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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鸦片。”
“吞鸦片可以死吗?鸦片不是令人活得快乐一点的东西吗?”阿楚怀疑。
“鸦片也是令人死得快乐一点的东西。”如花说,“它是翳腻馨香的麻醉剂。”
“你俩真伟大。”阿楚无限艳羡。
“不是伟大,只是走投无路。”
“二人都吞下鸦片?”
“是。”如花强调。
“怎样吞?”
“像吃豆沙一样。”
“十二少先吞,还是你先吞?”
“一起吞。”
“谁吞得多?”
“为什么你这样问?”如花又被激怒了,“我都不怀疑,何以你怀疑?”
阿楚噤声。
我只好跑出来试试发挥缓和的力量:
“——结果是,你先行一步,在黄泉等他,不见他来,对不对?”
“等了很久,不见他来。”
“或者失散了?”阿楚又恢复活泼。
“没理由失散。我在黄泉路上,苦苦守候。”
“或者一时失觉,碰不上。连鬼也要讲缘分吧?硬是碰不上,也没奈何。”我说。
“所以我上来找他,假如他再世为人,我一定要找到他,叫他等一等,我马上再来。”
“他怎么可能认得你呢?他已经是另一个人了。”
“不,”如花胸有成竹,“去的时候,我俩为怕他日重认有困难,便许下一个暗号。”
“什么暗号?”
“三八七七。”
“这是什么意思?”
“因为我们寻死那天,是三月八日晚上七时七分。我们相约,今生不能如意,来生一定续缘,又怕大家样子变更或记忆模糊,不易相认,所以定个暗号。是惟一的默契和线索。”
“呀,三八——”阿楚忽省得一事。
“什么?”如花急问。
“三月八日是一个节日。”我告诉她,“妇女节。”
如花皱眉:“我没听过,这是外国的节日吧?纪念什么的?”
一切只是巧合。一个妓女,怎晓得庆祝妇女节?何况还是为情而死,才二十二岁的妓女。妇解?开玩笑。
三八七七,三八七七。
我和阿楚在猜这个谜。
三月八日早已过去。七月七日还没有来。
要凭这几个数字作为线索,于五六百万人中把十二少找出来?
“只有一个最简单的方法,”我没好气地说,“在每一个男人跟前念:三八七七。如果他有反应——”
“永定,你再开玩笑我们不让你参加!”阿楚这坏女孩,竟想把我踢出局?这事谁惹上身的?岂有此理。
不过我们也在动脑筋。我们都是这都市中有点小聪明的人吧,何以忽然间那么笨?
三八七七,也许是地址,也许是车牌,也许是年月日,也许是突如其来的灵感,小小的蛛丝马迹,一切水落石出。——我不断地敲打额角,企图敲出一点灵感。
我没有灵感,我只有奇怪的信念:一定找到他!
在这苦恼的当儿,惟有随缘吧,焦急都没有用。折腾了一夜,真疲倦。我又不是鬼,只有鬼,在夜里方精神奕奕。
终于我们决定分头找资料,明天星期日,我到大会堂去。
“那我先走了。”如花识趣地、委婉地抽身而退。
“你到哪儿去?”我急问。
“到处逛逛。”
“别走了,你认不得路,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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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扣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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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楚见我竟如此关怀,抬眼望着我。
“不要紧,”如花说,“我认得怎样来你家,请放心。”
末了她还说:“也许,于路上遇到一个男人,陌路相逢,他便是十二少,就不必麻烦你了。如果遇不上,明晚会再来。”
“喂,你没有身份证——”话还未了,她在我们眼前,冉冉隐去。我怅然若失。她到哪儿去了?我答应帮忙,一定会帮到底,明晚别不出现才好。
如花,她是多么地晓得观察眉眼,一切不言而喻,心思细密。她是不希望横亘于我与女友之间,引起不必要误会,所以她游离浪荡去了。她是一个多么可怜的鬼,我们竟不能令她安定度过一宵。她的前生,已经在征歌买醉烟花场所里,无立锥之地,如今,连锥也无。我很歉疚。
“喂,”阿楚拍我一下,“你呆想什么?”
