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总助不想修罗场(40)
上班那么认真做什么,不摸鱼报应来了!
楼万霄一脸嫌恶,神色狰狞扭曲地偏过了头,视线里却是陈方旬和齐元霜挨得格外亲密,齐元霜那爪子还挡在陈方旬的面前。
陈方旬居然也没提出异议。
他气得牙痒痒,恨不得拽开齐元霜那只欠的要死的爪子,自己亲身上阵。
口袋里的丝绸手帕明显更适合遮住陈方旬的眼睛。
好在楼竟风不是喜欢在办公室东搞西搞的人,没有真在他们面前上演活春/宫。
他抓住沈廷佑的手腕,将他从地上拽了起来,像抚摸一件艺术品那般,轻抚过沈廷佑的面颊。
精致的五官让他有种似曾相识感,但他并没有说出口。他低声道:“就那么喜欢他?”
这次不需要齐元霜捂眼睛了,陈方旬自己就很想捂住脸,然后赶紧离开。
耳朵要脏了。
沈廷佑匆匆解释道:“不是喜欢,只是倾慕。”
他就像是玩文字游戏那样,在楼竟风面前解释倾慕和喜欢的区别。
齐元霜小心翼翼问陈方旬:“方旬,你更早以前真的不认识他吗?”
沈廷佑这个语气,简直像是认识了陈方旬很多很多年。
起码得十年起步了。
陈方旬很认真地摇了摇头:“最多是前几年和楼总出差的时候,和沈先生打了个照面。”
就那一个照面,至于吗?
不过齐元霜的问话,也让他对自己的记忆产生了一丝困惑。
楼竟风显然也是那么想的:“你和方旬的具体接触,也不过是两年前他去接你离开会所,但你却藏着他少年时代的照片。”
齐元霜目光灼灼地看着陈方旬,楼万霄则是满脸走神,显然是在想那张照片上少年时代陈方旬略显青涩的面孔。
陈方旬无奈摇摇头,开始检索自己的记忆。
他对自己的生活、工作、所有物都有深切的控制欲,对自己的记忆更是,少年时代这个关键词一出,他把记忆的时间线重新拉到初高中,时间跨度长达六年。
半分钟后,他压低声回答齐元霜:“我不知道准不准确,沈廷佑可能跟我在收债的时候打过照面,应该是路上他被人围殴,我顺手处理了。”
齐元霜错愕地看着他,语气难得有点磕巴:“收债……是什么意思?”
陈方旬很坦然道:“那个时候力气比较大,会打架,缺钱,就去讨债公司当了一段时间打手。”
他完全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问题。
以前干过的活多了去,他不仅干过帮忙讨债的打手,还送过快递,便利店收银员,烧烤摊师傅,送外卖,家教,酒店后厨,汽修,调酒师,简直五花八门。
某种意义上而言,现在“无所不能”的陈特助,是由以前四处兼职的少年陈方旬打下的基础。
“齐医生,你突然用这么纯良的眼神看我,我有点不太适应。”
“我看你一直是这个眼神,方旬,不要误会。”
陈方旬对齐元霜眼里一瞬间流露出的低落情绪有些捉摸不透。在他眼里,齐元霜一直似笑非笑,然后像鹈鹕一样,毒舌开炮全世界比较合理。
他处理人类的情绪情感问题,一直是提取然后概括,寻找解决方案。这件事他参考了很多人的做法,这才让自己处理这些事情时,看起来游刃有余一些。
“方旬哥,你为什么要救沈廷佑?”
楼万霄抓重点一直和瞎抓奸没区别,扭过头语气阴森,强行插进陈方旬和齐元霜的谈话之中。
“他们挡路了。”
陈方旬推了推眼镜道。
收债赶时间,他还要赶下一场兼职,一群人拦路就是耽误他宝贵的时间。
少一个小时就少赚几十块。
楼万霄那张脸,现在在他眼里就是左边写五十,右边写个万,陈方旬靠这个才没让楼万霄转回去看他的热闹。
“方旬,你要不还是辞职吧。”齐元霜幽幽道。
“正有此意。”
“如果不是他,我已经死了。”沈廷佑嗓音干涩,望向了茶几上老旧的相片。
他抓紧楼竟风的衣袖,小心翼翼道:“他救了我一命。”
仿佛这就能够成为他与陈方旬的免死金牌。有救命之恩在身,楼竟风再心狠手辣,也不能找由头惩罚他们两个人。
沈廷佑仍旧记得那天,面孔尚且青涩的陈方旬穿着一件黑色T恤,神色阴沉地将压在他身上的混混凶狠拽开,满是戾气地踢了那个混混一脚。
他很清楚地听见那群在他面前耍威风的混混,发抖地喊陈方旬“陈哥”。
少年时代的陈方旬和现在简直是两个人,那个时候沈廷佑能清楚看见他眉宇间的狠戾,深黑色的眼瞳里满是不耐。
最后面无表情扫了他一眼,带着人走了。
那一天沈廷佑是准备自杀的。
可陈方旬扫向他的那一眼,让他忽然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他想再次见到陈方旬,想到他面前说一声谢谢。
尽管那只是陈方旬的无心之举。
楼竟风神色难辨地注视着回忆中的沈廷佑,无声收紧了抓住沈廷佑手腕的手。
齐元霜和坐评委席似的,煞有介事开始点评:“不是我说,他们不会动一下脖子上那个玩意儿,思考一下你在其中的无辜程度吗?”
陈方旬定定看着他,扯了扯嘴角。
这群人工作的时候将他当做“肱骨之臣”,很是倚重他,工作场合中,薪资福利每一样都很到位,培养他时也是格外认真的态度。
但一到感情问题,这群人的脑子好像都被丧尸吃了,把他一个无辜的社畜生拉硬拽拖进他们的游戏里,仿佛缺了他这么一角,这场纠纷就不完整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