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寻无奈地摇头笑了,她说,得,我不怕出卖。朋友是用来干吗的,就是用来挡刀枪的。
我赞许地给千寻竖了个大拇指,你真棒。有你这么通情达理的朋友,真不知道怎么报答你,放心吧。我拍着千寻的肩膀,下辈子做牛做马,我一定拔糙给你吃。
千寻白了我一眼。
【4】我来时就做好了被羞rǔ的准备。
因为有要事在身,所以我跟千寻也不便过多叙旧。
我跟她互留电话后,拿着她给的地址直奔万宝国际。
这世上最后能靠得住的还是闺密。几乎不费吹灰之力,连小区门禁森严的保安,千寻都帮我打好了招呼。
所以,相比于前几次找安慕楚,这次一路格外畅通无阻。
有熟人真好,走哪儿都像有通行证似的。
不过,安慕楚这个浑蛋行踪不定,千寻也只能帮我到这里了。我把大宝马停在门口的喷泉边,席地而坐。
黄昏的天空真漂亮,虾红紫红藏蓝,一天中我最喜欢这个时刻,宁静而浪漫,整座城市都像披了层柔和的光晕。
这里真安静,富人住的地方,连树木和花糙都比其他小区名贵,坐下来才发现,我跑了一天没吃什么东西,肚子饿得能吞一头牛。
我特想去买点儿吃的,但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因为我不知道安慕楚这个心血来潮的人什么时候回来。
我忍着肚饿趴在喷泉边开始想下一本小说的情节,我必须把安慕楚这个禽兽写进我书里,写成反派,性格古怪容貌丑陋,最重要的是让他永失所爱。这么想着,我觉得好像真报了仇似的,一个人傻乐起来。
其实,我之所以爱写书,就是因为可以轻易cao纵书里的人物命运,可以掌控春花秋月、夏雨冬雪的四季。我让谁难受谁就难受,我让谁高兴谁就高兴。我让时间过去,大笔一挥很多年以后,时间就在我笔下毫不留情地消融了。
可现实从来不是如此。
要不然,我也不会在看到陆齐铭那一瞬间仍旧那么那么痛了。
我一直以为,我们重逢时,我已经长成一个坚不可摧的女子,不再像以前那样不成熟,爱哭爱笑爱跳爱闹的,能够若无其事地上前对他说声,你好,别来无恙。
但上天好像总是故意爱看人笑话一样,在我最狼狈之时,他粉墨登场。
我曾练习过无数次的若无其事,到最后却都无济于事。
多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书里就好了,那么我就可以把从我身边消失的好朋友都写回来,还有我的小恋人陆齐铭他一直都宠我宠上天,我们的生活里没有误会与反派,只有漫天漫地的幸福,像糖果一样,都是甜的。可是如今,我们的那段时光却似裹了一层糖衣的药丸,最开始是甜的,后面全是苦的。而我们,无权选择。
我不知道自己等了多久,我又累又饿地睡着了。
我正梦到烤鸡烤鸭烤鱼轮番在我面前跳舞时,突然被人一把推醒了。
我迷迷糊糊睁开眼,看到安慕楚放大的脸,吓了一跳。我一脸防备地看着他,你怎么在这里?
安慕楚直起身冷笑一声,这话该我来问你吧。
我抹了把脸环顾周围,终于想起自己来的目的,顿时有些尴尬,这可是人家的地盘。
我立刻强颜欢笑地打招呼,安总,你回来了?
安慕楚不理我。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反正我来时就做好了被羞rǔ的准备,所以现在把脸撕下来,放地下踩吧。
我继续讨好地看着安慕楚,对不起,安总,今天的事我给你道歉。
道歉?不是道歉这么简单吧。
噢,对了。我从包里拿出一万块钱递给安慕楚,是,我来还你钱。上次的事真对不起,是我莽撞,狗眼不识泰山。我一脸的谄媚。说完,我都想找个地fèng钻进去,我就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作践自己……算了,为了蒋言为了蒋言。我心里反复催眠自己。
安慕楚看着我,似笑非笑,没有接钱。
我再次一鼓作气,硬着头皮说,今天的事是我不对,我太年轻按捺不住脾气,只要安总能原谅我,以后怎么刁难我,我屁都不会放一个。
安慕楚笑了,他说,钱本身是赔给你的。而且,你想太多了,我没时间刁难一个小人物。
说完,安慕楚冷酷地转身准备走。
安总……我心急伸手拉住安慕楚,安总,或许你不明白你一句话掌握着生杀大权,你可能只是随口或随心说的。但你不知道,你一句话可以让多少人少奋斗也可以让多少人万难之后仍有万难。
对,我现在不想让你少奋斗。安慕楚拂掉我的手冷酷地道,你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