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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他妈的反正要给他验血,淋病疱疹又不是查不出来。你不要就拉倒!
有些病在潜伏期验不出来!
里昂的手把我一扯,说:实话告诉你,是病我都得过。他对我说:我们走,让他好好想去。
我们走了十多步,掮客才悟过来似的,喊道:唉,还没谈完呢,你们上哪儿去?……
里昂回转身,说:回去取枪去——万一咱们谈崩了双方都得有准备。
他脊梁领路,倒退着迈步,一条胳膊不很认真地挡着我,似乎掮客真拿我当靶子似的。他这天没梳马尾辫,浓密的长发给风吹成一面黑旗。
我说:里昂,你跟他说的那句话是认真的吗?
哪句话?他问。
我想他明白我指的是哪句话。他眉毛轻微扭曲,他在不情愿进入某种处境时,眉毛就会出来这个形状。他不愿我把他推入一个处境,在其中他必须去对自己一些话负责,去为那些话点题。
哪句话?他追问。
这回是我在回避。我放弃地微微一笑。像他的音乐那样抽象地一笑。
是我对他说的“她的那条命”是我的——你是指这句话。
我害怕起来。到目前为止,我和里昂之间,拉手不意味着别的,拉手就是拉手。他搂在我肩头的臂膀就是臂膀,一条细而长的不完全到火候的男人臂膀。不追究意味,知觉就没有归宿,无法类属。
他和我现在站在荒凉的地铁站。远近都是流浪者留下的尿的气味。这不悦人的气味似乎是惟一的证明:这是个属于活人的地方。
他把自己的破旧皮夹克打开,将我裹在两扇衣襟里。这个动作他做得极好,裹王阿花裹惯了。一个芝加哥的情人特定的动作。多风的、寒冷的、叵测的芝加哥。
他的脸和我的脸稍稍错着位。不然是说不过去的。他在皮夹克里面只穿了件棉布衬衫,这个没什么体温的人竟很耐寒。
没有关系的,他说,你反正不是我的。
我看着他。我们之间的那点错位正在消失。我的样子是不懂他在说什么。然而我不像我看上去那么天真;我当然懂他刚才的话。
不对吗?他又说。
这个晚上他很挑衅,我这样想。
我不能开口。对,或不对,于我们眼下的姿势、距离都是极大讽刺。
他说:这样你不冷了吧?
芝加哥的情人可以在抗寒的幌子下进行多少真实节目。包括背叛。我想我是不是在走向背叛,对安德烈的背叛。我回答里昂:是的,好多了,不那么冷了。我的语言尽量随便、实事求是。我绝不能看透“御寒”这个幌子。
他说:今年冬天特别冷。芝加哥一般不这样冷。
我说:是吧?
无出路咖啡馆part 2(16)
更新时间2009-4-22 13:39:29 字数:5010
他身体那点单薄的温暖,渐渐渗入了我的大衣,我身体含混不清的弧度,也渗到了包裹我的这层粗糙毛料之外。他什么都知觉到了。他的知觉触到了我左一层右一层的包裹,触到了我肌肤的质感。这样,我感到那股深深的暖流在我身体底部波动起来。我和他都一动也不敢动,成了两只如临大敌的小兽,一动便会引得埋伏在近旁的庞然大物朝我们猛扑而来。他有股清苦的、类似药草的体嗅。
他说:王阿花要去一趟西部?
我说:嗯。海青很想念她,又不舍得少挣一大笔钱。
我浸泡在他药草一般苦香的体嗅中。
他说:感觉上你跟她挺和得来。
不是感觉上。是事实上。
她和你什么都谈?
