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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的人生(57)



这是通俗小说,一方面我也写着较雅驯的东西。中学快毕业的时候,在校刊上发表了两

篇新文艺腔很重的小说,《牛》与《霸王别姬》。《牛》可以代表一般“爱好文艺”的都市

青年描写农村的作品,也许是其志可嘉,但是我看了总觉不耐烦:

“禄兴衔着旱烟管,叉着腰站在门口。雨才停,屋顶上的湿茅草亮晶晶地在滴水。地下

高高低低的黄泥潭子,汪着绿水。水心疏疏几把狗尾草,随着水涡,轻轻摇着浅栗色的穗

子。迎面吹来的风,仍然是冰凉地从鼻尖擦过,不过似乎比冬天多了一点青草香。

禄兴在板门上磕了磕烟灰,紧了一紧束腰的带子,向牛栏走去。在那边,初晴的稀薄的

太阳穿过栅栏,在泥地上匀铺着长方形的影和光。两只瘦怯怯的小黄鸡抖着粘湿的翅膀,走

来走去啄食吃。牛栏里面,积满灰尘的空水槽寂寞地躺着,上面铺了一层纸,晒着干菜。角

落里,干草屑还存在。栅栏有一面磨擦得发白,那是从前牛吃饱了草颈项发痒磨的。禄兴轻

轻地把手放在磨坏的栅栏上,抚摸着粗糙的木头,鼻梁上一缕辛酸味慢慢向上爬,堵住了咽

喉,泪水泛满了眼睛。”禄兴卖掉了牛,春来没有牛耕田,打算送两只鸡给邻舍,租借一只

牛。禄兴娘子起初是反对的:“‘天哪!先是我那牛……我那牛……活活给人牵去了,又是

银簪子……又该轮到这两只小鸡了!你一个男子汉,只会算计我的东西……’”

牛到底借来了,但是那条牛脾气不好,不伏他管束。禄兴略加鞭策,牛向他冲过来,牛

角刺入他的胸膛,他就这样的送了命。

“又是一个黄昏的时候,禄兴娘子披麻戴孝送着一个两人抬的黑棺材出门。她再三把脸

贴在冰凉的棺材板上,用她披散的乱发揉擦着半干的封漆。她那柔驯的战抖的棕色大眼睛里

面充满了眼泪;她低低地用打颤的声音说:‘先是……先是我那牛……我那会吃会做的壮

牛……活活给牵走了……银簪子……陪嫁的九成银,亮晶晶的银簪子……接着是我的鸡……

还有你……还有你也让人抬去了……’她哭得打噎——她觉得她一生中遇到的可恋的东西都

长了翅膀,在凉润的晚风中淅淅飞去。

黄黄的月亮斜挂在烟囱口,被炊烟熏得迷迷镑镑,牵牛花在乱坟堆里张开粉紫的小喇

叭,犬尾草簌簌地摇着栗色的穗子。展开在禄兴娘子前面的生命就是一个漫漫长夜——缺少

了吱吱咯咯的鸡声和禄兴的高大的在灯前晃来晃去的影子的晚上,该是多么寂寞的晚上

呵!”

去年看了李世芳的《霸王别姬》,百感丛生,想把它写成一篇小说,可是因为从前已经

写过一篇,当时认为动人的句子现在只觉得肉麻与憎恶;因为摆脱不开那点回忆,到底没有

写成。那篇《霸王别姬》很少中国气味,近于现在流行的古装话剧。项羽是“江东叛军领

袖”,虞姬是霸王身背后的一个苍白的忠心的女人,霸王果然一统天下,她即使做了贵妃,

前途也未可乐观。现在,他是她的太阳,她是月亮,反射他的光。他若有了三宫六院,便有

无数的流星飞入他们的天宇。因此她私下里是盼望这战一直打下去的。困在垓下的一天晚

上,于巡营的时候,她听到敌方远远传来“哭长城”的楚国小调。她匆匆回到营帐里去报告

霸王,但又不忍心唤醒他。“他是永远年轻的人们中的一个:虽然他那纷披在额前的乱发已

经有几根灰白色,并且光阴的利刃已经在他坚凝的前额上划了几条深深的皱痕,他的熟睡的

脸依旧含着一个婴孩的坦白和固执。”

