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发不发表,反倒成了其次。
“天意以后就当个作家吧,”叔叔说,“我支持你。”
“其实文章写得好的人很多啊,哪里有那么容易。”我谦虚地说,“可以做喜欢的事情也许就是一种幸福,你说对不对?”
“这话挺有见地!”叔叔笑着说:“对了,你明天去跟丁老师说一声,他儿子我已经重新安排了,让她不必再担心。”
“老丁一直想请你吃饭。”我说。
“呵呵。”叔叔只是笑。
“对不起,叔叔。”我低着头说。
“你这孩子,好好地干嘛说对不起?”
“我知道都是因为我,所以你才不能坚持你的原则。”
叔叔宽慰地看着我说:“瞧,都会说体贴人的话了,谁还敢说我们天意不够成熟?”
“拜托,我都快十八了呃。”
“多好的年纪!”叔叔说,“我做梦都想回到十八岁!要不是常常跟你在一起,我真会觉得自己越来越老啦!”
“那这个周末我们再去听歌?”看他心情好,我赶紧试探着问。
“真是对不起,这个周末我出差。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啊,”他捏尖了嗓子学我说话:“不过呢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就是一种幸福,你说对不对?”
对呀,没错。
所以为了幸福一回,周末的时候我还是决定去听歌。
叔叔这块挡箭牌不在,为了避免妈妈无休无止的询问,我决定拉上叶细细。叶细细很高兴可以做我的同谋,因为她也正被学习搞得头晕目眩极需放松。那晚七点,叶细细来我家喊我,以到同学家补课为由,我们很容易地撒了谎,不到八点已经稳稳地坐在了秀水Bar里面。
酒吧里的人还不算多,凌夏看到我们走过来说:“喏喏喏,两个坏丫头,快考试了还来泡吧。”
叶细细嘻嘻笑着说:“你就是凌夏吧,天意老在我面前夸你。我倒要来见识一下你到底唱得有多好,是不是她吹的!”
“是吗?天意你老夸我?”凌夏盯着我说:“牛皮破了我可不负责任哦。”说完,朝侍应一招手说:“给两位小姐来两杯澄汁,我请客。”
“NO,NO,NO,红酒!”叶细细胡闹。
“真的?”凌夏问。
“到这种地方喝澄汁还给人笑死。”叶细细说,“天意你别怕,有我罩着你。”
“我怕什么,还怕喝不过你?”我说。
“那两位小姐悠着点,不能都醉了,背一个我还背得动,背两个就成了问题。”凌夏说到这里,台上的乐队已经在用音乐催他,他朝我们挥挥手,赶紧上台去了。
凌夏说:第一首歌,乐队今天才写完的,叫《凌晨两点的秀水街》。
“有意思。”叶细细晃着脑袋说:“听听看。”
凌夏的声音极具弹性,低的时候显得深情迷离,高的时候又格外轻松自然,不经意之处还会有一些略微沙哑,让人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
凌晨两点
我走在无人的秀水街
那年的秋天
我们在这里许下永远
今天的你
已经飞到海角天边
于是今年的秋天
一直都没有过完
哦,这没完没了的秋天
哦,这短得可怕的誓言
哦,我无法忘掉的从前
哦哦,这凌晨两点无人的秀水街
……
叶细细在我耳边说:“我敢说,这家伙是在这条街失恋的,瞧他那深情的样!”
“这是表演而已。”我说,“怎么样,唱得如何?”
“还行。”叶细细挺专业的样子,“不过乐队这样唱是没前途的。”
“那要怎样?”我问她。
“太深情了些,要颓废你懂不懂?”她一边说一边扭着身子怪声怪气地唱起来,“我不想活了,活了没劲,我他妈不想活了……”
我赶紧捂她的嘴:“唱什么呢,吓死人!”
“真的!”叶细细很认真地说,“我去看过很多地下乐队的表演,都是这样子的,过了十二点,还唱带点‘色’的呢,他们这种清纯派,呼呼,要吃香很难哦。”
“呀!”我瞪大眼说,“看不出来你这家伙挺前卫的,这种表演也去看?”
“不是啦。”叶细细赶紧晃着双手,“这个是听说的,不是亲自见的。”
“谁说的?于枫?”看她着急的样子,我故意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