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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的人生(58)



有写作习惯的人,有话没处说。找并不是说有许多天才没没无闻地饿死在阁楼上。比较天才

更为要紧的是普通人。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

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也许是至理名言,也许仅

仅是无足重轻的一句风趣的插诨,然而积少成多,究竟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项损失。举个例

子,我认识一位太太,是很平常的一位典型太太,她对于老年人的脱发有极其精微的观察。

她说:中国老太太从前往往秃头,现在不秃了。老太爷则反是,从前不秃,现在常有秃的。

外国老太太不秃而老太爷秃。为什么呢?研究之下,得到如此的结论:旧时代的中国女人梳

着太紧的发髻,将头发痛苦地往后拉着,所以易秃。男子以前没有戴帽的习惯,现在的中国

男子与西方人一般的长年离不开帽子,戴帽于头发的健康有碍,所以秃头的渐渐多了。然则

外国女人也戴帽子,何以不秃呢?因为外国女人的帽子忽大忽小,忽而压在眉心,忽而钉在

脑后,时时改变位置,所以不至于影响到头皮的青春活力。诸如此类,有许多值得一记的

话,若是职业文人所说,我就不敢公然剽窃了,可是像他们不靠这个吃饭的,说过就算了,

我就像捡垃圾一般的捡了回来。

职业文人病在“自我表现”表现得过度,以致于无病呻吟,普通人则表现得不够,闷得

慌。年纪轻的时候,倒是敢说话,可是没有人理睬他。到了中年,在社会上有了地位,说出

话来相当分量,谁都乐意听他的,可是正在努力的学做人,一味的唯唯否否,出言吐语,切

忌生冷,总拣那烂熟的,人云亦云。等到年纪大了,退休之后,比较不负责任,可以言论自

由了,不幸老年人总是唠叨的居多,听得人不耐烦,任是入情入理的话,也当做耳边风。这

是人生一大悲剧。真是缺乏听众的人,可以去教书,在讲堂上海阔天空,由你发挥,谁打呵

欠,扣谁的分数——再痛快也没有了。不得已而求其次,惟有请人吃饭,那人家就不能不委

屈一点,听你大展鸿论,推断世界大战何时结束,或是追叙你当年可歌可泣的初恋。

《笑林广记》里有一个人,专好替人写扇子。这一天,看见朋友手摇白折扇,立刻夺过

来要替他写。那朋友双膝跪下。他搀扶不迭道:“写一把扇子并不费事,何必行此大礼?”

朋友道:“我不是求你写,我是求你别写。”

听说从前有些文人为人所忌,给他们钱叫他们别写,像我这样缺乏社会意识的,恐怕是

享不到这种福了。

李笠翁在《闲情偶寄》里说“场中作文,有倒骗主司入彀之法。开卷之初,当有奇句夺

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去,此一法也。终篇之际,当以媚语摄魂,使之执卷流连,若难

遽别,此一法也。”又要惊人,眩人,又要哄人,媚人,稳住了人,似乎是近于妾妇之道。

由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讨论讨论作者与读者的关系。

西方有这么一句成语:“诗人向他自己说话,被世人偷听了去。”诗人之写诗,纯粹出

于自然,脑子里决不能有旁人的存在。可是一方面我们的学校教育却极力的警告我们作文的

时候最忌自说自话,时时刻刻都得顾及读者的反应。这样究竟较为安全,除非我们确实知道

自己是例外的旷世奇才。要迎合读者的心理。办法不外这两条:(一)说人家所要说的,

(二)说人家所要听的。

说人家所要说的,是代群众诉冤出气,弄得好,不难一唱百和。可是一般舆论对于左翼

文学有一点常表不满,那就是“诊脉不开方”。逼急了,开个方子,不外乎阶级斗争的大屠

杀。现在的知识分子之谈意识形态,正如某一时期的士大夫谈禅一般,不一定懂,可是人人

会说,说得多而且精彩。女人很少有犯这毛病的,这可以说是“男人病”的一种,我在这里

不打算多说了。

退一步想,专门描写生活困难吧。固然,大家都抱怨着这日子不容易过,可是你一味的

说怎么苦怎么苦,还有更苦的人说:“这算得了什么?”比较富裕的人也自感到不快,因为

你堵住了他的嘴,使他无从诉苦了。

那么,说人家所要听的吧。大家愿意听些什么呢?越软性越好——换言之,越秽亵越好

么?这是一个很普遍的错误观念。我们拿《红楼梦》与《金瓶梅》来打比吧。抛开二者的文

学价值不讲——大众的取舍并不是完全基于文学价值的——何以《红楼梦》比较通俗得多,

只听见有熟读《红楼梦》的,而不大有熟读《金瓶梅》的?但看今日销路广的小说,家传户

诵的也不是“香艳热情”的而是那温婉、感伤,小市民道德的爱情故事。所以秽亵不秽亵这

一层倒是不成问题的。

低级趣味不得与色情趣味混作一谈,可是在广大的人群中,低级趣味的存在是不可否认

的事实。文章是写给大家看的,单靠一两个知音,你看我的,我看你的,究竟不行。要争取

众多的读者,就得注意到群众兴趣范围的限制。作者们感到曲高和寡的苦闷,有意的去迎合

低级趣味。存心迎合低级趣味的人,多半是自处甚高,不把读者看在眼里,这就种下了失败

的根。既不相信他们那一套,又要利用他们那一套为号召,结果是有他们的浅薄而没有他们

的真挚。读者们不是傻子,很快地就觉得了。

要低级趣味,非得从里面打出来。我们不必把人我之间划上这么清楚的界限。我们自己

也喜欢看张恨水的小说,也喜欢听明皇的秘史。将自己归入读者群中去,自然知道他们所要

的是什么。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此外再多给他们一点别的——作者有什么可给的,就拿

出来,用不着扭捏地说:“恐怕这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吧?”那不过是推诿。作者可以尽

量给他所能给的。读者尽量拿他所能拿的。像《红楼梦》,大多数人于一生之中总看过好几

遍。就我自己说,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只看见一点热闹,以后每隔三四年读一次,逐渐

得到人物故事的轮廓、风格、笔触,每次的印象各各不同。现在再看,只看见人与人之间感

应的烦恼。——个人的欣赏能力有限,而《红楼梦》永远是“要一奉十”的。

“要一奉十”不过是一种理想,一种标准。我们还是实际化一点,谈谈写小说的甘苦

吧。小说,如果想引人哭,非得先把自己引哭了。若能够痛痛快快哭一场,倒又好了,无奈

我所写的悲哀往往是属于“如匪浣衣”的一种。(拙作《倾城之恋》的背景即是取材于《柏

舟》那首诗上的:“……亦有兄弟,不可以据……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觏闵既多,受侮不

少。……日居月诸,胡迭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如匪浣

衣”那一个譬喻,我尤其喜欢。堆在盆边的脏衣服的气味,恐怕不是男性读者们所能领略的

吧?那种杂乱不洁的,壅塞的忧伤,江南的人有一句话可以形容:“心里很‘雾数’。”

“雾数”二字,国语里似乎没有相等的名词。)

是个故事,就得有点戏剧性。戏剧就是冲突,就是磨难,就是麻烦。就连P.G.Wo

dehouse那样的滑稽小说,也得把主人翁一步一步诱入烦恼丛中,愈陷愈深,然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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