什么都谈。
里昂略略闭了一会儿眼,像是在脑子里换一幅画面。我搬到王阿花那里去住,里昂只来过两次。头一次是帮我搬家。另一次是送一块地毯,从跳蚤市场买的。他告诉我们地毯是为保暖的,也为防滑。一年四季穿木屐的王阿花带了身孕,是不该走在光板子水泥地上的。王阿花当着我的面吻了里昂一下,表示领他的关爱之情。她的吻安静极了,多么短暂也让我感到它的深切。
里昂说:她叫我去住。她说你一个人住那么空荡荡的大房子会害怕的。
我怎么会害怕?我什么时候也没怕过——中越边境打仗的时候,我背的一个伤员死在我背上,到了野战医院……
你跟我讲过这事。我知道你不会害怕的。
我不说话了。里昂明白我真正害怕什么。因为他怕的是同一件事物。那件事物是我们不能正视的,就像我和他的脸必须稍稍错位。
这是间更小的房间。暖气无法流动,凝滞在这里,膨胀、发酵、渐渐地,这间牢笼般的小屋小得盛不下里面的气息。我开始闻到便衣福茨腋下的除臭霜气味。以及他的克隆。克隆的香味也在膨胀,被我吸进体内,又被我呼出来。同时也被理查自己吐纳。在我们的对话进行到半小时左右时,克隆素净的香气变得荤腥起来。在这越来越油荤的空气里,我觉得困乏难耐。
“这个人有过犯罪记录。”
“你说里昂?”
“是的。他十九岁差点儿用刀捅死一个人。”
“噢。”
“他还有过偷窃行为。”
我因得连眼皮都眨不动。因得连惊讶都惊讶不动了。里昂跟我讲过他的两次被捕。但他清秀单薄一个人,怎么杀得动人,倒让我有点意外。
“你不打听他为什么跟人动了刀?”
“为什么?”
“为一个女孩子。一个意大利女孩。”
“噢。”那就对了,这才是里昂干的事。
“他十四岁就跟这个女孩子私奔了一回,被女孩的家长追回来了。十九岁他险些杀的这个人,你猜会是谁?”
“是谁?”是那女孩的哥哥。里昂发现她的哥哥是他的情敌。这位哥哥把妹妹做性玩偶,一玩十多年。
“你好像兴趣不大。”
“是吗?”
“你不想知道他的劣迹。这证明什么?”
“证明什么?”
“证明你对他颇有好感。他偷窃的是什么你知道吗?”
“不知道。”是一辆卡车。里昂为了给王阿花运一棵他自己伐的圣诞树,想连夜用完卡车就悄悄还回去。那是他和王阿花共度的第一个圣诞。
“你们中国人对偷窃行为非常痛恨。一般贫穷国家的人都不能容忍偷窃。”
“可能。”我用鼻孔打了个长而深的哈欠。
“你跟那个里昂的同居,是哪天开始的?”
“我和谁同居?”
“里昂。他是叫里昂吧?”
“我和他同居?!”
我困得辩解不动。他用的是个欠恭敬的词,更贴切的解释应该是“奸宿”。对他用这样的词在我和里昂的关系上,我应该扇他一耳光。可是我实在太困了,肯定是扇不动的。当然我真扇了他,后果就大了。我想我是不是该用阿书跟他的事来回敬他。我断定阿书跟他至少有奸宿的交情。因为只要阿书讲到谁不再满口野话,她与他便是果真野起来了。但我真是困乏得厉害;人困乏到这种程度,对所有的事都懒得计较,都懒得去以正视听。若我不这么困,我会冷冷地请他把“奸宿”这样的词收回去。说不定我还会跟他做些解释,我和里昂究竟怎么了。
“你从那对神职人员夫妇家搬出来,原因是什么?”
“原因?没什么重要原因。”
“那么,次要原因呢?”
“次要原因就多了,一时半会儿说不好。”
“嫌房租贵?”
“是一方面的考虑。”你不就想要我承认,在牧师家我跟里昂“奸宿”起来不方便?
“你的前房东对你怎么样?”
“好极了。”我一直被二十四岁的牧师太太看成顺水漂来的孩子。长此下去,她非累死不可。我偌大个人,要把襁褓中的角色好好扮演下去,恐怕也够我累的。比我单纯、美好一百倍的牧帅太太,整天想的、做的,就是呵护我这么个出生入死过的、一不留神就撒谎的人。这可太让我过意不去,太让我暗地里臊得没法活。牧师太太对于真实与谎言的理解是写实的,而我,是大写意。一天,她若发现撒谎在我这里不叫撒谎,叫“图方便”,或叫“曲线追求真实”,我在她眼前会立刻摇身一变,从“孩子”变成个怪物。“他们对我,可是好得不能再好。”