)
第10章 一封信
祝南疆当真去米店里当上了学徒。他要钱。
何庭毓的那句“没饭吃了来找我”成了他心头的一根毒刺,没事就搅和两下。他开始害怕,害怕真的会有没饭吃的那天。
光有房子住是不够的,得有钱。
米店的吴老板跟何庭珖算不上熟识,只有些生意上的往来。何家的小公子突然上门来向他讨饭吃,他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直到跟何庭珖通了气才敢收人。
何庭珖气得七窍生烟,一面告诉吴老板“不必把他当人看“一面就去找何庭毓说理。
“哥,这孽障放着好好的学不上非要去当奴才,贱人贱命,你还跟他讲什么情面?”
何庭毓看似对此事漠不关心:“他要做什么,就随他去。“
“他占着父亲的房子,对外也还是咱们的弟弟,何家的脸都要被他丢尽了!”
“你不把他当何家的人,他就丢不了何家的脸。”
“怎,怎么不是何家的人了?“何庭珖语塞,“他现在还住在公馆里头呢!”
何庭毓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你想要房子?“
“我是替你不值!”
“这房子我现在用不上,给他占着无妨。”
何庭珖无计可施。
何庭毓刀枪不入,既讲情面又不讲情面,他再眼红也不敢耍心眼动大哥手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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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南疆虽然上过几年学,但除了识字基本啥都不会,跟着伙计学珠算和记账,效果也是不甚理想。
师傅嫌他碍手碍脚,也不让他在账房里待着了,寻了个借口把他支去仓库干杂役。
过了两个月吴老板跟何庭珖闹翻,祝南疆留着也是个累赘,于是被介绍到另一位“孙老板“的店里当学徒。
几经波折,渐渐的没人记得他是何家的三少爷。这年头没爹没妈出来讨生活的黄毛小子比比皆是,“祝南疆“这三个字说出去,谁也想不到他还跟何师长家有关系。
这年秋天,祝南疆在街上斗殴的时候被人看中,介绍到当地一位“大哥“手里当了跟班。
大哥的头上还有大哥,听说是帮派人士,大佬跟前的红人,手下门徒遍布整个上海滩。
祝南疆不关心大哥的大哥,以及大哥的大哥的大哥是谁,他一门心思听差干活,谁给钱谁就是老板。
所谓的“活“就是跟在大哥身后看门,送货,收钱,抓人。他年纪小,凡事不必冲在最前面,但免不了要挨棍棒和拳脚。
十五岁的少年力气还没长全,但好在他比同伴和敌人更加耐得住疼痛,因为这点程度的伤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
弱肉强食,谁熬下去谁就赢。
祝南疆是如此的争强和好斗,大哥器重他,觉得当初没看走眼,以至允许他拥有自己的“小弟“。
小弟们无论大小一概称祝南疆为“大哥“,祝南疆并未因此觉得自己真的成了大哥,他依旧是别人手里的一杆枪,指哪儿打哪儿。
直到有一天夜里,他无意中救了个身负重伤遭追捕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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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在吴淞机械厂附近被发现的,送来的时候已经昏迷。
那地方是祝南疆负责的地盘,伤者身份可疑,手下不知如何处置,便来找大哥拿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