霸王听见了四面楚歌,知道刘邦已经尽得楚地了。“虞姬的心在绞痛,当她看见项王的

倔强的嘴唇转成了白色。他的眼珠发出冷冷的玻璃一样的光辉。那双眼睛向前瞪着的神气是

那样的可怕,使她忍不住用她宽大的袖子去掩住它。她能够觉得他的睫毛在她的掌心急促地

翼翼扇动,她又觉得一串冰凉的泪珠从她手心里一直滚到她的臂弯里。这是她第一次知道那

英雄的叛徒也是会流泪的动物。

“他甩掉她的手,拖着沉重的脚步,歪歪斜斜走回帐篷里。她跟了进来,看见他伛偻着

腰坐在榻上,双手捧着头。蜡烛只点剩了拇指长的一截。残晓的清光已经透进了帷幔。

“‘给我点酒。’他抬起眼来说。

“当他捏着满泛了琥珀的流光的酒盏在手里的时候,他把手撑在膝盖上,微笑看着她。

“‘虞姬,我们完了。看情形,我们是注定了要做被包围的困兽了,可是我们不要做被

猎的,我们要做猎人。明天——啊,不,今天——今天是我们最后一次的行猎了。我要冲出

一条血路,从汉军的军盔上面踏过去!哼,那刘邦,他以为我已经被他关在笼子里了吗?我

至少还有一次畅快的围猎的机会,也许我的猎枪会刺穿他的心,像我刺穿一只贵重的紫貂一

般。虞姬,披上你的波斯软甲,你得跟随我,直到最后一分钟。我们都要死在马背上。’”

虞姬不肯跟他去,怕分了他的心。他说:“噢,那你就留在后方,让汉军的士兵发现

你,把你献给刘邦吧!”

虞姬微笑。她很迅速地把小刀抽出了鞘,只一刺,就深深地刺进了她的胸膛。

项羽冲过去托住她的腰,她的手还紧抓着那镶金的刀柄。项羽俯下他的含泪的火一般光

明的大眼睛紧紧瞅着她。她张开她的眼,然后,仿佛受不住这样强烈的阳光似的,她又合上

了它们。项羽把耳朵凑到她的颤动的唇边,他听见她在说一句他所不懂的话:

“‘我比较欢喜这样的收梢。’“等她的身体渐渐冷了之后,项王把她胸脯上的刀拔了

出来,在他的军衣上揩抹掉血渍。然后,咬着牙,用一种沙嗄的野猪的吼声似的声音,他喊

叫:“‘军曹,军曹,吹起号角来!吩咐备马,我们要冲下山去!’”

末一幕太像好莱坞电影的作风了。

后来我到香港去读书,歇了三年光景没有用中文写东西。为了练习英文,连信也用英文

写。我想这是很有益的约束。现在我又写了,无限制地写着。实在是应当停一停了,停过三

年五载,再提起笔来的时候,也许得有寸进,也未可知。

论写作

在中学读书的时候,先生向我们说:“做文章,开头一定要好,起头起得好,方才能够

抓住读者的注意力。结尾一定也要好,收得好,方才有回味。”我们大家点头领会。她继续

说道:“中间一定也要好——”还未说出所以然来,我们早已哄堂大笑。

然而今天,当我将一篇小说写完了,抄完了,看了又看,终于摇摇头撕毁了的时候,我

想到那位教师的话,不由得悲从中来。

写作果然是一件苦事么?写作不过是发表意见,说话也同样是发表意见,不见得写文章

就比说话难。古时候,纸张笔墨未经发明,名贵的记录与训诲,用漆写在竹简上,手续极其

累赘麻烦,人们难得有书面发表意见的机会,所以作风方面力求其简短含蓄,不许有一句废

话。后来呢,有了纸,有了笔,可以一摇而就,废话就渐渐多了。到了现在,印刷事业发

达,写文章更成了稀松平常的事,不必郑重出之。最近纸张缺乏,上海的情形又略有变化,

执笔者不得不三思而后写了。

纸的问题不过是暂时的,基本问题还是:养成写作习惯的人,往往没有话找话说,而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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