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与刑[刑侦](38)
这像是一场美妙的烛光晚餐,如果两人之间有红酒牛排,而不是隔着一本记录凶案和犯罪嫌疑人情况的笔记本。
“好的,聂警官。”姜准从善如流道。
“行李箱里有日用品和几件衣服,以及很多存折、银行卡、房本,我估计他是带着全部身家来的。在我问的这些人里,只有王晓志说认识他,而且和他有瓜葛。甄思哲以理财的名义骗了他家三十万,现在又干起了’套路贷’。”
“套路贷?”姜准对这三个字也很敏感,迅速反应过来,“涉黑?”
“还不确定,没有相关线索,我更倾向于私仇,如果能找到跟他有过金钱往来的人的名单就好了。”他从口袋里掏出甄思哲的手机,之前在楼上借用甄思哲的手指取消了开机密码,轻轻一划就来到了桌面。
“他删了很多信息,但是从仅存的内容来看,涉及到了很多交易金钱往来的事,最底下只拉黑尚未删除的对话里能看到催他还钱和问他在哪的消息,重复发了很多条。王晓志的话是有根据的,不管他是不是套路贷,总归是个欠钱不还的人。”聂诚说。
“那么接下来,就要在嫌疑人里找出谁是他的债主。”姜准说。
“对。可惜王晓志给的消息太靠后了,之前的人都没涉及到这个问题。”聂诚皱起眉,把每个人说过的话都总结一下告诉了姜准。
他从笔记本撕下一张纸连同笔一起递给姜准,就再没翻过笔记本,那些时间线和来龙去脉只听一遍就全记在脑子里,形成脉络,像一张清晰的地图。
讲到冯永庆时,姜准插了一句:“你让他倒叙了一遍?”
“对,因为他和胡雯是夫妻,我担心他们串供,或者互相遮掩,不过他倒叙的内容与正常叙述没有出入,应该是可信的。”
根据认知负荷理论,人的认知资源有限,编造谎言会造成认知负荷提高,与叙述真实情况用到的记忆模式不同,谎言需要在记忆中提取,在倒叙时很容易出纰漏。换句话说,用倒叙的方式回忆真实记忆和谎言非常占用脑力,一般人做不到天衣无缝,而冯永庆看上去也没有什么过人之能。
姜准也用过这个手段,认可地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
聂诚按照胡雯、冯永庆、徐建军、钱桐、王晓志、潘虹月的顺序叙述他们的陈述,只是潘虹月那里,隐去了关于姜淮的事。他只复述了这些人的话,没有掺杂自己的看法,他相信用不着多说,姜准能得出与他类似的推论。
姜准听完后食指轻点手背,半晌说:“有人在是否认识死者上说谎,不止一个人。”
“嗯,我们阻止了这些人进入204,除了王晓志和徐建军之前能确定见过死者,其他人只是凭借在房间外看了一眼死者的后脑就既说没见过,又说不认识,未免太着急否认了。你觉得他们为什么要说谎?”
“凶手撇清嫌疑,普通人不想和命案有牵扯。如果他们认识,是如何认识的?难道……和他的工作有关?”
“那样的话,恐怕不光是认识这么简单了。”
姜准看着自己写的所有人提到过的时间线,分析道:“从其他人提供的时间来看,甄思哲前天入住,今天一天没离开旅馆,4点40分左右下楼坐在大厅里,5点45分到50分之间上楼,到10点30分左右我发现他死亡。我跟他动手时清楚地看到他帽子下的脸,不可能是别人假扮,所以初步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在5点45分到10点30分之间。这段时间里,我以及冯永庆胡雯都不是一个人。”
“但是能互相作证的人都睡着了。”
聂诚似乎没有把他轻易剔除嫌疑的打算,姜准耸耸肩,示意“你说得对”。
“死亡时间这点不能排除任何人的嫌疑,不过204里还有其它线索。”聂诚说。
“你是说那道勒痕,又细又长,从下至上,这个证据倾向于凶手一个比他高的男性,那么胡雯、潘虹月和王晓志的嫌疑减轻了。”姜准说着说着,皱起了眉。
“怎么?”
“这个潘虹月,我总觉得她认识我,可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她是钢琴老师,说不定教过你钢琴。”
“也许,我上初中高中那时换过好几个钢琴老师,也许她是其中一个。她对我有印象?”
“嗯,她……以为你是姜淮。”聂诚说。
姜准的动作定住了,一动不动,有几秒钟聂诚觉得面前是静止的,然后姜准垂着眼说:“那就是初中时的钢琴老师。他在上高中前死的。”
高中时候,聂诚和他同级不同班,因为是同一个物理老师的的课代表,又一起参加过学校的活动,慢慢熟识起来。他曾听姜准的初中同学提起过他的双胞胎哥哥,也知道他死于初中毕业后暑假里的火灾,这些事姜准也亲口提起过,但一来事情悲伤,二来已经过去,聂诚对这件事没什么实感,也从未看过姜淮的任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