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总助不想修罗场(41)
“还是太受欢迎。”齐元霜对陈方旬说。
“我更想当背景板。”陈方旬回道。
“说不准某个世界,方旬你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齐元霜想了想,给他合理的解答。
“……”
陈方旬保持了沉默,齐元霜立马就读懂他的脸上写着的情绪。
“那这个世界还是早点爆炸比较合适”——意思很明显。
齐元霜安慰他:“没事,世界完结就好。”
陈方旬抬起眼镜揉了揉眉心。
楼竟风和沈廷佑的交谈陷入了僵局,沈廷佑的话显然不能打动楼竟风这样老练的猎手,但与最初压抑的怒火相比,他的态度有明显的软化。
“我不知道,你与方旬还有这样的过往。”他慢悠悠道,抚摸着沈廷佑的左手手腕内侧。
那里有一条残留的刀疤。
沈廷佑瑟缩片刻,还是没有抽回手,任由楼竟风抚摸他的手腕。
楼竟风扣住他的后颈,把他压向自己,咬上了沈廷佑的唇。
这次不需要齐元霜帮忙,陈方旬很自觉地抬起手。
然而他却莫名其妙觉得有人在注视他。
陈方旬看向那扇玻璃,楼竟风搂着沈廷佑,却没有看怀中的人,而是抬起了头。
视线落下的方向,正是他们三个看戏“评委”藏匿的地方。
那双眼里带着笑,仿佛隔着那扇玻璃,在与陈方旬对视。
陈方旬:“……”
眼睛脏了。
齐元霜迅速从口袋里掏出眼药水递给陈方旬:“要吗?”
陈方旬点点头,接过了齐元霜的眼药水,摘掉眼镜往眼睛里滴眼药水。
“方旬。”
“嗯?”
陈方旬闭上眼,将眼药水还给他。齐元霜盯着他的手,开口道:“你的无名指上,是痣吗?”
那枚黑痣在陈方旬的右手无名指的内侧,不细看根本看不清楚,陈方旬也不知道齐元霜那个眼睛是怎么做到那么尖的。
“啊,是。”一枚痣而已,陈方旬还不至于那么小气。他朝齐元霜展开手,屈起无名指,特意把那枚痣露出来给他看。
那枚痣在无名指上,像是某种标记。
齐元霜的喉结情不自禁动了动。
“怎么了?”陈方旬见他盯着自己的手一脸出神,当他觉得新奇,又道:“手指上有痣应该不奇怪吧?”
齐元霜摇摇头,挑了挑眉:“不奇怪,很好看。”
陈方旬一脸古怪地看着他,显然不能理解他的想法,用食指指节推了推眼镜后,他又随口道:“我身上小痣还挺多,锁骨上好像有两个。”
这种东西没什么不好说的,毕竟是天生。
他以前也想过把唇边痣给点掉,不过他妈妈每次都喜欢用那双半瞎的眼睛温柔地注视他的脸,最后盯着他的唇边痣,柔声说“我们知知是有福气的孩子”。
说多了,他也再没动过点痣的念头。
点了怕他妈伤心,他不舍得。
“齐元霜,你够了没有?”
楼万霄忍无可忍,终于出言打断他们两个。
他真的受够了,办公室里面搞东搞西,办公室外面,说好来看热闹,齐元霜这个阴险狡诈的家伙却是直接勾走了他家的陈助理,不可谓不过分。
本来应该是他带着亲爱的方旬哥来看楼竟风和沈廷佑的热闹,然后他告诉陈方旬楼竟风和沈廷佑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会毁了他的一生。
这个时候陈方旬就会很了然地点头,然后认真深情对他说“我只会做小楼总你的助理”。
本来应该是这个发展。
楼万霄心里想的场景一个没实现。
他那心眼子歪到太平洋,陈方旬有搭话他也当没听见,反正老早就和齐元霜不对付,看他一直不爽,那就直接和他对着干。
在他心里,齐元霜就是志怪小说里吸食人精气的狐狸精,陈方旬是那上京赶考,倒霉落魄的俊美穷书生,狐狸精是要把书生的精气吃干净。
他有保护陈方旬的义务。
齐元霜莫名其妙看着他:“你怎么还在这。”
楼万霄:“……”
“怎么,要掉小石粒了?”齐元霜注视他的眼睛,察觉他嘴角残留的笑意时,难以言喻道:“你刚刚在想什么东西。”
那表情看着很蠢。
楼万霄想刀了他的心蠢蠢欲动。
他的年纪是陈方旬所有雇主里最小的一个,二十三岁,比陈雅瑛大不了多少岁,陈方旬看他有时候还是会生出一丝看小辈的感觉。
陈方旬叹了口气,再次出来维持秩序:“小楼总,你还想让我看什么吗?”
五十万的效用要到期了,还有什么要看的让他赶紧看看完,他要撤退上班了。
楼万霄意兴阑珊:“没什么好看的,还是——”
“什么这么有趣,方便也让我看一看吗?”
一道磁性带笑的声音从他们面前传来,陈方旬齐元霜和楼万霄三个人停止讨论,齐齐抬头看向来人。
楼竟风目光幽微,嘴角噙着若有似无的笑。
陈方旬:“……”
齐元霜:“……”
楼万霄:“……”
第23章
陈方旬生平第二次遇到了职业危机。
第一次是他刚毕业没多久,入职沈氏,成为沈敬玄助理,陪同沈敬玄出去应酬时,点错了酒水。
基本的酒桌文化他清楚,但酒的种类他是真分不清,之前也没那条件给他学。
那天的合作方当场下了脸,和沈敬玄来回拉扯了好几次,合作险些谈崩。
后来是沈敬玄四两拨千斤让了些许利才谈成。
当时陈方旬以为自己要被辞退,应酬的过程都有些心不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