“没什么。”我怎能告诉她我挂念如花。我忽地记起一直没机会发问的事,“刚才你们跑到厕所去干吗?”
“啊——”阿楚卖关子,“她给我证明她是鬼呀。她不证明,我怎肯相信。”
“如何证明?”
“不告诉你。”她转身坐下来。
“说呀。”我追问。
阿楚不理睬我,她摊开稿纸,掏出笔记簿,里面有些如符如咒的速记,作开始写稿状:“你别吵着我赶稿,我要赶三篇特稿。”
算了,我不跟她拉锯,说就说,不说就不说,难道要我牵衣顿足千求百请吗?于是不打算蘑菇下去。见我收手,阿楚又来勾引:
“你不要知道吗?好吧,告诉你,她让我看她的内衣。我从未见过女人肯用那种劳什子胸围,五花大绑一般,说是30年代,简直是清朝遗物!”
说完我俩笑起来……
大会堂的图书馆有一种怪味,不知是书香,还是地蜡,抑或防虫剂。嗅着,总有朝代兴亡的感觉。
红底黑字的对联是“闻得书香心自悦,深于画理品能高”。——不知如何,我记得十二少送予如花的花牌:“如梦如幻月,若即若离花”。这真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的两副对联了,一个是宽天敞地,一个是斗室藏春。你要黄金屋,还是颜如玉?
我浏览一下,发觉没有我想找的资料,便跑到参考图书馆去。当我仍是莘莘学子之一时,我在此啃过不少一生都不会用得着的书本。何以那时我寒窗苦读,如今也不过如此。当年我怎么欠缺一个轰烈地恋爱的对象?——不过如果有了,我也不晓得“轰烈”。这两个字,于我甚是陌生,几乎要翻查字典,才会得解。
“小姐,我想找一些资料。”
“什么资料?”一个戴着砧板厚的眼镜的职员过来。
“所有香港娼妓史。特别是石塘咀的妓女,有没有关于她们的记载?”
那女人瞅我一眼:
“请等等。”
然后她跑到后面给我找书。
我见她对一个同事私语,又用嘴巴向我呶了一下。这个老姑婆,一定把我当做咸湿佬。真冤枉,本人一表人材……“对不起,”她淡淡地说,把几本书堆在柜台上,“没什么娼妓专书,只有《香港百年史》和这几本掌故。”
我只好道谢,捧到一个角落细看。我又不是那个专写不文集的黄,她凭什么以此不友善眼光追随?
我不看她,光看书。
翻查目录,掀到“石塘咀春色”,企图自字里行间窥到半点柔情,几分暗示。
香港从1841年开始辟为商埠,当时已有娼妓。一直流传,领取牌照,年纳税捐。大寨设于水坑口,细寨则在荷李活道一带。
大寨妓女分为:“琵琶仔”、“半掩门”和“老举”……我一直往下看,才知道于1903年,政府下令把水坑口的妓寨封闭,悉数迁往刚刚填海的荒芜地区石塘咀。那时很多依附妓寨而营业的大酒楼,如杏花楼、宴琼林、潇湘馆、随园等,大受影响,结束业务。
不过自1910年开始,“塘西风月”就名噪一时。在1935年之前,娼妓一直都是合法化的。花团锦簇,宴无虚夕,真是“面对青山,地临绿水,厅分左右,菜列中西,人面桃花,歌乐升平”。及后禁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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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扣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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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文字的资料仅止于此,虚泛得很。
我还有缘得见几帧照片,说是最后一批红牌阿姑。有一位,原来也是“倚红楼”的,名唤花影红。不过她比不上如花的美,而且又较丰满。真奇怪,何以不见如花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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